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用品CCPSA认证流程及周期
价格:1800.00起
产品规格:
产品数量:
包装说明:
关 键 词:儿童用品CCPSA认证流程及周期
行 业:商务服务 认证服务
发布时间:2022-03-05
2011年6月20日,新制定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简称CCPSA)开始正式生效。该法案取代了《加拿大危险品法案(HPA)》的第I部分,并重新检视已有40年未更新的安全规章。之前的危险产品法案章部分和第二部分对玩具做出的禁令、限制和管制将过渡到CCPSA相关法规。CCPSA玩具法规(SOR/2011-17)自2011年6月20日起取代危险品法案(玩具)法规(C.R.C., c. 931)。
编辑本段机械物理安全性能
机械物理安全是玩具安全中加拿大较为关注的一个问题,《危险产品法案》下属的《危险产品(玩具)条例》的第7条和第8条规定了对所有年龄儿童普适的保护要求(如窒息危害、坍塌危险、夹伤危害、利点利边和刺伤的危害等)。第13到27条规定了玩具的要求,如摇铃、松紧带、推拉玩具、小部件等。
根据新颁布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加拿大于2011年制定了新的《玩具条例》(SOR/2011-17),以取代原有的《危险产品(玩具)条例》。新条例将从2011年6月20日起实施。[注1]
在机械物理性能方面,新条例第4条规定了包装要求,第7到18条规定了通用的机械物理安全性能,第19条规定了噪声要求,第28到43条规定了特定玩具的要求。新条例在规定具体的要求时,是直接描述针对的产品,而不再引用法案中的条款。
随着新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将于2011年6月实施,原有HPA下属的实施条例将逐渐转为CCPSA下属的实施条例。在玩具的化学安全方面,目前已制定的条例是《玩具条例》(SOR/2011-17)和《儿童珠宝条例》(SOR/2011-19)。
《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
《危险产品法案》(HPA)附录I的第I部分和第II部分分别列出了禁止类产品和限制类产品。但是在《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中,只有禁止类产品目录(附录II),而没有限制类产品目录。HPA的禁止类产品有31类,而CCPSA只有15类,这是由于某些禁止类产品已经通过修订整合到现有的实施条例中,或通过修订整合到新条例中,或将制定新条例。
在CCPSA规定的15类禁止产品中,没有涉及玩具。因为相关的规定已经/即将转移到实施条例中。
《玩具条例》(SOR/2011-17)
新《玩具条例》(Toys Regulations)第22至27条规定了玩具的化学安全要求,在第28至43关于特定玩具的要求中,也涉及化学要求。新条例将从2011年6月20日起实施。
新条例第22条规定了玩具中不能含有的7类物质,这与原《危险产品法案》附录I第I部分第8条是一致的。这7类物质是:;甲醇或含甲醇1%以上的物质;石油产品或含石油产品10%以上的物质;苯;松节油或含松节油10%以上的物质;硼酸或硼酸盐;。
第23条规定了玩具表面涂层材料中的重金属含量,与原《危险产品法案》附录I第I部分第9条是一致的。即玩具表面涂层中的铅含量不得超过90 mg/kg;锑、、镉、硒或钡元素的含量不得超标,即20℃下在5%盐酸溶液中搅拌10分钟时有0.1%溶出;不能含有任何形式的汞。
第24条与原《危险产品法案》附录I第I部分第24条是一致的,规定用于吹气的玩具等产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不能含有可直接进中的芳香族化合物、脂肪族化合物或其他。
第25至27条与旧《危险产品(玩具)条例》第10至12条是一致的。玩具中含有的毒性物质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应保证不会被吞食、吸入或被皮肤吸收;以10公斤体重的儿童来计算,玩具中毒性物质的总量应不超过急性口服或皮肤平均致死量(取小者)的1%;毒性不超过附录2的规定。玩具中含有的腐蚀性物质、易燃剂或剂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应保证不能接触皮肤;根据附录3进行测试时,不能是强腐蚀性、度易燃或强剂。供3岁或以下儿童使用的塑料食品包装材料或食品容器中,树脂、增塑剂、抗氧化剂、染料、色素等物质的含量不得超过1%;并且不能含有重金属、重金属化合物、第22或23条中规定的物质、邻苯二甲酸盐。
2011年1月,我们就CCPSA成为法律一事进行了通知。CCPSA于2011年6月生效,其目的是解决或预防消费品对人类健康产生的危害。该法律适用于加拿大消费品的制造商、进口商、分销商、广告商和零售商。
CCPSA由加拿大执行。消费品必须遵循CCPSA下的相关法规要求。CCPSA下所管理的消费品包括但不限于:蜡烛、童车和婴儿小推车、珠宝、睡衣、涂釉陶瓷、婴儿喂养奶瓶、水壶、安抚奶嘴、邻苯、游戏围栏、机动车辆约束系统和和儿童座椅、科学教育套件、表面涂层材料。
2016年7月13日,加拿大在加拿大公报第二部分发布了CCPSA下的修订法规。根据法规影响分析陈述,发布修订法规的目的是在2011年修订的基础上对CCPSA下的32项法规进行非实质性变更。各种条例的适用范围被修订以符合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的立法语言。这些修订并没有对消费品的管控要求做出显著的变化,并且不会影响现有的遵守和执行机制。 这些修订包括:
- 废除和取代29项条例(表1)。一些新条例被重命名,如“婴儿喂养奶嘴条例”、“床垫条例”和“奶嘴条例”。
- Amending 3 Regulations:
- 修订了3项条例:
-消费化学品和集装箱条例(SOR/2001-269)被修订为SOR/2016-170;
-含铅消费品(接触嘴)条例(SOR/2010-273)被修订为 SOR/2016-171;
-玩具条例(SOR/2011-17)被修订为 SOR/2016-195。
这29项“新”条例和3项新修订条例已于2016年6月22日生效。
随着新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将于2011年6月实施,原有HPA下属的实施条例将逐渐转为
CCPSA下属的实施条例。在玩具的化学安全方面,目前已制定的条例是《玩具条例》(SOR/2011-17)和
《儿童珠宝条例》(SOR/2011-19)。
《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
《危险产品法案》(HPA)附录I的第I部分和第II部分分别列出了禁止类产品和限制类产品。但是在《加
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中,只有禁止类产品目录(附录II),而没有限制类产品目录。HPA的
禁止类产品有31类,而CCPSA只有15类,这是由于某些禁止类产品已经通过修订整合到现有的实施条例中
,或通过修订整合到新条例中,或将制定新条例。
在CCPSA规定的15类禁止产品中,没有涉及玩具。因为相关的规定已经/即将转移到实施条例中。
《玩具条例》(SOR/2011-17)
新《玩具条例》(Toys Regulations)第22至27条规定了玩具的化学安全要求,在第28至43关于特定玩
具的要求中,也涉及化学要求。新条例将从2011年6月20日起实施。
新条例第22条规定了玩具中不能含有的7类物质,这与原《危险产品法案》附录I第I部分第8条是一致的
。这7类物质是:;甲醇或含甲醇1%以上的物质;石油产品或含石油产品10%以上的物质;苯;
松节油或含松节油10%以上的物质;硼酸或硼酸盐;。
第23条规定了玩具表面涂层材料中的重金属含量,与原《危险产品法案》附录I第I部分第9条是一致的。
即玩具表面涂层中的铅含量不得超过90 mg/kg;锑、、镉、硒或钡元素的含量不得超标,即20℃下在
5%盐酸溶液中搅拌10分钟时有0.1%溶出;不能含有任何形式的汞。
第24条与原《危险产品法案》附录I第I部分第24条是一致的,规定用于吹气的玩具等产品在正常使用过
程中,不能含有可直接进中的芳香族化合物、脂肪族化合物或其他。
第25至27条与旧《危险产品(玩具)条例》第10至12条是一致的。玩具中含有的毒性物质应至少满足以
下条件之一:应保证不会被吞食、吸入或被皮肤吸收;以10公斤体重的儿童来计算,玩具中毒性物质的
总量应不超过急性口服或皮肤平均致死量(取小者)的1%;毒性不超过附录2的规定。玩具中含有的腐
蚀性物质、易燃剂或剂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应保证不能接触皮肤;根据附录3进行测试时,不
能是强腐蚀性、度易燃或强剂。供3岁或以下儿童使用的塑料食品包装材料或食品容器中,树脂、
增塑剂、抗氧化剂、染料、色素等物质的含量不得超过1%;并且不能含有重金属、重金属化合物、第22
或23条中规定的物质、邻苯二甲酸盐。
在对特定玩具的要求中,涉及化学安全的条款与旧玩具条例是一致的,即玩具娃娃和软体玩具所用的填
充材料应无毒无;指画颜料必须是水基颜料。与就条例相比,不再要求指画颜料不能含有毒性物质
、腐蚀性物质、易燃剂或剂,因为这已经在第26条中规定了。
法规简介
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CCPSA)是一个关于消费品安全的法案。CCPSA取代《危险产品法》(HPA)部分与附表一,成为加拿律。CCPSA旨在修葺现存条例,从而更新和加强产品安全条例,进一步保障加拿大国民的健康和安全。此外,CCPSA也加强了联邦对有关消费品采取行动的能力,例如产品回收。
《玩具条例》(SOR/2011-17)
新《玩具条例》(Toys Regulations)第22至27条规定了玩具的化学安全要求,在第28至43关于特定玩具的要求中,也涉及化学要求。
新条例第22条规定了玩具中不能含有的7类物质,这与原《危险产品法案》附录I第I部分第8条是一致的。这7类物质是:;甲醇或含甲醇1%以上的物质;石油产品或含石油产品10%以上的物质;苯;松节油或含松节油10%以上的物质;硼酸或硼酸盐;。
第23条规定了玩具表面涂层材料中的重金属含量,与原《危险产品法案》附录I第I部分第9条是一致的。即玩具表面涂层中的铅含量不得超过90 mg/kg;锑、、镉、硒或钡元素的含量不得超标,即20℃下在5%盐酸溶液中搅拌10分钟时有0.1%溶出;不能含有任何形式的汞。
第24条与原《危险产品法案》附录I第I部分第24条是一致的,规定用于吹气的玩具等产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不能含有可直接进中的芳香族化合物、脂肪族化合物或其他。
玩具法规
玩具中不得含有以下7类物:、甲醇或含有甲醇1%以上的物质、石油产品或含石油产品10%以上的物质、苯、松节油或含松节油10%以上物质、硼酸或硼酸盐、;玩具表面涂层材料中的铅含量不得超过90mg/kg,涂层中的锑、、镉、硒或钡化合物的含量不得超过0.1%,即20℃将样品置入5%的盐酸溶液中10分钟后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