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网许可认证法律依据:
《中华共和国电信条例》 (令第291号公布,令第653号次修订,令第666号第二次修订)第五十三条:“国家对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联的设备实行进网许可制度。接入公用电信网的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联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取得进网许可证。实行进网许可制度的电信设备目录,由信息产管部门会同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制定并公布施行。”
什么是CTA 国家对接入公用电信网使用的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换的电信设备实行进网许可制度。电信设备必须获得进网许可证;未获得进网许可证的,不得接入公用电信网使用和在国内销售。
证书签发机构:中华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设备认证中心
进网许可证
进网许可证针对有通讯功能的产品的产品认证,发证机构为工信部,范围是接入公用通信网络使用的通讯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联的电信设备,通信行业对进网许可认证俗称“CTA”办理。按照目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接入国家通信网络的产品和设备必须获得进网许可方可上市销售,属于强制类认证,未获得进网许可证的产品、设备不得接入国家公用通信网络,未按照规定设备接入国家通信网络的产品、设备工商部门、电信设备市场整顿办公室、归属地区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相关法规予以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