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用品CCPSA认证申请程序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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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业:商务服务 认证服务
发布时间:2022-03-07
法规名称:Canada Consumer Product Safety Act,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
法规简称:CCPSA
法规编号:S.C.2010,c..
发布时间:2010-12-15生效时间:2011-06-20
《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下的条例
这些法规包括:
《石棉产品管理条例》Asbestos Products Regulations (SOR/2007-260)
《蜡烛管理条例》Candles Regulations (SOR/2011-18)
《碳酸饮料玻璃容器管理条例》 Carbonated Beverage Glass Containers Regulations (SOR/80-831)
《童车和婴儿小推车管理条例》Carriages and Strollers Regulations (SOR/85-379)
《儿童饰管理条例》 Children’s Jewellery Regulations (SOR/2011-19)
《儿童睡衣管理条例》 Children’s Sleepwear Regulations (SOR/2011-15)
《2001 年日用化学品和容器管理条例》Consumer Chemicals and Containers Regulations, 2001 (SOR/2001-269)
《含铅消费品(与口接触)管理条例》Consumer Products Containing Lead (Contact with Mouth) Regulations (SOR/2010-273)
《有绳窗饰产品管理条例》 Corded Window Covering Products Regulations (SOR/2009-112)
《童床、摇篮和摇篮式童车管理条例》Cribs, Cradles and Bassinets Regulations (SOR/2010-261)
《危险品(伸缩门和伸缩围栏)管理条例》Hazardous Products (Expansion Gates and Expandable Enclosures) Regulations (SOR/90-39)
《冰球和室内兜网球手用面罩管理条例》Face Protectors for Ice Hockey and Box Lacrosse Players Regulations (SOR/2011-20)
《玻璃门和围栏管理条例》Glass Doors and Enclosures Regulations (SOR/2009-110)
《涂釉陶瓷和玻璃器皿管理条例》Glazed Ceramics and Glassware Regulations (SOR/98-176)
《危险品(地毯)管理条例》Hazardous Products (Carpet) Regulations (C.R.C., c. 923)
《危险品(纤维素绝缘材料)管理条例》Hazardous Products (Cellulose Insulation) Regulations (SOR/79-732)
《危险品(木炭)管理条例》Hazardous Products (Charcoal) Regulations (C.R.C., c. 924)
《危险品(婴儿喂食瓶奶嘴)管理条例》Hazardous Products (Infant Feeding Bottle Nipples) Regulations (SOR/84-271)
《危险品(水壶)管理条例》Hazardous Products (Kettles) Regulations (C.R.C., c. 927)
《危险品(火柴)管理条例》Hazardous Products (Matches) Regulations (C.R.C., c. 929)
《危险品(床垫)管理条例》Hazardous Products (Mattresses) Regulations (SOR/80-810)
《危险品(橡皮奶嘴)管理条例》Hazardous Products (Pacifiers) Regulations (C.R.C., c. 930)
《危险品(帐篷)管理条例》Hazardous Products (Tents) Regulations (SOR/90-245)
《冰球头盔管理条例》Ice Hockey Helmet Regulations (SOR/2011-.)
