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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苏州2022年申请人才补贴
行 业:项目 行业合作 服务项目合作
发布时间:2022-06-19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思想,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生态,根据《相城区关于优化人才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相委办〔2021〕15号)、《姑苏创新创业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苏委办发〔2021〕1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项目承担期结束通过项目验收,项目实施期内连续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20%以上且第3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企业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总额(不含关联交易等)的2%给予1000万元的项目滚动支持奖励。
第二十条 对立项的创新人才,根据评审情况、人才薪酬水平、项目投入等综合情况分三个档次资助,分别给予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的项目资助,同时给予100万元的安家补贴。给予引才单位30万元、40万元、50万元的引才奖励。
第二十一条 对立项的青年人才,根据评审及项目投入、产业化进程、人才层次等综合情况分三个档次资助,分别给予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的项目资助,同时给予50万元的安家补贴。
配套支持资金
1、人才优租房
入选相城高新区及以上科技人才计划的人才,个人及家庭(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人才优租房并免除三年租金。
2、研发办公用房及厂房补贴
对立项的相城高新区及以上创业人才(团队)的企业,按如下类别和标准给予研发办公用房及厂房补贴:
(1)团队项目:给予三年内不超过500平方米的研发办公场地免租政策或租金补贴;
(2)人才项目:给予三年内不超过200平方米的研发办公场地免租政策或租金补贴;
注:以上租金参照相城高新区国资场地租金收费标准执行(与研发办公用房免租政策不重复享受)。
实施成果产业化的项目,可申请2000平方米以内的中试厂房,并可享受一年的租金补贴(自行租赁中试厂房的,给予不超过25元/平·月的租金补贴)。
3、银行补贴
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创业人才(团队)企业的信贷支持和融资服务力度。入选为创业人才(团队)的企业,经认定,可享受贴息,贴息项目采用后补贴方式,根据申报单位上年度实际支付给予不超过20%的一次性补贴,单户企业当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连续不超过3年。
4、基金支持
符合投资立项标准的人才项目,可申请相城高新区及相城区天使投资基金500万元股权融资,同时推荐至市级人才基金给予配套支持。
5、配套支持
经认定的各类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就读(转)相城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及幼儿园公办学校的,由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入(转)学。
根据评审情况及实地考察情况、项目投入、产业化进程等综合情况,分别给予项目扶持资金、配套支持资金等多项政策资金扶持。
根据项目评审(认定)情况,按如下类别和标准给予项目扶持资金:
1、类人才:资助30万元、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四档;
2、类人才:资助30万元、40万元、50万元三档;
3、大赛类人才:资助30万元、40万元、50万元三档;
4、基金引导类人才:资助30万元、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四档。
第十七条 对立项的重大双创团队,结合评审意见按“一事一议”原则,给予1000万元—1亿元的项目资助。团队人才和其他前4名的核心成员分别给予250万元和100万元的安家补贴。创新团队,给予引才单位100万元的引才奖励。
第十八条 对立项的重点双创团队,根据评审情况及实地考察情况、项目投入、产业化进程等综合情况分三个档次资助,分别给予400万元、600万元、800万元的项目资助。团队人才和其他前2名的核心成员分别给予150万元和100万元的安家补贴。创业团队,租赁研发办公用房的,注册地给予500平方米的租金补贴,补贴期限3年;实施成果产业化的项目,注册地给予2000平方米中试厂房租金补贴,补贴期限1年。创新团队,给予引才单位100万元的引才奖励。
第十九条 对立项的创业人才,根据评审情况及实地考察情况、项目投入、产业化进程等综合情况分档资助,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的项目资助,特别的上浮200%。同时给予100万元的安家补贴。租赁研发办公用房的,注册地给予200平方米的租金补贴,补贴期限3年;实施成果产业化的项目,注册地给予2000平方米中试厂房租金补贴,补贴期限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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