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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舟山码头检测
行 业:生活服务 装修装饰 房屋检测
发布时间:2022-07-02
查清码头现状,并出具检测报告,为码头结构改造提供科学依据。工作内容包括上部结构完损检测、码头结构性能参数检测、地基及基础检测、码头结构的整体变形变位测量等。该码头是一座装卸航煤的码头,包括1座码头,1座引桥,2座系缆墩和1座消防楼平台。其中码头平台总长215m,宽20m,上下游各布置一座系缆墩,通过人行钢引桥与连片部分连接。码头采用高桩梁板结构,排架间距为7m。基桩为φ1000mm钢管桩,每个排架有6-10根桩,前沿根桩均为钢管桩。上部结构为现浇上下横梁,水平剪刀撑杆、预制纵梁,预制现浇叠合面板的结构形式。本次码头检测工作中参照执行的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技术规范主要有:《港口水工建筑物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JTJ);
《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原型观测技术规范》(JTJ);《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实体检测技术规程》(JTS);《水运工程地基基础试验检测技术规程》(JTS);《水运工程混凝土试验规程》(JTJ;《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S);《工程测量规范》(GB);本项目原设计竣工图纸、施工资料等。检查码头平台检测范围内所有结构的外观情况。对发现损伤的部位作进一步的检测,检查内容包括码头水上混凝土构件的裂缝情况(包括裂缝数量、位置、走向、宽度、长度及典型裂缝的深度等),混凝土剥落情况(包括剥落位置区域及剥落程度),钢筋出露情况(包括出露数量、位置及锈蚀程度等),特别是桩顶与梁系结合处的完整性情况以及水面以上钢管桩的破损、变形以及外观劣化等情况。
为码头耐久性评估提供依据。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检测选取码头和引桥的横梁、纵梁、面板等主要构件,了解其钢筋保护层厚度的现状,通过与设计保护层厚度的比较,为码头评估提供参考。钢筋腐蚀电位检测选取码头和引桥的横梁、纵梁、面板等主要构件。检测钢筋腐蚀电位,判断构件内部钢筋的锈蚀概率,当锈蚀概率较大时抽取部分锈蚀钢筋检测其截面损失情况,为结构使用性、耐久性评估提供实测数据。典型裂缝深度检测抽取结构完损检测发现的典型裂缝(共计5道)进行典型裂缝的深度检测,采用超声波法,为评判结构的安全使用性及制定合理的修复方案提供依据。地基与基础检测①PHC管桩和混凝土方桩完整性检测(低应变)对码头PHC管桩和混凝土方桩进行低应变桩身完整性检测。
通常见于水陆交通发达的商业城市。人类利用码头,作为渡轮泊岸上落乘客及货物之用,其次还可能是吸引游人,及约会的地标。在码头周边常见的建筑或设施有邮轮、渡轮、货柜船、仓库。浮桥、鱼市场、海滨长廊、车站、餐厅、或者商场等。码头又称渡头,是一条由岸边伸往水中的长堤,也可能只是一排由岸上伸入水中的楼梯,它多数是人造的土木工程建筑物,也可能是天然形成的。码头泊位数:根据货种分别确定。除供装卸货物和上下旅客所需泊位外,在港内还要有船舶和修船码头泊位。码头线长度:根据可能同时停靠码头的船长和船舶间的安全间距确定。码头结构形式有重力式、高桩式和板桩式。主要根据使用要求、自然条件和施工条件综合考虑确定。重力式码头。
说明它能同时靠码头作业的船舶数量。从码头线至排仓库(或堆场)的前缘线之间的场地。它是货物装卸、转运和临时堆存的场所。一般设有装卸、运输设备;有供流动机械,运输车辆操作运行的地带;有的还有供直取作业的铁路轨道。前沿作业地带的宽度没有统一的标准,主要根据码头作业性质,码头前的设备装卸工艺流程等因素确定。
海拔高度1100米,大陆性季风气候。湖面41.8平方公里,大致呈三角形状,沿岸有七条季节性河流注入,平均水深8.2米,深水位12米。红碱淖是全国大的沙漠淡水湖,具有特的自然景观。此项目为一层混凝土框架结构平台,由码头平台和水上栈桥组成,建造于2012年,因景区内湖面水位上涨,将原景区码头平台淹没,后期在其上搭建了临时平台以供游客使用。现委托方要将现有的临时搭建平台拆除,再在原混凝土平台上加建钢结构平台。该平台南北向轴线尺寸为41.40m,东西向轴线尺寸为30.20m;水上栈桥长约100.00m,宽4.00m总建筑面积约为1231.44m。现场采用蛙人,对水下受检观光平台和栈桥的结构损伤状况进行了探摸检测。
码头评价依据——法律、法规及规章:
1、《中华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共和国令第13号);
2、《中华共和国港口法》(中华共和国令第5号);
3、《中华共和国消防法》(中华共和国令第6号);
4、《中华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共和国令第);
5、《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43号);
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令第591号,令第645号);
7、《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华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9号);
8、《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
9、《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令第561号);
1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
1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
12、《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05】第1号,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13、《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安健〔2012〕89号);
14、《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
15、《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交水发【2013】274号);
16、《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港口安全设施目录》的通知》(交办水【2014】1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