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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贸易有限公司减x公告:经本公司股东决定,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从100万元减至10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或者提供相应的担x,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更名公告:xx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税号3133000xx1516707,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更名为xx杭(杭xx钱塘新区)律师事务所,原xx(xx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的所有债权债务由xx(xx塘新区)律师事务所承继,原xx(xx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特此声明!
xx实业有限公司减z公告:经本公司股东会决定,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从5000万元减至8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或者提供相应的担x,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