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山新能源报废 小车报废回收 上门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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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茶山新能源报废
行 业:生活服务 二手回收 资源回收
发布时间:2022-08-28
报废汽车回收流程大全:
1、汽车进入的回收区域;
2、检查手续。包括行车证原件及其复印件、登记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车主(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车主(个人)复印件、承办人复印件并附联系方式、确认是否营运车辆,询问车主车辆状态是否正常;
3、核查车辆。先确认车辆是否完整,总成及其他部件不能缺少,否则不收;其次核查号、车型、车架号、发动机号是否与登记信息一致,若有一项不否则不予回收 (车架号、 发动机号必须是凹下去的钢印号);
4、缺件登记。缺失行车证、登记证书、号牌必须有登报声明作废手续 ,并就缺件情况和车主协商一致;
5、车辆编号,并在随车手续中标明;
6、车身照相(照片必须显示车辆编号及号)、车架号照相(需显示车辆编号);
7、卸,随同车辆一同入库;
8、开入库单。将入库单三联交车主;
9、整理汽车资料,按编号装订,并登记台账;
10、将复印件与所有报废汽车资料交予录入人员,填写手续移交登记表。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企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依照税法规定为一般纳税人;
(二)拆解场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
(三)具备必要的拆解设备和消防设施;
(四)年回收拆解能力不低于500辆;
(五)正式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六)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报废"总成"、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
(七)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
设立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还应当符合国家经济贸易会关于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报废汽车回收一定要取得资质,不然后果很严重。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的,由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没收非法回收的报废机动车、报废机动车“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没收非法回收的报废机动车、报废机动车“总成”和其他零部件,必要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国家鼓励汽车报废更新,具体办法由国家经济贸易会会同财政部制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应当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各有关部门依法采取措施,防止并依法查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国家对报废汽车回收业实行特种行业管理,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行认定制度。除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认定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不具备条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认定或者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认定,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条为了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的管理,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报废汽车(包括摩托车、农用运输车,下同),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本办法所称拼装车,是指使用报废汽车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以下统称"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组装的机动车。
第三条国家经济贸易会负责组织全国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下同)的监督管理工作,、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实施有关的监督管理。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利用报废汽车"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拼装汽车。禁止报废汽车整车、"总成"和拼装车进入市场交易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交易。禁止拼装车和报废汽车上路行驶。
县级以上地方经济贸易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施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不再具备规定条件的,应当立即告知原审批发证部门撤销《认定书》、《特种行业许可证》,注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