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答辩提交 福建商标异议答辩 价格低 服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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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商标异议答辩提交
行 业:商务服务 知识产权服务
发布时间:2022-04-09
福州合众天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办理商标异议答辩,为您解决商标注册问题.急速响应,一对一陪伴式服务。
商标异议答辩所需资料清单
1、申请人明文件(企业申请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个人申请时,提供个人复印件一份以及以该个人为负责人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一份);
2、企业情况介绍;
3、已拥有注册商标情况,包括国内及国外的注册;
4、对已注册商标和本次被异议商标的广告宣传情况,以及发展规划;
5、多年来荣获的荣誉证书情况;
6、外设的分支机构情况;
7、已拥有商标的产品照片,以及销售情况。
8、针对被异议商标(提出异议的理由)进行反述的异议答辩理由,主要描述与在先注册的商标与被异议商标在相同或近似商品或服务上不存在相同或近似的情况,或者是被异议商标没有违反《商标法》的禁用条款的说明。
经审查异议不成立而准予注册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权的时间自初步审定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自该商标公告期满之日起至准予注册决定做出前,对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的行为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该使用人的恶意给商标注册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被异议人对商标评审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起诉。应当通知异议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被异议人的答辩应包含有以下内容:
人的主体
必须是被异议人或是被异议人合法委托的代理人。
商标异议答辩如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须附送《商标代理委托书》。
商标局将根据当事人所陈述的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作出异议裁定,制作异议裁定书通知异议双方当事人。
有明确的异议理由
针对异议人在“商标异议申请书”中的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被异议人应提出相应的答辩理由和证据材料,答辩理由和证据材料的充分与否,将有可能对异议案件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答辩的时限
《商标法》规定被异议人在收到商标异议书之日起30日内必须将答辩材料交寄商标局。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直接递交答辩及相关证据材料的,以递交日为准;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法定节假日,可以顺延。但是,如果当事人能够提供实际邮戳日证据的除外。虽然法律设有此但书规定,当事人应当尽地在异议期限内寄异议答辩并保证邮戳清晰,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如被异议人的答辩材料以邮寄方式提交且邮戳日不清,则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答辩日。如果该实际收到日超过法定异议期限,有可能导致已做出裁决,则必然会给利害关系人带来不利影响,也会给商标局的异议审查工作带来影响。
无论被异议人未答辩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答辩的,商标局都将依法进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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