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令规定,欧盟市场上销售以PFOS为构成物质或要素的,若浓度或质量等于或超过0.005%的将不得销售;而在成品和半成品中使用PFOS浓度或质量等于或超过0.1%,则成品、半成品及零件也将被列入禁售范围。欧盟已全面禁止PFOS在商品中的使用。
PFOS的危害性
持久性:的持久性强,是难分解的有机污染物,在中煮一小时也不分解。据有关研究,在各种温度和酸碱度下,对进行水解作用,均没有发现有明显的降解;PFOS在增氧和无氧环境都具有很好的稳定性,采用各种微生物和条件进行的大量研究表明,PFOS没有发生任何降解的迹象。出现PFOS分解的情况,是在高温条件下进行的焚烧。
2006年10月30日,欧洲议会以632票比10票通过了该草案一读,2006年12月12日指令草案终获得部长理事会批准,2006年12月27日指令正式公布并同时生效。
基于上述危害,欧委会于2005年12月5日提出了关于限制销售及使用的建议和指令草案,并对该建议实施的成本、益处、平衡性、合法性等方面进行了评估。
PFOS钾盐经过49天50ºC温度条件的水解,测试出的pH值范围在1.5-11之间。PFOS物质没有发生降解,根据这些结果,可以算出PFOS钾盐在25ºC温度条件的半衰期为> 41年。
限制在成品和半成品中使用PFOS。不得销售含有PFOS浓度或质量等于或超过O.1%的成品、半成品及零件。指令限制范围包括有意添加PFOS的所有产品,包括用于特定的零部件中及产品的涂层表面,例如纺织品。但限制仅针对新产品,对于已经使用中的以及二手市场上的产品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