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设计
千百年以来,室内设计的历史与风格固然有它自己内部的发展机制,但同时,它与社会的发展息息相关,基本保持同步的发展。以欧洲为例,古希腊盛期为城邦保护神的建筑群及庙宇室内,古罗马为纯消费性大型公共建筑,中世纪为建筑等等,因此,历史上也形成了室内设计特有的艺术流派与风格。
古埃及风格
古代埃及以农耕为主,相信神明和来世的埃及人用石头建造了大量神殿和王坟墓室﹙上流阶层用砖建造住宅,平民凿洞为居室,用树枝涂泥为墙﹚。王坟墓室中四壁和天花大多布满壁画和图案装饰。墓葬品中有大量的家具出土,例如:扶手椅、折叠椅凳、床、桌、台等。大多在椅的靠背扶手腿部施以彩色雕饰和镶嵌金银和象腿。家具的构造采用木条、木筋的连接办法,并已有榫等作法。反映了古埃及木工技术水平的高超。
罗马风格
古罗马共和制时期,罗马人好战,反映在文化艺术上具有朴素、严谨的风格。公元31年皇帝时代以后,由于物质丰富和奴隶劳动,贵族开始了奢华的生活。典型住宅为列柱式中庭,有前后两个庭院,前庭有大天窗的接待室,为家属用的各个房间,为祭祀祖先和家神之用,并有主人的接待室。
古罗马的家具从意大利庞贝遗址出土的金属家具和大理石家具,以及从壁画上可见到的各种旋木腿座椅、躺椅、桌子、柜子等。类似古希腊主教的座椅,向外弧形腿的靠背椅。5~6世纪的中世纪初期,古罗马样式和地方特色相结合产生了罗马样式。11~12世纪时,建筑盛行,罗马样式由欧洲长方形会堂的教堂发展而来,加厚了罗马拱形建筑的墙壁,建筑厚壁所产生的庄重美,以及教堂建筑窗少,室内很暗而造成内装修浮雕室内雕塑的神秘感,此为其艺术特色。
哥特式
欧洲哥特样式产生于12~13世纪初,当时的新建筑室内以竖向排列的柱子和柱间尖形向上的细花格拱形洞口、窗口上部火焰形线脚装饰、卷蔓、亚麻布、螺形等纹样装饰来创造至高无上的严肃神秘气氛。14世纪末,欧洲经济发展富裕起来,一般室内装饰向造型华丽,色彩丰富明亮发展,英国富裕者增多,一般市民的住宅也追求华美鲜艳的效果和讲究的装修,在配以模仿拱形线脚的家具为典型作法。
欧洲风格
文艺复兴时期的风格具有冲破中世纪装饰的封建性和闭锁性而重视人性的文化特征。将文化艺术的中心从宫殿移向民众,以及在对古希腊文化古罗马文化再认识的基础上具有古典样式再生和充实的意义。文艺复兴开始于14世纪的意大利。15~16世纪时进入繁盛时期,又在欧洲各国逐步形成各自特的样式。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家具多不露结构部件,而强调表面雕饰,多运用细密描绘的手法,具有丰裕华丽的效果。法国文艺复兴时期的室内和家具木雕饰技艺精湛为其主要的装饰手法。英国的文艺复兴样式似可见哥特样式的特征,但随着住宅建筑的快速发展,室内工艺占据了主要位置。
巴洛克洛可可
17世纪为欧洲的巴洛克样式盛行的时代,是对文艺复兴样式的变型时期。其艺术特征为打破文艺复兴时代整体的造型形式而进行,在运用直线的同时也强调线型流动变化的造型特点,具有过多的装饰和华美厚重的效果。在室内,将绘画、雕塑、工艺集中于装饰和陈设艺术上,墙面装饰多以展示精美的法国壁毯为主,以及镶有大形镜面或大理石,线脚重叠的贵重木材镶边板装饰墙面等。色彩华丽且用金色予以协调,以直线与曲线协调处理的猫脚家具和其他各种装饰工艺手段的使用,构成室内庄重、豪华的气氛。
洛可可样式是继巴洛克样式之后在欧洲发展起来的样式,比起巴洛克样式的厚重特点,洛可可以其不均衡的轻快、纤细曲线称著,以及从中国和印度输入欧洲的室内装饰品曾给予影响。“洛可可”一词来自法国宫廷庭园中用贝壳、岩石制作的假山“洛卡优”,意大利人误叫成“洛可可”而流传开来。其特点为造型装饰多运用贝壳的曲线、皱折和弯曲形构图分割,装饰尽繁琐、华丽之能事,色彩绚丽多彩,以及中国卷草纹样的大量运用,具有轻快、流动、向外扩展以及纹样中的人物、植物、动物浑然一体的突出特点。
密集
密集在设计中是一种常用的组织图面的手法,基本形在整个构图中可自由散布,有疏有密。疏或密的地方常常成为整个设计的视觉焦点。在图面中造成一种视觉上的张力,向磁场一样,具有节奏感。密集也是一种对比的情况,利用基本形数量排列的多少,产生疏密、虚实、松紧的对比效果。
密集的分类:
1.点的密集:在设计中将一个概念性的点放于构图上的某一点,基本形在组织排列上都趋向于这个点密集,愈接近此点愈密,远离此点愈疏;
2.线的密集:在构图中有一概念性的线,基本形向此线密集,在线的位置上密集大、离线愈远则基本形愈疏;
3.自由密集:在构图中,基本形的组织没有点或线的密集约束,完全是自由散布,没有规律,基本形的疏密变化比较微妙;
4.拥挤与疏离:拥挤是过度密集,所有基本形在整个构图中是一种拥挤状态,占满了全部空间,没有疏的地方。疏离与密集相反,整个构图中基本形彼此疏远,散布在各个角落,散布可以是均匀的,也可以是不均匀的。