《点火器管理条例》Lighters Regulations (SOR/2008-231)
《邻苯二甲酸盐管理条例》 Phthalates Regulations (SOR/2010-298)
《便携式游戏围栏管理条例》Playpens Regulations (C.R.C., c. 932)
《家用探测器管理条例》Residential Detectors Regulations (SOR/2009-193)
包装和通用要求
《危险产品(玩具)条例》第4条规定,任何开口周长不到35.3 cm (14 in.)、用来包装玩具和儿童产品
的软薄膜胶袋,厚度应大于0.019 mm,并应用以下警告或其它相同含义的文字清楚的表示出
来:“PLASTIC BAGS CAN BE DANGEROUS. TO AVOID DANGER OF SUFFOCATION KEEP THIS BAG AWAY FROM
BABIES AND CHILDREN.”即:“塑料袋可能造成危害。为了避免由此引起的窒息危害,应让婴儿和儿童
远离塑料袋。”文字必须同时用英文和法文标识。
第7条规定,所有供3岁或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在合理可预见使用中,不得有小部件脱落。但是完全由
软性纺织纤维材料组成的零部件除外。
第8条规定了各类机械物理安全要求,包括:
玩具外露的金属部分不能有利点利边;
玩具的金属线必须有保护或卷回,以避免露出;
塑料玩具或玩具的塑料部件应足够厚,以免破裂露出利边。如果由于功能必须很薄,则应用刚性材料制
成;
木质玩具的面、边、角要光滑处理;
玩具的玻璃部分的边、角要光滑处理;
所有紧固件(如钉子、螺丝钉等)要合理安装以免对儿童造成伤害;
折叠机构应防止突然倒塌导致夹伤儿童手脚;
玩具发条钥匙或上链机构应防止对儿童手指造成缠绕危险;
弹射玩具的弹射末端应该有保护头,保护头应该能承受44.5 N的拉力;
任何大小足够进入,并且能用盖子或门关上的玩具(比如玩具箱),必须在相邻面有足够大小和数
量的通气孔以避免窒息引起的危害;
承受儿童体重的玩具应有牢固的立面以免产生翻倒危险。
2. 对特定玩具的要求
条例第13条到27条规定了特定玩具的要求,其中与机械物理性能有关的条款是:
(1) 娃娃玩具或软体玩具
第13条:娃娃玩具或软体玩具上用于连接部件、衣服或饰物的紧固件,在合理可预见使用时,不应暴露
出利点利边;
第14条:娃娃玩具或软体玩具中使用的填充材料,应干净无害虫、没有坚固和锋利的异物、无毒无
;
第15条:娃娃玩具或软体玩具的口鼻等部件的尺寸不超过32 mm时,不能在拉力试验下脱落;
第19条:娃娃玩具或软体玩具中的发声部件如果是小部件,则在合理可预见使用中不应脱落。
(2) 推拉玩具
第.条:所有把手直径不超过10 mm (0.375 in.)的推拉玩具,除了满足机械、窒息、毒性、电和发热的
要求外,还应在把手端部加保护头用以防止刺伤,且保护头应该能承受44.5 N (10 lb)的拉力而不脱落
。
(3) 玩具蒸汽机
第22条:玩具锅炉应装有紧固的弹簧阀或其他安全阀,安全阀的操作压力不得超过周围大气压的1.5倍,
但其设计承受压力应至少是周围大气压的3倍。
(4) 摇铃
第25条:在合理可预见使用时,摇铃不能有尖锐的金属丝暴露在外;用50 N (11.23 lb)的力或1 N·m
(8.85 lb·in.)的扭力进行测试时,不得有部件被移除。
(5) 松紧带
第26条:为防止勒伤危害,所有连接婴儿车、婴儿床或者围栏的松紧带,伸长的长度不能超过750 mm
(30 in.),或者不超过其自然长度的75%。
化学安全性能编辑
随着新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将于2011年6月实施,原有HPA下属的实施条例将逐渐转为
CCPSA下属的实施条例。在玩具的化学安全方面,目前已制定的条例是《玩具条例》(SOR/2011-17)和
《儿童珠宝条例》(SOR/2011-19)。
《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
《危险产品法案》(HPA)附录I的第I部分和第II部分分别列出了禁止类产品和限制类产品。但是在《加
