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铭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MITICR,Inc.)简称 “铭泰国际” ,国内十强的综合一站式商业服务提供商,企业综合一站式商业服务。公司自2008年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海外/内一站式商业体系建设,致力于现代企业办理服务,为企业和个人提供的香港公司注册、香港公司审计、香港公司年审、海外公司注册、香港银行开户、新加坡银行开户、香港公司增资、香港公司注销。
注销香港公司的程序:
香港公司注销分两种:
1.公司没营业:可以直接注销,客户需提供公司名称,及签以下三份资料:
(1)签一份“不反对撤销公司注册通知书”(要原件)
(2)签一份“结束业务通知书”
(3)签一份注销文件(由我司做文件)
2.如有开始营业:要把此公司的账务等补交清楚,就是等于客要做账,把应交、欠交的税交上去(须向提交一份核数报告),或如到期年审的要把年审费用补交完,然后才可申请注销。
(1)要先看帐有没有债务 )
(2) 传真近的资产负债表;
注销时间6-9个月左右,在公司年审时间到期时还未完成注销程序的,年报的105元HKD仍要交给;但商业登记证的费用,如公司在到期年审前2个星期递交注销资料给,受理的话一般不用交。(注:如公司没有拖欠任何税等问题,才会受理。如公司有拖欠税等资料,都必须先补交完整资料给后,等办理了补交的事宜,才能再递注销文件给。
一、香港公司注销分两种:
1.公司未营业
可以直接注销,客户需提供公司名称,及签以下三份资料:
①签一份“不反对撤销公司通知书”
②签一份“结束业务通知书”
③签一份注销文件
注销时间通常在6-9个月左右,在公司年审时间到期时还未完成注销程序的,年报的105元HKD仍要交给,但是商业登记证的费用,如果公司到期年审前2个星期递交注销资料给,手里的话一般就不用交了。
2.公司已营业
要把公司的账务等补交清楚,等于客要做账,把应交、欠缴的税都补上去,如果到期年审的要把年审费补交完然后才开始申请注销。
①要先看账有没有债务
②传真近日的资产负债表
二、香港公司注销所需的资料
AR1+签名+授权书 或者 NC1+授权书
三、办理香港公司注销的费用及时间
费用:1800元左右
时间:受理通知单一个月,完全注销六个月。
四、为什么要主动注销香港公司
香港公司如果不使用需要及时去注销,到了年检时间不去年检的话,公司是不会自动撤销的。会提醒公司办理年检手续并开出罚单,如果不受理的话公司董事会被列入,无法去香港入境了。
香港公司撤销的条件:
1、无欠交任何税局的费用,包括BR费用、核数师报告、未完的税,所有责任;
2、无欠公司注册处的年报费用;
3、无欠任何外债,如果你刻意隐瞒你公司是没有运作的话,一旦被发现就变成瞒税的行为,是需要被刑事检控的。
不依程序注销公司问题会比较严重,没有必要给自己留下,到时候会收到香港法院的传票,而且还要加大罚款,除非不去香港,如果香港和内地信息共享,给自己留下不好的数据,那就要考虑以后的影响及影响了.
不营运但有偿债能力的私人公司撤销注册
撤销注册香港公司
由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一日起,如要将一间不营运但有偿债能力的私人公司的注册撤销,可向公司注册处处长(以下简称「处长」)提出申请。
谁可以申请注销香港公司
该公司;该公司的董事或成员。
(’公司’包括《公司条例》第344A条所指的不活动公司,但不包括第291AA(16)条指明的公司。)
在什么情况下才可提出申请注销香港公司该公司的所有成员均同意撤销注册;
该公司从未开始运作,或在紧接该申请之前已停止营业3个月以上;
该公司没有尚未清偿的债务;及
该公司已取得税务局局长不反对撤销注册的书面通知。
注销香港公司--怎样申请
申请人须填妥表格DR1(连资料散页);税务局局长发出的不反对撤销注册的书面通知;及交纳费用420元(此项费用恕不发还)。
申请人必须向处长提供他所要求的进一步资料。任何人明知或罔顾实情地向处长提供任何在要项上属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资料,可处罚款及监禁。
注销香港公司--处理申请
处理申请需时大约5个月。在正常情况下,本处可在收到申请的日期起计7个工作天内,发出批准撤销注册申请的信件。有关申请会在宪报公布两次。在首份宪报公告刊登后,会有3个月提出反对的期限。处长如在该段期间未有收到反对,便会刊登第二份宪报公告,届时该公司即告解散。申请人会在撤销注册的程式完成及该公司解散之后接获通知。
不反对撤销注册的书面通知
申请人在向处长递交申请之前,必须取得税务局局长不反对撤销注册的书面通知
必须到税务局递交《不反对公司注册撤销通知书》,通知书将会于申请人在呈交有效申请书并缴交有关费用后的25个工作天内发出。
在下列情况下,税务局局长将会发出不反对通知书:
1、公司从未开业或已停止营业;
2、公司将不会开始/重新营业;
3、公司已出售所有存货、物业及证券;
4、公司没有未清缴的税款包括利得税、物业税、、商业登记费及与该等税项有关的罚款及法庭费用;
5、公司没有在税务条例下尚未完成的责任,包括未交回税务局已发出的报税表、以书面通知税务局局长公司就任何课税年度应课税但未收到有关年度的报税表;
6、公司没有尚未回复税务局所发出的任何查询;
7、公司的评税没有尚未完结的反对或上诉。
该公司若不符合以上任何条件,将不会获发给不反对通知书。
深圳市铭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04月11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梁翠梅,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不含证券、、保险及其它金融业务);财务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及限制项目);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项目,取得相关审批后方可经营);房地产经纪;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