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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万能型寿险四川成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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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2-06
万能型寿险四川成都安联保险 四川成都安联万能型寿险商品特色 慧智之选,尽享丰厚回报潜力 投资专家为您理财,保障资金安全稳健;您的保费进入理财账户后,即可享受年利率2.25%的最低保证利率。 除保证收益外,每月月初公司将宣告本月的浮动利率;专业团队为您尽心尽力,让您的财富稳步升值。 只要您按时交纳了各笔期交保险费,即有机会获得持续交费奖金,尽享真情回馈。 安枕无忧,缘自保障面面俱到 终身保障 增减随意 突破传统寿险定额限制,可根据人生各阶段对保障的不同需求,弹性增减保障额度,使您在每一阶段都拥有最适额的保额;更有两种保险金额类型,供您自主选择。 身故全残 周到呵护 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身故时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此外,特别增设全残保险金,为生者提供日后生活援助,辅助人生重建。 意外保障 赠送关爱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的伤害导致身故,公司除了给付身故保险金外,还免费赠送生命关爱保险金。 生命关爱保险金=身故当时的保单账户价值*相应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和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最高限额) 公交意外 加倍关爱 若被保险人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遭受意外事故的伤害而身故,本公司将赠送双倍的生命关爱保险金。 附加搭配 全面保障 根据需要可以附加健康医疗险,度身定制风险保障计划;一张保单在手,轻松应对疾病和意外;自信把握,惬意生活。 智胜千里,皆因万变游刃有余 交费灵活 追加无限 投保时,您可以选择最合适的交费年限交纳期交保险费;之后,您可以随时将闲置资金作为追加保险费投入理财账户,增加投资本金。 灵活提领 随时变现 在保险期间内,您可以随时领取保单账户价值:在前5个保单年度内,领取保单账户价值需收取退保费;从第6个保单年度开始,所有领取均不再收取退保费用,可及时解决您的燃眉之急。如果需要大笔资金,您也可申请保单贷款,轻松应对不时之需。 保单转换 合理规划 在保险期间内,自第5个保单周年日后,您无需支付退保费用即可随时将保单账户价值转换为孩子的教育金或自己的养老金并开始提领,或转换成公司其它的保险产品。 怡然自得,只在一切明了于心 费用公开 一目了然 您所交纳的保险费将按照合同条款中所载明的项目和比例进行收取和分配,费用流向清晰、透明。(详见费用说明) 账户价值 尽在掌握 公司每天都会对各保单账户价值进行结算,您可以随时登陆公司网站查询账户信息:每月月初,公司网站将公布本月的浮动收益率;每个保单周年日后,公司另会寄送一份年度报告,让您清楚地了解账户的变化。 成都安联万能型寿险保险利益 终身保障 增减随意 突破传统寿险定额限制,可根据人生各阶段对保障的不同需求,在原有保单基础上,弹性增减保障额度,使您在每一阶段中拥有最适额的保障,并可适时调整保障与投资的比重。更有A型和B型两种保险金额类型,满足不同需求。 一、保险金额A型固定身故保险金形态,适用于注重投资理财功能的客户。A型的保险金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1、基本保险金额-保险金扣除额; 2、保单账户价值。 二、保险金额B型变动身故保险金形态,适用于注重保障功能的客户。B型的保险金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 1、基本保险金额。 2、保单账户价值。投保人在投保本合同时可选择基本保险金额和保险金额类型,但需符合本公司当时的承保要求。 身故全残 周到呵护 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身故时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特别增设全残保险金,为生者提供日后生活援助,辅助人生重建。 