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和平代理记账_会计代账_财税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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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天津和平代理记账
行 业:商务服务 咨询服务
发布时间:2023-01-07
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受托办理委托人的下列业务: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代理记账机构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3名以上持有会计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技术职务;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代理记账的主体是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公司及其他具有代理记账的其他中介机构;代理记账的对象是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的立核算单位,如小型经济组织、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等;代理记账的内容主要是代替立核算单位办理记账、算账、报账等业务;代理记账的性质是一种社会性会计服务活动,是会计工作社会化、化的表现;代理记账在法律上的表现则是通过签订委托合同的方式来明确和规范委托及受托双方的义务关系。
代理记账的一般工作流程
1、接受委托签订财务外包代理记账合同,确定服务项目及费用。
2、接票(时间:每月20号-30号)
■ 届时客户将当月做帐送到我公司,或我公司将安排外勤会计到客户地点收取当月做帐,并对进行初步整理。
■ 对于新设立的从来没有做过财务会计工作的客户,我们将帮助他们:开立会计帐户,建立会计核算体系;根据客户提供的合法原始凭证(指:购销、入库单、领料单、款项汇出汇入底单及其他财务收支单据、有关经济合同等)编制会计分录;记账及结账;编制会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