需要注意的是,在密集效果处理中,基本形的面积要细小,数量要多,以便有密集的效果。基本形的形状可以是相同或近似的,在大小和方向上可有一些变化。在密集的构成中,重要的是基本形的密集组织,一定要有张力和动感的趋势,不能组织涣散。
肌理
肌理又称质感,由于物体的材料不同,表面的排列、组织、构造个不同,因而产生
标志设计
特点
一、设计的速度。就是在现代生活节奏快速的情况下,标志设计要一目了然,简练明确;
二、设计的准确性。也就是设计公司的作品反映内容的准确性,标志设计必须反映公司、集团、商社、商品的性质特点;
三、设计的信息量。就是设计需反映内容的广度和深度。
要点
一、设计标志的识别性。标志设计须有特的个性,容易使公众认识及记忆,留下良好深刻的印象。但相对来说,若设计公司的标志作品与别人的相类似,看去似曾相识,没有特征而面目模糊的设计,一定不会使人留有印象;
二、设计的原创性。设计贵乎具有原创的意念与造形,标志设计亦如是。原创的标志必能在公众心中留下特的印象,也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原创可以是无中生有,也可以在传统与日常生活中加入设计创意,推陈出新;
三、设计的时代性。标志设计不可与时代脱节,使人有陈旧落后的印象。现代企业的标志,当然要具有现代感;富有历史传统的企业,也要注入时代品味,继往开来,启导潮流;
四、设计的地域性。每一个机构企业都具有不同的地域性,它可能反映于机构的历史背景,产品或服务背后的文化根源,与市场的范围和对象等。标志可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但相对来说,也可以具有较强的形象。这往往是设计公司的设计师不易把握的地方;
五、标志设计的适用性。标志设计须适用于机构企业所采用的视觉传递媒体。每种媒体都具有不同的特点,或者具有各自的局限性,商标的应用须适应各媒体的条件。无论形状、大小、色彩和肌理,都要考虑周详。从而设计作品具有更好的适用性。
精神
设计公司创作出的好的标志设计,基本上需具备精神:
一、设计的主张性。设计公司必须将企业所追求的理想主张予以明确化,再转化为易懂的图形,并以合适的题材来作为创意的表现,后形成企业的价值与文化;
二、设计的性。此指的是以本土为出发点,而不是以日的观点来作为诉求,让人一眼便能感受到中国(台湾)的企业或,逐渐形成好感的印象。简言之,即以本土文化为“意”,用西方美学作“形”的构成表现,来迎向化;
三、设计的力动性。设计公司需要从正派、诚信、踏实的形象转化至创新、挑战、积的现代企业。四平八稳的标志已不能成为企业经营的象征。如何将现代的诉求表现在标志上,则非力量与动感不可。
要素
标志设计必须具备广度、高度及长度3个要素:
一、设计的广度。指的是能在名片、帐票类、看板、存折、卡片或是赠品上,都能作广度展开运用的形状。有些设计看板应用时非常漂亮,但一旦用在存折或卡片上,就糊成一团,这样的标志设计就是不好的,必须能在企业所有的沟通宣传工具上,都能展开运用,才是一个好的标志设计;
二、设计的高度。指的是具有性的感觉,以及在造型的色彩和形状方面,能有很高的完成度;
三、设计的长度。指的是时间的延展性。即:一个好的设计公司,它所创做出的作品,不能才两三年,就被人认为是陈旧过时的设计,而是必须能与企业共存、发展。因此标志设计少要具备10-20年的适用性才行。
设计方法
设计方法是一个通用理念,可能会或可能不包括为特定方法的导向。有些是设计的总体目标。其他的方法是引导倾向的设计师。可使用相结合的办法,如果他们不冲突。
一些常用的方法包括:
KISS原则(保持简单愚蠢的),努力消除不必要的并发症。
有一个以上的方式来做到这一点,一种哲学,以允许多个方法做同样的事情。
使用为中心的设计,这主要与使用的,而不是着眼于终用户的目标和任务。
设计原则
单一职责原则:(SRP)一个类,好只做一件事,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开放-封闭原则:(OCP:The Open-Closed Principle)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等)应该是可以扩展的,但是不可修改的。
依赖倒转原则:(DIP)这个原则的内容是:要依赖于抽象,不要依赖于具体。或者说是:要针对接口编程,不要对实现编程(Program to an interface,not an implementation)。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底层模块,两个都应该依赖抽象。
