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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天水电加热蒸汽发生器
行 业:能源 锅炉 蒸汽锅炉
发布时间:2022-04-17
使用电蒸汽发生器的要求
1、电蒸汽发生器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安全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
2、维修、改造。从事电蒸汽发生器的安装、维修、改造的单位应当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书,方可从事锅炉的安装、生器的要求维修、改造。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将拟进行安装、维修、改造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辖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将开工告知送当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告知后即可施工。
3、电蒸汽发生器安装、维修、改造的验收。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要向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所申报锅炉的水压试验和安装监检。电蒸汽发生器厂家合格后由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州特种设备检验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参与整体验收。使用蒸汽发
4、电蒸汽发生器的运行。电蒸汽发生器运行必须由经培训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持证人员操作,使用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八项制度、六项记录。
电蒸汽发生器产品主要特点:
1、采用电磁感应加热方式,电磁感应加热圈安装在加热物体外部,受电磁感应本体发热。
2、节电效果好:与目前采用的电热圈相比,节电可达30%以上。
3、安装方便:具有圆形和半圆形两种结构方式,并在管道和线圈之间加隔热层,进一步提高热效率和保温效果。
4、功率密度大:单个电磁感应加热圈可替代原2-3个电热圈。
5、运行成本低,维修量少,产品免费保修一年,维护。
概念:主要为食堂、干洗店、蒸房、蒸汽熨斗提供必需的干燥蒸汽,在食品厂、豆制品厂、服装工厂较为常用。因为电蒸汽发生器的水容积设计的小于30L,所以电蒸汽发生器的安装、使用不受技术监督部门的检查、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定义的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对外输出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摘自中华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电蒸汽发生器采用陶瓷材料和高温电缆制造,所以不存在原电热圈的电阻丝在高温状态下氧化而缩短使用寿命的问题,具有使用寿命长、升温速率快、无需要维修等优点,减少了维修时间,降低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