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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CNAS认可咨询服务 CNAS秘书处职责(3)
九)认可监督部
1.归口承担并组织开展政府委托的对认证机构、实验室、检验机构等的监督检查、投诉举报调查等技术支撑工作;
2.归口与认证认可协会行业自律监督活动等的联动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3.组织开展CNAS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4.组织开展CNAS确认审核工作;
5.负责对已认可的机构及其客户有关的投诉调查处理工作;
6.承担对评审员/技术专家进行培训、监督和评价的有关工作;
7.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认可评定部
1.组织开展各类机构认可项目的审核与评定,及认可证书的制作与发放工作;
2.负责认可标识和认证机构国际互认标识使用许可协议的管理工作;
3.负责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等认可费用收缴管理工作(除受理费和认证机构认可费用收缴);
4.负责实验室等相关机构初次认可和资质认定技术评价的申请资料接收和评审任务分配;
5.负责各类机构认可状态的控制和认可信息的发布与统计工作;
6.负责各类机构(除认证机构外)变更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工作;
7.负责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业务主任专题会议秘书工作;
8.负责评定专门委员会的管理工作;
9.承担政府委托的资质认定对口联系工作,承担相关服务平台的对口联系工作;
10.承担对评审员/技术专家进行培训、监督和评价的有关工作;
11.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评审员管理部
1.组织研究提出并组织落实评审员发展与培训需求;
2.负责认可评审员和技术专家的资格审查与评价工作;
3.负责认可评审员和技术专家管理制度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作;
4.负责认可评审员和技术专家的聘用、资格保持、监控、晋级及考核等工作;
5.负责组织认可评审员和技术专家的初次培训与继续培训工作;
6.组织认可评审员培训课程的研发工作;
7.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技术研究部
1.组织开展认可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方法、制度研究工作;
2.组织机构规则、认可规范等文件的研究、制修订、翻译和控制工作,以及外来技术文件的控制工作;
3.组织认可业务领域技术研究的开发工作;
4.负责中心科研与标准的管理工作;
5.负责合格评定机构的认可技术培训工作;
6.承担CNAS各级各类委员会综合协调工作,以及全体委员会/执行委员会、最终用户专门委员会、资深顾问相关工作;
7.承担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1)实验室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和认可工作组的管理工作;
8.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国际合作部
1.负责相关国际、区域组织的联系并组织参与其活动;
2.负责国际双边交流与合作活动;
3.组织与国际认可合作组织和国(境)外相关机构签署认可合作协议;
4.负责国际信息的收集与传递;
5.负责中心外事工作;
6.负责中心英文网站新闻宣传工作;
7.负责特定专项制度的承认申请与联络工作;
8.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