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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节能市场调查报告
行 业:咨询 技术咨询
发布时间:2022-08-22
能评即节能评估。包括节能量评估,对比以往设备或工艺节约多少能源量;节能措施评估,采取了哪些节能措施,节能措施的合理性;能效水平评估,对比当前自身单位产值与国内水品之间间的比较数据。
不单进行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入生产后,项目所在地节能审查部门或节能监察部门应组织节能监察抽查。 第二十一条 对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及验收未获通过,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节能审查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使用,限期改造。不能改造或逾期不改造的生产性项目,由节能审查部门报请同级按照规定权限责令关闭,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逾期拒不关闭的,由节能审查部门将项目建设单位及主要责任人记入严重失信名单。 建设单位以拆分项目、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节能审查的,由节能审查部门撤销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要求的项目,由节能审查部门或节能监察部门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不能改正或逾期不改正的,节能审查部门或节能监察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江西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改)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
章 总 则 条 为加强我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改)项目节能管理,严格项目准入,强化源头控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工业节能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江西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管理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节能评估,是指建设单位根据节能法律、法规、标准,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改)项目能源利用的科学性、合理性,采取的节能措施的性、适用性进行分析评估,并以此编制节能报告,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节能审查,是指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节能法律、法规、标准,对项目节能报告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的行为。 第四条 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改)项目节能报告及其审查意见是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设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节能评估、节能报告是企业项目可行性研究必不可少的依据。在能源紧缺的社会背景下,节能评估、节能报告从结果分析和过程规划等多方面,为项目能源消耗提供数据支撑,为项目实施提供科学。一份高质量的节能报告、节能评估不仅是项目本身的节能标准体现,更为节约国家能源,造福子孙后代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节能改造方案设计
根据企业的能源损耗数据,及组经过技术交流和数据分析后,针对企业整体用能状况,为企业量身设计出科学、、经济的节能改造方案,包括企业当前用能状况、节能空间测算、有效节能措施、节能产品组合选择、工程实施计划、节能效益分析及投资回报率等给予优良的节能改造方案。
投资项目碳评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参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环评和能评报告的主要内容要求,项目低碳评价报告书应当包括的主要内容建议如下:(1)投资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建设单位简介和项目建设地址、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等;(2)投资项目所在区域碳排放总量情况及控制性指标;(3)投资项目碳排放情况及其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和预测;(4)减少碳排放的主要非工程措施和主要工程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5)经济损益分析;(6)对投资项目实施低碳减碳监测的建议;(7)碳评主要结论和建议。投资项目低碳评价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可参照项目低碳评价报告书编制并适当简化。为更好地地方和项目建设单位开展项目碳评及审查工作,促进相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建议低碳发展主管部门研究制定投资项目碳评价管理办法和项目碳评报告书编制指南。如果采取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增加碳评篇章或碳评专题研究报告的方式,则相应地制定项目碳评篇章或碳评价专题研究报告编制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