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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大连小规模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
行 业:商务服务 企业日常服务
发布时间:2022-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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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可以在免税、减税项目执行期限内,按照纳税申报期选择实际享受该项免税、减税政策的起始时间。
一般纳税人在享受免税、减税政策后,按照《改征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要求放弃免税、减税权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一般纳税人自提交备案资料的次月起,按照规定计算缴纳。
注:财税〔2016〕36号第四十八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免税或者零税率。
举例说明: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感染的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可以享受免征的优惠政策。某一般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属于生活服务),可以选择就2020年1月提供住宿服务取得的全部收入按照征税申报、缴税,并开具;自2月1日起,就其提供住宿服务取得的收入按照免税申报,不得开具。此后,如果该纳税人选择放弃享受住宿服务免税权,应按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声明,并自提交声明的次月起,按照现行规定计算缴纳。
知否!知否!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筹划小窍门!
新年伊始,相信很多会计在新年后个征期申报的时候,就发现小规模纳税人月度申报表不见了?是不用申报,还是系统又出问题了?
01
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调整
税务局为了简化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操作,故而将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的纳税申报期限统一调整为按季度申报。
大家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查询纳税申报期限:
登陆电子税务局,在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查询的税种认定信息,“纳税期限”为“季”即为季度申报的。
本月无需申报,等到4月申报季度的,申报期限为1月、4月、7月、10月。
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减免政策,其纳税期限对税额有较大影响,下面我们一起来看。
02
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对税额的影响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
下面通过案例来分析小规模纳税人月报和季报对税款的影响。
例
某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从事商业,1月份开8万,2月份开25万,3月份开7万,1季度总额40万,未开具(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如果按照季度申报,季度销售额大于30万,该季度需要交纳为400000/1.03*0.03=11650.49元;城建税为11650.49*7%=815.53元;教育费附加为11650.49*3%=349.51元;地方教育费附加为11650.49*2%=233.01元;合计共需缴纳税款13048.元。
若调整为月度申报,1月、3月的月销售额均分别小于10万,不用交。2月月销售额大于10万,2月份应缴税额为250000/1.03*0.03=7281.55元,城建税为7281.55*7%=509.71元;教育费附加为7281.55*3%=218.45元;地方教育费附加为7281.55*2%=145.63元;合计共需缴纳税款8155.34元。
上述纳税对比,月度申报比季度申报4893.2元。
综上所述,若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其中有月份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可以免征,可以选择月度申报更为。
那么小规模纳税人只能是季报吗?能否改成月报?
03
申报期限的变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第三条规定: 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因此季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变更的纳税期限为月度申报。但须注意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变更纳税期限需携带公章、营业执照、经办人、情况说明至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整为按月申报。
小规模进行税收筹划
关于废弃物化处理适用税率问题
纳税人受托运用填埋、焚烧、净化、制肥等方式,对垃圾、污泥、污水、废气等废弃物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公告区分不同情况,明确了适用的税率:1.采取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化处理后未产生货物的,受托方属于提供《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现代服务”中的“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税率;2.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委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加工劳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13%的税率;3.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受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税率,受托方将产生的货物用于销售时,适用货物的税率。
税务筹划来了!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一年竟然能降税46万元!
新政实施前
我公司一直从事石材加工销售,由于每年销售额在400万元左右,因此目前属于一般纳税人,按照17%计算销项,但是由于石料的来源均是从当地个人收购而来,仅仅只能取得个人的普通,每年光一项大约就缴纳68万元,税收负担非常重!
新政实施后
我公司会计看到了刚刚发布的财税〔2018〕33号,公司上下非常振奋,我们的会计估算了一下,今年五一新政实施后若是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由于我们的客户几乎不需要抵扣,我们开具适用3%的征收率,按照以往年销售额400万元来框算,每年额只需要缴纳12万元左右就可以!
比较:
五一新政实施后转为小规模,一年竟然能够降税46万元左右!
新政的5个提示点
提示1
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
提示2
若是你公司为服务业等营改增的一般纳税人,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提示3
一般转为小规模,仅于按照《中华共和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
提示4
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之前留抵,应做进项税额转出,计入库存成本。
借:原材料或者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转出)
提示5
5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为年应征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不再区分工业50万元,商业80万元,其他500万元了。
政策参考一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
财税〔2018〕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完善制度,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现将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二、按照《中华共和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三、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4月4日
政策参考二
《中华共和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本条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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