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挡烟垂壁简介:
用不燃烧材料制成,从顶棚下垂不小于500 mm的固定或活动的挡烟设施。活动固定挡烟垂壁系指火灾时因感温、感烟或其它控制设备的作 用,自动下垂的固定挡烟垂壁。
固定挡烟垂壁主要用于高层或超高层大型商场、写字楼以及仓库等场合,能有效阻挡烟雾在建筑顶棚下横向流动,以利提高在防烟分区内的排烟效果,对保障生命财产安全起到积作用。
挡烟垂壁可分为固定式挡烟垂壁和活动式挡烟垂壁。固定式挡烟垂壁:是固定安装、能满足设定挡烟高度的挡烟垂壁;
挡烟垂壁是整个建筑区域安全防烟的主要设施,使用不燃或者难燃材料,安装在吊顶或楼板下或隐藏在吊顶内,火灾时能够阻止烟和热气体水平流动的垂直分隔物。
材料
1、挡烟垂壁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2、制作挡烟垂壁的金属板材的厚度不应小于0.8mm,其熔点不应低于750℃。
3、 制作挡烟垂壁的不燃无机复合板的厚度不应小于10.0mm,其性能应符合GB 25970的规定。
4、制作挡烟垂壁的无机纤维织物的拉伸断裂强力经向不应低于600N,纬向不应低于300N,其燃烧性能不应低于GB 8624A级。
5、制作挡烟垂壁的玻璃材料应为防火玻璃,其性能应符合GB 15763.1的规定。
安装在吊顶或楼板下或隐藏在吊顶内,火灾时能够阻止烟和热气体水平流动的垂直分隔物。挡烟垂壁按活动方式可分为卷帘式和翻板式。
规格尺寸
挡烟垂壁的下降高度应不小于500mm。卷帘式挡烟垂壁的单节宽度应不大于6000mm。翻板式挡烟垂壁的单节宽度应不大于2400mm。
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或部位应采用挡烟垂壁、结构梁及隔墙等划分防烟分区。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挡烟垂壁等挡烟分隔设施的不应小于本标准第4.6.2条规定的储烟仓厚度。对于有吊顶的空间,当吊顶开孔不均匀或开孔率小于或等于百分之二十五时,吊顶内空间高度不得计入储烟仓厚度。
设置排烟设施的建筑内,敞开楼梯和自动扶梯穿越楼板的开口部应设置挡烟垂壁等设施。
公共建筑、工业建筑防烟分区的允许面积及其长边允许长度应符合表的规定,当工业建筑采用自然排烟系统时,其防烟分区的长边长度尚不应大于建筑内空间净高的8倍。
用不燃烧材料制成,从顶棚下垂不小于500 mm的固定或活动的挡烟设施。活动挡烟垂壁系指火灾时因感温、感烟或其它控制设备的作 用,自动下垂的挡烟垂壁。 主要用于高层或超高层大型商场、写字楼以及仓库等场合,能有效阻挡烟雾在建筑顶棚下横向流动,以利提高在防烟分区内的排烟成效,对保障生命财产安全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