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中,只有禁止类产品目录(附录II),而没有限制类产品目录。HPA的
禁止类产品有31类,而CCPSA只有15类,这是由于某些禁止类产品已经通过修订整合到现有的实施条例中
,或通过修订整合到新条例中,或将制定新条例。
在CCPSA规定的15类禁止产品中,没有涉及玩具。因为相关的规定已经/即将转移到实施条例中。
《玩具条例》(SOR/2011-17)
新《玩具条例》(Toys Regulations)第22至27条规定了玩具的化学安全要求,在第28至43关于特定玩
具的要求中,也涉及化学要求。新条例将从2011年6月20日起实施。
新条例第22条规定了玩具中不能含有的7类物质,这与原《危险产品法案》附录I第I部分第8条是一致的
。这7类物质是:;甲醇或含甲醇1%以上的物质;石油产品或含石油产品10%以上的物质;苯;
松节油或含松节油10%以上的物质;硼酸或硼酸盐;。
第23条规定了玩具表面涂层材料中的重金属含量,与原《危险产品法案》附录I第I部分第9条是一致的。
即玩具表面涂层中的铅含量不得超过90 mg/kg;锑、、镉、硒或钡元素的含量不得超标,即20℃下在
5%盐酸溶液中搅拌10分钟时有0.1%溶出;不能含有任何形式的汞。
第24条与原《危险产品法案》附录I第I部分第24条是一致的,规定用于吹气的玩具等产品在正常使用过
程中,不能含有可直接进中的芳香族化合物、脂肪族化合物或其他。
第25至27条与旧《危险产品(玩具)条例》第10至12条是一致的。玩具中含有的毒性物质应至少满足以
下条件之一:应保证不会被吞食、吸入或被皮肤吸收;以10公斤体重的儿童来计算,玩具中毒性物质的
总量应不超过急性口服或皮肤平均致死量(取小者)的1%;毒性不超过附录2的规定。玩具中含有的腐
蚀性物质、易燃剂或剂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应保证不能接触皮肤;根据附录3进行测试时,不
能是强腐蚀性、度易燃或强剂。供3岁或以下儿童使用的塑料食品包装材料或食品容器中,树脂、
增塑剂、抗氧化剂、染料、色素等物质的含量不得超过1%;并且不能含有重金属、重金属化合物、第22
或23条中规定的物质、邻苯二甲酸盐。
在对特定玩具的要求中,涉及化学安全的条款与旧玩具条例是一致的,即玩具娃娃和软体玩具所用的填
充材料应无毒无;指画颜料必须是水基颜料。与就条例相比,不再要求指画颜料不能含有毒性物质
、腐蚀性物质、易燃剂或剂,因为这已经在第26条中规定了。
ASTM认证流程:
填写申请单,提品资料,寄样品过来,测试OK出证书/报告
周期 5-7个工作日
费用:根据产品评估
ASTM更改部分
涂层
1.油漆和表面涂层的重金属要求全部挪到条款4.3.5.1中了, 包括总铅和可溶性8中重金属.
2. 总铅限值从原来的600ppm改为90ppm, 跟CPSIA一致.
3. 测试方法等没变.
基材
1.测试范围:
a. 所有可接触基材材料.
b. 玻璃、陶瓷和金属, 只有小部件组分才测试.
c. 儿童珠宝除外, 其需符合F2923的要求.
d. 16 CFR 1500.88和1500.91中当前和将来的豁免, 在这里同样有效.
如果玩具或玩具部件不可能会被吮吸、被舔食或被吞咽, 则无须测试.
可以用的判定依据:
1.可能与食品或饮料接触的玩具或玩具部件;
2.化妆玩具;
3.归类为玩具的书写类产品;
4.给6岁以下儿童玩耍的玩具.
对于玩具上基材的重金属安全要求:
1.总铅含量不得超过100ppm;
2.可溶性重金属(8种)不得超过相应的限值要求(同EN71-3);
3.玩具上的金属小部件, 按照CPSC-CH-E1004-11方法测试, Cd的迁移不得超过200ug/article.
玩具法规
玩具中不得含有以下7类物:、甲醇或含有甲醇1%以上的物质、石油产品或含石油产品10%以上的物质、苯、松节油或含松节油10%以上物质、硼酸或硼酸盐、;玩具表面涂层材料中的铅含量不得超过90mg/kg,涂层中的锑、、镉、硒或钡化合物的含量不得超过0.1%,即20℃将样品置入5%的盐酸溶液中10分钟后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