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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深圳FSC认证资料
行 业:商务服务 认证服务
发布时间:2022-03-02
1.目的:
确保采购作业顺利进行,适质、适价、适时供应生产所需之材料。
2.范围:
凡本公司所需之原材料以及有关之设备及性采购作业均属之。
3.权责:
3.1采购部
3.1.1原材料之国内外采购。
3.1.2采购文档管理。
4.定义:(无)
5.作业内容
5.1采购作业:
5.1.1生产部根据仓库安全库存情况及客户订单交期情况,汇总后填写“请购单”。
5.1.2采购部采购员对已使用过之原物料行情有变动时,应行询价作业,询价应以原来供应本公司且有能力,有信誉,有经验之合格供应厂商作为优先询价对象。
5.1.3采购FSC材料时,需所订购FSC材料的相应的FSC的声明,“订购合同”上需供应商的FSC证书编码;所采购FSC材料的声明及相应的FSC的材料材积及数量,FSC材料每批采购前,采购部需验证FSC供应商的证书是否有效,验证内容有:公司名称地址、FSC声明、FSC产品认证范围等。
5.2采购管制
5.2.1 交期管理
根据客户之交期需于订购合同上厂商所交货之日期,或以客户订单交期变更为依据,以电话或传真跟催,以确保交期。
5.2.2 交期管制
采购以供应厂商议妥之交期日为标准。
5.2.3 交期变动之管制
采购与供应厂商确定交期后,若供应商之不抗拒之天灾或其它因素导致无法按期交货时,采购得与供应商共同协商因应对策,重新议定交期并确保管制。
5.3采购产品之验证:
5.3.1本公司对供应厂商产品之验证,若本公司无法检验,采购员在订单中要求供货商提供材料检验报告,或本公司派人到供应厂商场地验证。
5.3.2 若合约中有规定时,本公司客户或代表可在本公司及供应厂商处检查验证供货商产品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但该项结果不得作为本公司供货商质量有效管制之。
5.3.3 FSC材料的来料相关记录上需要该FSC材料的声明。
5.3.4公司应支持由认证机构和认可服务中心(ASI)进行的交易验证,按照认证机构的要求提供 FSC 交易记录数据(如FSC材料采购的相关资料)。
5.4供应商的管理
5.4.1 FSC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估
对于FSC材料,采购部采购前需对供应商进行调查。并要求供应商提供FSC认证证书复印件,然后根据其FSC认证证书编号,到FSC网站查询其证书之真实性及符合认证的材料有无符合我公司采购FSC材料要求,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存档。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列入《FSC合格供应商清单》。
销售带有信用声明的产出
在产品以FSC混合或FSC回收信用声明出售前,组织应按照条款10.7的要求将投入材料的数量转换为信用,并从FSC信用账号中扣除。
只有相应的账户中有足够的信用额度时,组织才能只销售带有FSC信用声明的产品。
对于还没有当做FSC混合信用材料销售的产出数量的部分,组织可基于相应的FSC受控木材信用账户,将其作为FSC受控木材销售。
说明:当FSC混合信用账户覆盖组织所有的生产时,则不需要FSC受控木材信用账户。
The 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 (森林管理会,FSC)是一个立的,非盈利性的非组织,旨在全球范围内推广环境友好、社会有益和经济可行的森林经营。
FSC的愿景是世界森林满足当代人的社会、生态、经济和需求,同时不影 响后代人的需求。
FSC产销链(CoC)是产品从森林,或在使用回收材料时从回收地点到具有FSC声明产品,或贴标成品的销售地点的路径。CoC包括采购、加工、贸易和销售各个阶段及这些阶段到下一阶段供应链的过程涉及的所有权变化。
如组织想要对其产品进行 FSC 声明,FSC产品供应链中所有权的变化需要在各自的组织层面及FSC认可的立认证机构验证时建立有效的产销链体系。
