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知识产,有利于调动人们从事科技研究和文艺创作的积极性。知识产保护制度致力于保护利人在科技和文化领域的智力成果。只有对利人的智力成果及其合法利给予及时全面的保护,才能调动人们的创造主动性,促进社会资的优化配置。(二)保护知识产,能够为企业带巨大经济效益,增强经济实力。知识产的性决定了企业只有拥有自主知识产,才能在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越越多的企业开始意识到时技术、、商业秘密等无形财产的巨大作用,而如何让这些无形资产逐步增值,有赖于对知识产的合理保护。(三)保护知识产,有利于促进对外贸易,引进外商和外资投资。我国已于2001年12月1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履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协议》,保护国外自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知识产。如果没有知识产保护,我国就不能参与世界贸易活动。
一、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区别:
商业秘密是一种的知识产权。《中华共和国刑法》第219条规定: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只要不是在本行业内众所周知的普通信息,能够与普通信息保持低的秘密或新颖限度的差异的信息,都构成商业秘密。
相对于技术秘密就像是专利或者一些其他技术性的秘密,以专利为例。专利是一项发明创造,即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二、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定义:
1、商业秘密(Trade Secrets),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
2、技术秘密主要是指凭借经验或技能产生的,在工业化生产中适用的技术情报、数据或知识,包括产品配方、工艺流程、技术秘诀、设计、图纸(含草图)、试验数据和记录、计算机程序等,而且这些技术信息尚未获得专利等其他知识产权法的保护。
商标,可以按不同的标准和不同的角度划分为8大种类。
(1)根据商标的构方式来分类,可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图形与文字组合商标。
(2)根据商标的用途和作用来分类,可划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3)根据商标拥有者、使用者的不同来分类,可划分为制造商标、销售商标、集体商标。
(4)根据商标的管理来分类,总体上可划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
(5)根据商标使用人对商标的使用动机来分类,可划分为联合商标、防御商标、商标。
(6)根据商标的寓意来分类,可划分为有含义商标和无含义商标。
(7)根据商标使用的方式来分类,可划分为主商标、子商标、商品群商标、具体商品商标。
(8)根据商标的载体分类,可分为平面商标、立体商标、声音商标、气味商标等。
专利申请的类型
我国专利申请有三种类型,如下:
(一)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二)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三)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不同专利申请的类型的区别如下:
1、专利授权时间:
发明专利授予专利权通常需要的时间为3年左右。
实用新型专利授予专利权通常需要的时间为1年左右。
外观设计专利授予专利权通常需要的时间为8个月左右。
2、专利权的保护期限: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20年。
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是10年。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是10年。
二、不同专利申请类型需要的材料
申请专利需要提供的资料:
1、发明创造名称:名称应简单、明确地反映发明创造的主题和类型。
2、背景技术:与本发明创造相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情况。
3、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
产品类的发明创造:结合附图,清楚、完整地写明各部件名称,及其相互之间的联接关系,并说明其工作过程,所提供方案以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电子类的发明创造:提供电路图或框图,并结合图中各电子器件或模块说明其原理;
方法类的发明创造:包括加工工艺、化工产品、药品、食品等,应详细地说明其加工工艺步骤及工艺条件的限定,并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工艺流程图;对于计算机、通讯等领域涉及的方法发明创造,则应提供该方法的处理过程,并根据需要提供其流程图。
4、发明创造的有益效果和优点:描述本发明创造与现有技术对比所具有的积极的效果和优点,且所述的优点和效果是由于采用了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而直接获得的。
5、附图说明:如果有附图,附图应按机械制图标准绘制。
6、实施例:
产品类和电子类的发明创造:实施例是实现发明创造的一种或多种具体设计方案,如果提供有附图,该部分应结合附图进行说明,并将附图中的标号标注在相应的零件之后,可以根据需要说明其功能、动态构造、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等。
方法类的发明创造:应详细说明其工艺过程、操作步骤和具体的工艺参数等,通常应该供多种工艺参数结合的实施例方案;对于计算机、通讯等领域涉及的方法发明创造,则应结合流程图等提供该方法的详细的具体实现的方案,可以提供多种方案。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占权(exclusive right)。
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他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
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
一、著作权与工业产权
知识产权是智力劳动产生的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以及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占。
它有两类:一类是著作权(也称为版权、文学产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也称为产业产权)。
(一)著作权
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和精神的总称。主要包括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通常我们说的知识产权主要是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作品登记。
(二)工业产权
工业产权则是指工业、商业、农业、林业和其他产业中具有实用经济意义的一种无形财产权,由此看来“产业产权”的名称更为贴切。主要包括专利权与商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