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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梅州MDRCE认证推荐
行 业:商务服务 认证服务
发布时间:2023-02-01
MDD指令和MDR法规的CE认证的区别
老MDD指令申请CE认证,由于法规规定产品在市场上出现任何问题,都是由制造商承担。其中欧盟授权代表的职责只是沟通协调以及产品包装可以使用欧盟授权代表的公司名字和地址信息的责任。国外的进口商更多的是找工厂要一张MDD的CE证书,能顺利清关销售便可以了,一般不关注你们这个证书怎么获得的,是否正真满足法规要求的。
但是新MDR的管控趋于严格,对于制造商,欧盟授权代表以及国外进口商三方该承担的责任比较明确,欧盟授权代表和进口商与制造商一样为缺陷器械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所以进口商在采购工厂产品的时候,较MDD老法规,他们更关注,工厂是否真正满足CE法规要求,尽量的将自己要承担的风险降低到。
我们为企业编写的MDR CE技术文件里的:风险分析报告,评价报告,基本基本检查表等等,不仅仅是为了获得一张证书而做的,更多的都是从各个方面来产品是的有效的。
法规条款增加,认证评审更加严格
a. 分类规则增加:由MDD的18条增加到 22条;
b. 基本要求检查表条目增加:由MDD的13条增加到 MDR的23条;
c. CE技术文件的结构发生了变化,分为:产品技术文件和上市后文件(MDD只要求产品技术文件);
d.评价报告。MDR要求企业提供第四版评估报告,相比于第三版,第四版要求更为严格;
MDR要求更高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a. 引入了器械标识UDI,增加产品的可追溯性;
b. 企业的相关信息都会被收集到欧洲器械数据库(EUDAMED);
c. 建立上市后监督(PMS)系统;
MDR
第17 条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器械的复用只能在相应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进行,且应符合MDR 的规定。任何对一次性使用器械的再处理即复用的自然人或法人应视为复用器械的制造商,承担制造商义务,包括器械的可追溯性。但目前只有部分欧盟成员国接受器械复用并具备相应的法规规定。
如果有的话,英国负责人的姓名和地址必须包含在已有UKCA商标的产品标签上。具有CE标志的设备的标签上不必包括英国负责人的详细信息。
该指南包括:明确评估意图、对评估各步骤的详细、明确等同性评估的条件、指出不可用于符合欧洲指令的数据的具体案例、关于评估报告更新的时间安排,对于评估人员的要求、以及此前版本指南不包括的其他具体细节。
哪些情况下需要提交FDA510(k)
将一种器械引入美国市场
改变已经入市的器械的使用目的
对已经入市的器械进行改变或更新(这种变更或更新会影响器械的或有效性,这种改变或更新包括设计、材料、化学成分、驱动力、生产流程或者预期用途)
瑞士也已经不认可欧洲的CE认证,您有产品出口瑞士吗?是否有做瑞士代表以及瑞士注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