里氏代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LSP)在一个软件系统中,子类应该可以替换任何基类能够出现的地方,并且经过替换以后,代码还能正常工作。
迪米特原则:(Least Knowledge Principle,LKP)少知识原则,又称为“Law of Demeter”,如果两个类不必彼此直接通信,那么这两个类就不应当发生直接的相互作用。如果其中一个类需要调用另一个类的方法的话,可以通过第三者转发这个调用。
近似
近似指的是在形状、大小、色彩、肌理等方面有着共同特征,它表现了在统一中呈现生动变化的效果。近似的程度可大可小,如果近似的程度大就产生了重复感。近似程度小就会破坏统一。
近似的分类:
1.形状的近似:两个形象如果属同一族类,它们的形状均是近似的,如同人类的形象一样;
2.骨格的近似:骨格可以不是重复而是近似的,也就是说骨格单位的形状、大小有一定变化,是近似的。
注意:近似与渐变的区别,渐变的变化是规律性很强的,基本形排列非常严谨,而近似的变化规律性不强,基本和其它视觉要素的变化较大,也比较活泼。
骨格
骨格网决定了基本形在构图中彼此的关系。有时,骨格也成为形象的一部分,骨格的不同变化会使整体构图发生变化。
骨格分为:
1.规律性骨格:规律性骨格有严谨的骨格线,有规律的数字关系,基本形按照骨格排列,有强烈的秩序感。主要有重复、渐变、发射等骨格;
2.非规律性骨格:非规律性骨格一般没有严谨的骨格线,构成方式比较自由;
3.作用性骨格:作用性骨格是使基本形彼此分成各自单位的界线,骨格给形象准确的空间,基本形在骨格单位内可自由改变位置、方向、正负,甚至越出骨格线;
4.非作用性骨格:非作用性骨格是概念性的,非作用性骨格线有助于基本形的排列组织,但不会影响它们的形状,也不会将空间分割为相对立的骨格单位;
5.重复性骨格:是指骨格线分割的空间单位在形状、大小上完全相同,它是有规律性的骨格,基本形按骨格连续性的排列。
设计与包装设计都是系统化工程,它们互为补充,需要整合。
整合包装,是遵循市场原则,以产品的包装设计为切入点,以点成面深入一步进行企业的形象系统的整合设计,终为建立特的产品识别系统,即 PIS系统(Product Identity System)。PIS 系统整合设计包括产品基础识别系统、产品包装识别系统、产品推广识别系统组成部分。PIS 设计彻底颠覆传统模式包装设计,是视觉整合传播的基础。其中主创意、主视觉、主色调是整合包装设计的元素。
一是主创意。创意是包装设计的生命,罗伯特.斯坦伯格认为,创意是生产作品的能力,这些作品既新颖,也就是具有原创性, 是不可预期的。又恰当,即符合用途要求,适合目标所给 予的限制。包装形象的核心创意可以贯穿到各类产品线各个层面,主创意的表现形式多样,特的主创意是产生差异化、进行视觉创新的核心元素。
二是主视觉。主视觉在 PIS 传播过程中重复出现,让人重复产生记忆,主视觉的创新设计对于的传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主视觉在包装整合设计中起到统一全局的作用,即使对于不同的产品线、种类和档次规格,也能保持包装视觉的变化统一。假定某一有50个种类的产品及产品包装,每一个包装个体都是立完善的,但当50款包装被放置在一起时,仍然是一个整体形象,规范而有统一章法。这就是主视觉,一般由图形、色彩、文字、样式组合、点线面等视觉元素组成,通过象征、解构、置换、想象、均衡、反复、渐变等设计手法处理,终形成主视觉形象。主视觉一般具有很好的变通性、延展性,能适应不同层次和种类的产品包装设计之需。在主视觉的应用与执行也很重要,要确保形象在变化中保持统一。
三是主色调。色彩作为商品显著外貌特征,能引起消费者关注。是容易被受众感知并识别的元 素,能创造特的记忆识别特征。本质上“色彩就是个性”,同时“色彩也是思想”,色彩在包装设计中作为一种设计语言,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包装的包装”。是使某一商品具有明显区别于其他商品的视觉特征,色彩的运用具有消费者的魅力,和引导消费。色彩在包装设计中表达的含义是广泛的而深刻的,较之排版、造型更具视觉冲击 力,更具抽象性格特征,是产品包装设计的重要元素,是销售包装的灵魂。好的包装设计具有强烈的视觉吸引力,能快速、生动、正确地传达出商品的信息,成为宣传和产品形象的重要手段。
需要特的形象与消费者沟通, 包装是展示产品形象的重要方式,包装是理念、产品特性、消费心理的综合反映,它直接影响消费者购买欲望。PIS 系统整合设计是建立产品与消费者良好关系的有力手段,包装与商品已融为一体,共同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