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为了维护专利法的严肃性,维护广大公众的利益,中国专利法在专利审查程序中设置了"宣告专利无效程序"。专利权无效请求人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会提交"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应当附具有关文件和说明所依据的事实。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请求人应当在专利复审会的期限内补正;未在该期限内补正的,该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
专利复审审查原则
复审程序是专利审批程序中的一部分,所以在审查程序中所遵循的原则在复审程序中仍然适用。合议组在复审程序中除总则规定的原则外还应当遵循避免审级损失原则和程序经济原则。
避免审级损失原则
在先审级未处理的事项通常不能由在后审级超前处理,以避免对当事人的审级损失。
程序经济原则
程序的进行应当避免重复并尽可能地迅速、节省时间和费用
知升(广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公司致力于花都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方面的引导与企划,为花都企业在在发展、壮大过程中,排除企业在成长中因知识产权没有得到有效保护,而成为企业发展的绊脚石,为企业长期发展保驾护航,拿起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自身利益,防止他人以不正当手段取自己的劳动果实,让花都企业在前无阻挡,后顾无忧的状态下,由小做大,由国内,迈向国际。
业务范围
1、专利业务; 2、商标业务; 3、版权业务;
4、知识产权; 5、项目认定; 6、资助申请;
7、知识产权布局;
专利业务包括:中国专利申请、国际专利申请、专利年费、专利复审、专利无效、专利转让和专利许可。
商标业务包括:中国商标注册、外国商标注册、商标转让、商标许可、商标复审、商标异议。
知识产权包括:网店知识产权纠纷(天猫淘宝等网店侵权投诉或申诉)、侵权证据保全,侵权证据取证公证、非司法性警告函下达、法院诉讼、工商管理部门投诉等。
项目认定:认定,加计扣除认定、省科技中心认定(根据政策而定,相对的资助申请也是一样)
专利布局:后发企业布局、行业集聚型企业布局、科技型企业布局、布局、国内技术布局、国际技术布局
专利权无效是经第三人申请、专利复审会审查,对已授予的专利作出无效的决定。专利权被授予后,如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任何人和单位均可依专利复审程序请求专利复审会宣告该利权无效。请求书应按规定格式撰写,一式二份,说明理由,必要时应附具有关文件。专利复审会收到请求书后,应将请求书副本和有关文件副本送交专利权人,要求在限期内陈述意见。经专利复审会审查后,对该专利作出维持或无效的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对专利复审会宣告发明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发明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法院起诉。专利复审会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所作的无效或维持的决定为终局决定。宣告专利无效,由专利局登记和公告。
专利复审程序详解
1.专利复审程序的启动
专利复审程序启动的时间:专利复审程序的启动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专利申请人在接到驳回专利申请通知后3个月的时间内可以决定是否请求复审。
复审程序启动的主体是专利申请人,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提起复审请求,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启动复审程序。
2.专利复审审查
专利复审会经过形式审查受理复审请求从而启动复审程序后,首先将复审请求书(包括附具的文件和修改后的申请文件)连同原申请案卷一并送交作出驳回申请决定的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原审查部门应当向专利复审会提出“前置审查意见书”。除情况外,原审查部门应当在自收到案卷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前置审查。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中同意撤销原驳回决定的,专利复审会直接作出撤销原驳回决定的复审决定,通知复审请求人,并且由原审查部门继续进行审批。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中坚持原驳回决定的,专利复审会成立合议组进行审查。
3.专利复审决定的作出
合议组经审查后作出复审决定。复审决定有两大类,一种是撤销原驳回决定。专利申请将恢复到作出驳回决定前的状态,专利行政部门继续进行审查程序。另一种是维持原驳回决定。在这种情况下,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会作出的维持原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进入后续司法救济程序。
4.专利复审后续的司法救济程序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会作出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起诉。专利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起诉的,复审决定生效。 专利申请人向法院起诉的,根据法院管辖权的相关规定,由北京市中级受理。根据法律规定,专利复审会作为被告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