北海供应口腔牙科污水处理设备
价格:4599.0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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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北海口腔牙科污水处理设备
行 业:机械 其他行业专用设备
发布时间:2021-03-26
设备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小型、诊所、口腔单位、伤口处置室、手术室、体检中心、美容院、生化实验室、疗养院、卫生急救站等机构单位污水处理达标排放。
★简介
山东凌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生产的凌科至通LK系列口腔污水处理设备是我公司在深入研究国内外同类产品技术的基础上,经过多年的探索、创新和实践,采用新工艺和优质材料研制而成。该产品具有规格齐全,产物纯净、操作方便、运行费用低﹑故障率低、使用寿命长的显著特点,其综合性能居国内水平。
针对于口腔等医疗机构排放污水水质中含有大量的、病毒、虫卵等致病病原体,具有空间污染、急性和潜伏性等特征,危害性大的特点,我公司精心于臭氧消毒产品的开发研制,目前已开发上市多款LK系列臭氧消毒机。在全国各地已有大量的设备运行业绩,设备被广泛应用在口腔医院、口腔、诊所、美容整形、眼科、社区、体检中心、宠物医院及、小型畜牧实验室、手术室、化验室等污水处理。
二﹑产品使用
(一)结构特点及工作原理 山东凌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生产的凌科至通LK系列口腔污水处理设备
★设备特点:
1、管道液位感应控制,设备实现管道有水自动运行,无水自动待机;
2、整个系统全自动运行、无需专人管理;
3、PLC全触摸控制屏,操作设置更简单,更不易烧屏;
4、无需土建水池、设备自带污水处理箱、节约成本;
5、臭氧氧化消毒杀菌、灭菌率高达99%、消毒更彻底;
6、无须投加化学药剂、操作更安全卫生;
★工作原理:
LK系列 臭氧消毒,其杀菌机理是破坏和氧化微生物的、细胞质、酶系统和核酸,从而使和病毒迅速灭活。臭氧以电解空气为原料,对医疗机构污水中含有的病源性微生物、、病毒等杀灭率极高。
LK系列口腔牙科污水处理设备处理污水,不需要添加药物,也不会有氯排放超标的现象,不产生后续投资费用。整套设备全自动运行,无需人员管理维护。
★执行标准:
■其他地区:《国家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标准预处理标准》(GB18466-2005)相关标准
★工艺流程
设备安装
★安装条件
1.设备应安装在室内好避免阳光直射,设备工作温度环境要求不低于0℃。
2.安装设备处要有220V的电源插座及通风良好。
3.设备间地面尽可能铺设水泥地面或贴地砖(务必找平地面)。
★安装程序及注意事项
1.安装程序
因设备在出厂之前已经组装好,安装时只需选好位置,将进出水管路对接好即可。
2.安装注意事项
设备安装位置一般应选择离水源近,且操作比较方便的位置。安装时应注意留出一定的检修空间,以方便维护。
对于出厂时已装好的部件,开箱后应重新检查,对于松动的部件要拧紧。
LK-C型安装示意图
口腔牙科污水处理设备_一体式污水处理设备,污水处理设备地埋式一体化设备,本公司专业提供地埋式一体化设备拥有新研发的MBR工艺适用于各种污水的处理,.地埋式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中水回用设备、一体化医疗污水处理设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是将一沉池、I、II级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污泥池集中→体的设备,并在I、II级接触氧化池中进行鼓风曝气,使接触氧化法和活性污泥法有效的结合起来,同时具备两者的优点,并克服两者的缺点,使污水处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是一种模块化的污水生物处理设备,是一种以生物膜为净化主体的污水生物处理系统,充分发挥了厌氧生物滤池、接触氧化床等生物膜反应器具有的生物密度大、耐污能力强、动力消耗低、操作运行稳定、维护方便的特点。
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的除臭方式除采用常规高空排气,另配有土壤脱臭措施。整个设备处理系统配有全自动电气控制系统和设备故障报警系统,运行安全可靠,平时一般不需要专人管理,只需适时地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地埋式污水处理应用范围:
1、宾馆、饭店、疗养院、医院;
2、住宅小区、村庄、集镇;
3、车站、飞机场、码头、船舶;
4、工厂、矿山、、旅游点、风景区;
5、与生活污水类似的各种工业有机废水。
口腔牙科污水处理设备_一体式污水处理设备,臭味污染小。由于处于地下全封闭管理,地下污水处理厂可以对产生的臭气进行全面的处理,对环境和城市居民生活不产生影响。英国伊斯特本的新奇地下污水处理厂虽然建在繁忙的街道和海滩之问,但未对休斯特本的旅游区自然景观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口腔牙科污水处理设备产品依据
、《中华共和国病防治法》(中华共和国令第十五号)
第二、《中华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根据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会第十九次修正)
第三、《中华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1989年7月12日国家批准 1989年7月12日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1号发布)
第四、《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第253号
第五、《综合建筑设计规范》 JGJ49-88
第六、《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J 15-88(1997年版)
第七、《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 CECS07:88
GB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处理标准:
1.医院污水经处理与消毒后,应达到下列标准:一、连续三次各取样500毫升进行检验,不得检出肠道致病菌和结核。
2.总大肠菌群数每升不得大于500个。
3.当采用氯化法消毒时,接触时间和接触池出水中的余氯含量,应符合表202的要求:
4.污水处理构筑物中的污泥,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污泥排放时应达到下列标准:
5.蛔虫卵率大于95%;二、粪大肠菌值不小于10-2;三、每10克污泥(原检样中),不得检出肠道致病菌和结核。
6.当污泥采用高温堆肥法进行无害化处理时,堆肥的温度必须大于50℃,并应持续5天以上。
7.无上、下水道设备或集中式污水处理构筑物的,对有性的粪便,必须进行单独消毒或其它无害化处理。第2.0.6条医院污水经处理和消毒后,其所含的污染物质与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