意外保障 赠送关爱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的伤害,并自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的,公司除了给付身故保险金外,还免费赠送意外身故生命关爱保险金,按身故当时的保单帐户价值乘以下列比例给付,彰现中德安联人性关怀;若被保险人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遭受意外事故的伤害而致身故的,本公司将双倍给付生命关爱保险金;但该金额不得超过本公司规定的最高限额,也不得超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未成年人死亡保险金的最高限额。 身故当时被保险人年龄 60日—60周岁 61—70周岁 71—75周岁 76—80周岁 80周岁以上 比例 100% 60% 20% 10% 5% 投资选择和收益 理财账户:目前公司仅提供十年期理财账户。 宣告利率:理财账户宣告利率为最低保证利率与浮动利率之和,最低保证年利率为2.25%,理财账户浮动利率于每月月初由本公司公布,并适用一个月。 持续交费奖金:在保单生效后的第五个保单年度末,如投保人已按时交纳应交的各笔期交保险费,则本公司根据上述每笔期交保险费余额的2.5%计算持续交费奖金。以后每五年为一个结算周期,如投保人按时交纳该周期内的各笔期交保险费, 则本公司根据此周期内的每笔期交保险费余额的2.5%计算持续交费奖金。 四川成都万能型寿险费用说明 初始费用 本合同所称「初始费用」是指本公司收到投保人每次交纳的保险费后,予以扣除的费用。根据投保人所交保险费种类的不同,本公司收取不同比例的初始费用。 (1) 年化期交保险费小于等于6000元的部分 保单 年度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第4 -5年 第6 -10年 以后 各年 比例 50% 25% 15% 10% 3% 0% (2) 年化期交保险费大于6000元的部分 保单 年度 第1-5年 第6-10年 以后各年 比例 5% 3% 0% (3) 追加保险费部分 保单年度 每年 比例 3% 风险保险费 本合同所称「风险保险费」是指本公司因承担身故及全残给付责任而收取的费用,该费用每月根据被保险人的性别、当时的年龄与风险保额及其他承保条件计算并收取。本合同承担的生命关爱责任,其成本由本公司负担,本公司不另外收取费用。 保单管理费 保单管理费每月收取,其金额为每月5元,但投保人若约定以信用卡转账方式支付保险费的,每次转账时本公司额外收取保单管理费2元。 退保费用 以保单账户价值为基础,按照下列比例收取: 保单 年度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第4年 第5年 第6年及以后 比例 10% 8% 6% 4% 2% 0% 附加合同保险费 附加合同保险费应于该保险费到期日或其后三十日内支付,投保人于此期间支付的保险费应优先支付该期附加合同保险费。附加合同保险费未依约定期限支付的,本公司自动将其从保单账户价值中扣除。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含附加合同保险费的,附加合同保险费不存入保单账户,也不分配入理财账户,并在计算初始费用、理财账户价值、保险费余额时先予以扣除。附加合同满期后,本公司同意续保的,若投保人未在满期日或其后三十日内支付当时的附加合同保险费,本公司有权将该保险费从保单账户价值中扣除;投保人不继续购买该附加合同的,应于附加合同满期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本公司不再从保单账户价值中扣除该保险费。 注:本公司有权调整上述风险保险费及保单管理费,但须符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其中保单管理费的调整幅度将不超过国家统计管理机构公布的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自上次该项费用调整起的累计涨幅。本公司调整上述费用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投保人。 四川安联万能型寿险投保规定 投保年龄:被保险人出生满60日至70周岁 保险期限:终身 交费方式:期交 交费期限:≥5 年 保险费要求: 交费方式 月交 季交 半年交 年交 最低期交保险费 ¥200 ¥500 ¥1000 ¥2000 如选择月交交费方式,首期至少应交三期保险费 基本保险金额:最高基本保险金额不超过当年期交保险费的100倍;最低基本保险金额:年交期交保险费的20倍 四川成都安联寿险利率说明 ◎每月宣告利率 公布日: 2008年06月05日 最低保证利率 月初浮动利率 10年 2.25% 1.78% 浮动利率:系指合同中之当月月初浮动利率 ◎持续交费奖金率 2.5%(保费余额) ◎保单贷款利率 5.85% ◎当时市场利率 4.3% 以上利率为年利率,将在每月第三个工作日公布; “当时市场利率”适用于计算理财账户退保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