上述管理体系的 FSC 认证是为提供可靠的保证而设计的,销售的、具有FSC声明的产品来自经营良好的森林、受控来源、回收材料或上述混合来源。FSC CoC认证因此促进了上述材料制成的产品在供应链中的透明流通。
版本
1 针对每个产品组,组织应为做出的单的FSC声明规定声明期或工作任务单。
2 针对单材料类别,具有相同FSC声明投入的声明期或者工作任务单,组织应确定此投入声明与产出的FSC声明一致。
3 针对不同材料类别或相关百分比声明或信用声明的材料混合投入的声明期或工作任务单,组织应采用投入的FSC声明作为产出的FSC声明,如表D所示。
百分比体系的应用
百分比体系是FSC控制体系的一种,可以出售具有百分比声明的全部产出,该百分比声明与一个确定声明期的投入声明贡献的比例相符。
百分比体系能用于单个地点或者多个实体地点水平上的FSC混合和FSC回收产品组。百分比体系也可用于带有FSC小规模和社区标签的产品。
百分比体系不能用于下列活动:
a) 出售带有FSC声明的产品;
b) 交易或者分销成品木质品和纸制品(例如,纸商);
c) 没有物理所有权的交易;
d) 交易或加工非木质林产品,不包括竹子和从树上获取的非木质林产品(例如,软木塞,树脂,树皮)。
e) 根据FSC-POL-01-004组织与FSC合作政策,如果脱离FSC组织的清单包括承包商,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组织,此后其没有提供外包服务给FSC认证的组织。
组织应为其承包商提供文件程序,确保:
a) 用于生产FSC认证产品的材料,在外程中,不应与任何其他材料混合
或受到污染;
b) 承包商应保存输入、产出记录和依据外包合同或协议加工或生产的所有FSC认证材料相关的运送文件;
c) 如果承包商代表组织在产品上贴FSC标签,承包商应只在那些外包协议的范围内的合格产品上贴FSC商标。
在分程中,组织应保留所有材料的法律所有权。
说明:不要求组织重新获得分包产品的物理所有权(产品可由承包商直接运送给客户)。
组织应按照条款5.1的要求识别用于分包的材料的。分包后,不要求承包商对材料的进行识别。
当组织作为FSC认证的承包商时,其FSC证书范围应包括外包服务,确保满足所有适用的认证要求。
当组织作为FSC认证的承包商,且发包组织是非FSC认证的组织时,组织可以直接用于分程的原材料。为了保证产销链没有中断,材料应直接从FSC认证的供应商运送到组织。(例如,非认证的发包组织在发包前不能取得材料的物理所有权)。
1.目的:
按照FSC标准的要求,对FSC产品的销售过程进行管理。
2.范围:
公司销售FSC产品的接单、发货、开等过程。
3.权责:
3.1业务部负责本程序的建立、实施和保持及订单或合约的接收。
3.2业务部负责安排出货及相关单据的填写。
3.3财务部负责销售的填写。
4.定义:无
5.作业内容:
5.1 业务部人员接到客户订单后,识别客户FSC的要求和期望,并在销售订单中标识FSC以区分非FSC产品的订单。
5.2业务部确定客户所需的FSC产品是否在本集团认证证书范围内,如确定在认证范围内,则可以接该订单,否则,则不能接此订单。
5.3业务部确定客户对产品的要求(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交期、目的地、材质要求和价格等),经评审,能满足客户要求的,则予以签订。
5.4按照出货日期、FSC产品声明等信息,业务部准备相关的文件(包括运输文件等)和存档文件,通知储运组仓管员发货并和顾客保持联系。
5.5销售和运输文件(包括装箱单、送货单)中应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a) 本公司及客户的名称和地址。
b) 或发货单开出的日期。
c) 产品描述和FSC产品组中同类产品的描述是一致的,并且应当在FSC产品组清单内。如产品的名称、分类、材料种类、数量、规格等。
d) 本公司取得的由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产销链证书的号码。
e) 相关的产品批次信息(如订单编号或送货或号码)。
f) 销售订等.
5.6仓管根据销售订单和销售或发货单每月对销售的FSC产品数量进行统计并记入FSC帐户中,内容包括销售数量、标签类别、客户名称、销售数量和号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