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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沈阳电池高海拔实验
行 业:商务服务 认证服务
发布时间:2022-05-10
中国合格评定会(ChinaNationalAccreditationServiceforConformityAssessment,CNAS)是根据《中华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由认可监督管理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
电池系统按照8.2.15进行过放电保护试验,试验应在20℃±10℃的环境温度或更高的温度下进行测试,按照标准正常操作,调整试验对象的SOC到较低水平,但应在正常的工作范围内。只要试验对象能够正常运行,可不需要的调整。在试验开始时,影响试验对象功能并与试验结果相关的所有保护设备都应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用于放电的所有相关的主要接触器都应闭合。外部放电设备应连接到试验对象的主端子;应在规定的正常工作范围内以稳定的电流进行放电。当试验对象自动终止放电电流或者发出终止放电电流的信号;或着试验对象的自动中断功能未起作用,则应终止放电,使得试验对象放电到其额定电压的25%为止,另外当实验对象的温度变化在2h内小于4℃。试验后被测样品应无泄漏、外壳破裂、起火或爆炸现象。试验后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Ω/ V 。
电池包或系统按照8.2.10进行高海拔试验,为保护试验人员和实验室安全,厂家应提供电流锐变限值、电压异常值作为异常终止条件。环境实验气压条件为61.2Kpa(模拟海拔高度为4000m的气压条件),温度为环境温度。搁置5h。搁置结束后,保持测试环境,对试验对象按厂家规定且不小于1I3的电流放电至制造商规定的放电截止条件,完成以上试验步骤后,在试验环境温度下观察2h后应无泄漏、外壳破裂、起火或爆炸现象,且不触发异常终止条件。试验后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Ω/ V 。
电池系统按照8.2.12进行过流保护试验,为保护试验操作人员和实验室安全,制造商应提供试验上限参数作为异常终止条件。试验条件如下:1)试验应在20℃±10℃的环境温度下进行;2)按照电池系统制造商推荐的正常操作,调整试验对象的SOC到正常工作范围内的中间部分,只要电池系统能够正常运行,可不需要的调整。3)与电池系统制造协商确定可以施加的过电流和电压。按照电池系统制造商的资料进行电流试验:1)连接外部直流供电设备,改变或禁用充电控制通信,以允许通过与电池系统制造商协商确定的过电流水平。2)启动外部直流供电设备,对电池系统进行充电,以达到电池系统规定的正常充电电流并继续进行充电。符合以下任一条件时结束试验:1)试验对象自动终于充电电流;2)试验对象发出终止充电电流的信号;3)试验对象的温度稳定,温度变化在2h内小于4℃。在试验环境温度下观察1h应无泄漏、外壳破裂、起火或爆炸现象,且不触发异常终止条件。试验后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Ω/ V 。
电池包或系统按照gbt38031.8.2.5进行湿热循环实验时,按照GB/T2423.4执行Db。其中温度是60℃或更高温度(制造商要求),循环五次。要求试验后电池包或系统无泄漏、外壳破碎或者起炸现象。试验后30 min 之内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 Ω /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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