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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四川vie架构案例
行 业:商务服务 企业日常服务
发布时间:2022-04-22
VIE是一个简称,在国内正式名称为可变利益实体,或被称为协议控制。指的是海外投资公司在没有直接股权关系的情况下,通过中国法律项下的合同安排,控制国内公司运营。并通过国际会计准则将国内公司的财务数据并入投资公司的财务报表。换个说法则是在国内或国外开设一家空壳公司,然后两个公司签订一系列协议,完完全全控制境内公司的结构。通过VIE架构可以拿到海外投资的外汇投资并可以进行海外上市,又可以从事中国法律禁止或限制外资涉足的领域。
37号文,全称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目的公司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简称“37号文”),由中国外汇管理局于2014年7月14日发布。
说起VIE结构,典型的应用是在外商投资受中国法律限制的互联信(TMT)或电子商务领域。VIE结构是一个变通结构,是由外国投资者和中国创始股东(自然人或法人)(以下称“中国投资者”)成立一个离岸公司(以下称“上市公司”),再由上市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一家外商资企业(WFOE)从事外商投资不受限制的行业,例如典型的技术咨询服务业(以下称“技术公司”),技术公司对境内的运营公司(以下称“国内牌照公司”)提供实际出资、共负盈亏,并通过合同关系拥有控制权,终实现外国投资者间接投资原本被限制或禁止的领域。
37号文为什么重要?
了解过海外投资相关法规的国内投资人应该都听说过37号文,因为中国自然人只有依据37号文完成登记和审核,才能合法地进行投资。也就是说,37号文提供了中国自然人合规持有公司股份的途径。
办理37号文登记所需的材料清单
一般来说,办理37号文需要的文件如下(不同地区略有差异,请以当地主管机关要求为准):
合法持有境内权益公司资产的文件;
创始人股东在目的公司有实际控制权的文件(股东名册、认缴人名册等);
境内权益公司的调档章程;
境内权益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与投资方签署的投融资协议;
创始人股东的复印件;
外汇登记表;
境内居民个人投资外汇登记申请书;
承诺函;
股东会决议;
委托书;
其他可能要求的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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