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稳定风险分析机制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优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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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繁昌稳定风险分析机制
行 业:咨询 市场调研
发布时间:2022-10-12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是指项目单位在前期工作时,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调查分析,征询相关群众意见,查找并列出风险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方案措施,提出采取相关措施或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建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应当作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的重要内容并设立立篇章。
简而言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项目所在地或其有关部门的评估主体组织对项目单位做出的社会稳定分析开展评估论证,确定风险等级,提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过程。
转型主要表现在体制转轨和结构转型的共时态并行。这个过程伴随着社会关系的不稳定、社会发展的不平衡、社会分化的加剧、社会越轨的 普遍性和社会矛盾的突出化等多重因素交织。由于涉及不同利益主体的复杂互动行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质上涉及不同利益主体的复杂社会选择过程。这 其中既存在风险治理领域的共性问题,又由于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特点而有其性。其评估过程亟待解决如下关键问题: 评估主体设定。重大事项决策很大程度上是涉及众多相关群体的政策安排或资源配置,其执行实施效果依赖于对各利益相关者利益要求的回 应质量。只有建立相关利益主体广泛参与的风险评估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问题。我们认为,比较理想的评估主体模式是探索建立多元主体协同 评估模式,即在主导的基础上,组成有关部门、利益相关群体、机构、人大政协成员等共同参加的评估工作机构。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评估工作要更多 地吸纳利益相关者尤其是重大事项涉及的群众代表参加。同时主动邀请机构、学者以及公共媒体等第三方机构进入评估过程。
科学把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着力点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旨在以风险评估的手段促进重大事项决策与实施真正体现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的根本要求,归根结底是检验重大事项 决策是否坚持了强调的“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根本利益,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在此目标指引下,当前要建立巩固一套完整的规范体系,着力提升评估工作的系统性、程序性和科学性,确保工作实效。 把握系统性,促进整体效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融合了评估主体、评估范围、评估流程、评估工具、评估问责等重要环节,是一项动态系统工程。在 宏观层面要以群众利益为标尺导向,将维护公众利益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结合,摆正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同稳定刚度三者之间关系;在中观层面要关注重大事项的 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的检测方向,并且把评估过程与的效能建设相结合;在微观层面则要高度重视组织机构内部信息互通和资源协调。 注重程序性,防范程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重大事项、推行、实施的前置性制度安排,强调防患于未然,属“关口前移”的程序性设计。 但现实中普遍存在着重大事项决策实施或重大工程项目开建在前,风险评估程序事后补做的“倒置”行为,这无疑隐含着巨大的风险。
因此,必须将社会稳定风险评 估程序纳入重大项目决策的程序框架内,使之真正成为重大事项决策前不可或缺的“必备程序”和制度。 强化主动性,着力化解风险。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终结果在于保障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不仅是防范性措施,也是一个积的保 障与推动机制。评估的过程,既是听取,摸排风险的过程,更应是相关利益主体共同协商,进行风险沟通的重要过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不应只是单纯提出评估 结果,还应该通过规范程序使利益相关主体对重大事项有更为客观、科学的认识,从更深层次化解矛盾、降低风险、促进发展。 坚持科学性,创新工作方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的制度安排,虽可借鉴国际社会风险预警和企业风险控制的经验做法,但绝不可简单照 搬,必须立足我国的国情和本土经验,并不断创新。实践表明,会议室工作模式无法获取当代中国现实真实信息从而做出准确预判,单一“闭门”工具范式亦无 法回避其失真弊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把现代社会风险监测工具、科学评审技术同我党长期形成的一整套群众工作方法紧密结合,在与公众的互动实践中创新 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路径。
遂宁在全国率先了《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制度》,并于2006年将评估范围扩大到作决策、定政策、搞改革和其他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 大事项;淮安基本上形成了覆盖全市的“稳评”工作网络,成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处,成立了国内“稳评”机构;针对社会稳定风险难以量化 的问题,上海探索了一套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标准,把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冶金与重化工等工业建设项目等作为风险评估重点领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 评估指南》。同时,为保证风险评估报告的客观,积探索引入第三方咨询和研究机构参与风险评估。及时肯定、总结和推广了这些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 法,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并要求逐步实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全覆盖”。当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运行中的关键性问题。
必须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类型 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或者核报审批、核准的在中华共和国境内建设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企业在国内建设项目。 一些重大项目风险评估范围(供参考) 目前,一些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按照“应评尽评”的要求。确定下列重点领域的建设项目应当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一、易发生社会不稳定问题的重点领域建设项目: 1、交通运输:机场、铁路、国道、高速公路、省道;垮黄浦江、苏州河(吴淞江)、跨航道等级以上的桥梁、隧道;内河航道;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城市快速路、主干路;长途客运站、城市客运交通枢纽;危险品码头。涉及运输服务项目。 2、环境设施:污水处理厂;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弃物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 3、能源:中心城区50万伏变电站、郊区22万伏及以上电力架空线路等大型电力设施;天然气主干管网、加油加气站、储油储气罐等其它能源储运设施;城市供热设施。 4、工业: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原料、水泥等可能造成环境现状改变或较大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5、社会事业: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医院、精神卫生中心、中心、殡葬火化设施、广播电视发射设施。卫生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6、农业:畜禽粪便处理设施、动物处理设施、以上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 二、涉及土地与房屋征收的建设项目 三、在项目规划、环评公示阶段发生社会不稳定问题且尚未化解的建设项目。 四、在居民密集区建设且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具有一定影响的建设项目。 五、重大地质勘察和矿产资源开发项目。 六、项目单位应加强审批(核准)前的风险预研工作,凡是经预研判断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的其它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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