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清关 佛山涂料港口清关公司 您想找的我们这里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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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佛山涂料港口清关公司
行 业:物流
发布时间:2022-03-02
清关资料如下:
1 代理报检委托书空白原件 委托人处盖公章,法人章
2 代理报关委托书原件两联 第三联留底 委托方(右上,左下)盖公章,法人章
3 采购合同复印件
4 复印件
5 装箱单复印件
6 提单正本一份 正面收货人处加盖中英文对照章,背面加盖公章,国外背书
7 原产地复印件
8 材质单,规格表,质保书等复印件
9 熏蒸复印件(如果是木托盘) 如果涉及到许可证,商检的,还需要提供相关证书
进口货物放行
海关对进口货物的报关,经过审核所提交的报关单据、查验实际货物,并依法办理了征收货物税费手续或减免税手续后,在有关单据上签盖放行章,货物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才能提取或装运货物。此时,海关对进口货物的才算结束。 另外,进口货物因各种原因需海关处理的,可向海关申请担保放行。海关对担保的范围和方式均有明确的规定。
进口报关后的代理:
货物到了目的港之后,需要的报关公司代理进口报关业务,当然,许多大型的国有企业有自己的报关员,也可以做报关。进口报关代理商作为中间人,不拥有货物的所有权进口代理费用 是指外贸企业将进口商品拨交给订货单位的一种价格形式。外贸企业受买方委托,办理进口业务,从中为当事人提供各种服务,并收取代理手续费。代理价格由到岸价格及消费税、外贸企业代理手续费、银行财务管理费构成。
进口报关代理注意事项:
进口报关需要注意的是货物的所有权问题,货物所有人在跟进口代理商谈妥之后,必须签订进口代理协议,明确写明货物的所有权,以避免由此产生的纠纷。而进口代理商也要适时维护自己的权益,由于放货给客户之后而没有得到应得利益而产生的纠纷以及法律诉讼案例,已不胜枚举。
(1)接到客户全真单据后,应确认货物的商品编码,然后查阅海关税则。确认进口税率。确认货物需要什么条件,如需做各种检验,则应在报关前向有关机构报验。报验所需单据:报验申请单、正本箱单,合同、进口报关单两份。
(2)换单时应催促般舶代理部门及时给海关传舱单,如有问题应与海关舱单室取得联系,确认舱单是否转到海关。
(3)当海关要求开箱查验货物,应提前与场站取得联系,调配机力将所查箱子调至海关的场站。(事先应现场站确认好调箱费、掏箱费。)
2.若是法检商品应办理验货手续。
如需商检,则要在报关前,拿进口商检申请单(带公章)和两份报单办理登记手续,并在报关单上盖商检登记在案章以便通关。验货手续在终目的地办理。
如需动植检,也要在报关前拿箱单合同报关单去代报验机构申请报验,在报关单上盖放行章以便通关,验货手续可在通关后堆场进行。
3.海关通关放行后应去三检大厅办理三检,向大厅内的代理报验机构提供箱单、、合同报关单,由他们代理报验。报验后,可在大厅内统一窗费,并在白色提货单上盖三检放行章。
4.商检手续办理后,去港池大厅交港杂费。
港杂费用结清后,港方将提货联退给提货人供提货用。
5.所有提货手续办妥后,可通知事先联系好的堆场提货。
注意事项。
(1)首先应与港池调度室取得联系安排计划。
(2)根据提箱的多少与堆场联系足够的车辆尽可能按港方要求时间内提清。以免产生转栈堆存费用。
(3)提箱过程中应与堆场有关人员共同检查箱体是否有重大残破,如有,要求港方在设备交接单上签残。
6.重箱由堆场提到场地后,应在免费期内及时掏箱以免产生滞箱。
7.货物提清后,从场站取回设备交接单箱体无残损,去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门取回押箱费。
一般贸易进口清关的流程:
1、确定好订单货物价格及数量,签好合同,装箱,进行运输。
2、通知国内代理,联系代理公司准备清关单证。
3、企业进行申报,等待海关接受申报海关和审核电子数据报关单。
4、申报人递交书面单证,进行报检。
5、现场交接单,海关根据货物查验
6、查验后,做关封后放行。
7、运输货物,要检查是否商检局开具动卫检查联系凭条,如果有的话需要提前半个工作日预约。
8、收货人收到货物后安排仓储、分销出运。将税单送到税务局抵扣。
备注:一般贸易进口货要交进口关税;一般进口货物给海关的关税都要用支票交。
办理程序:
担保人申请提前放行货物而提供担保的,应当向现场海关业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根据海关的要求提供保函等权利凭证以及有关文件。
对于因减免税审批手续未办结申请凭保证金(保函)放行的,担保人凭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关税处出具的《海关同意按减免税货物办理税款担保手续》向现场海关业务部门办理担保申请担保人向海关办理担保手续,应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供担保;对于无法办理银行转账或金额较小的,可以以现金形式交付。以现金形式交付的,业务部门应在收据上“现金收取”。
以保证金形式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交款后,由财务部门凭银行回单确认保证金到帐,由业务部门在H2000系统中的“保金保函子系统”办理核注,向担保人开具《海关保证金、风险担保金、抵收据》,对被担保货物予以放行。
以保函形式提供担保的,由业务部门在由业务部门在H2000系统中的“保金保函子系统”办理核注,对被担保货物予以放行。
担保人在担保期内履行纳税义务的,现场海关业务部门应自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财务部门和担保人办理退款手续。财务部门凭担保人《海关保证金、风险担保金、抵收据》退款联和业务部门转来的《海关(交)付款通知书》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并进行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