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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湖北焊接性能检测房屋验收鉴定机构
行 业:生活服务 装修装饰 房屋检测
发布时间:2022-02-25
房屋完损状况检测是根据各类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等组成部分的完好、损坏程度,分成完好房、基本完好房、一般损坏房、严重损坏房、危险房等五类。
D级危房鉴定评定方法
1.1 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各项完损程度符合严重损坏标准。
1.2 在结构、装修、设备部分中有少数项目完损程度符合一般损坏标准,其余符合严重损坏的标准。
1.3 其他结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方法:
1.3.1 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各项完损程度符合完好标准的,可评为完好房。
1.3.2 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各项完好程度符合基本完好标准,或者有少量项目完好程度符合完好标准的,可评为基本完好房。
1.3.3 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各项完损程度符合一般损坏标准,或者有少量项目完损程度符合基本完好标准的,可评为一般损坏房。
1.3.4 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各项完损程度符合严重损坏标准,或者有少量项目完损程度符合一般损坏标准的,可评为严重损坏房。
需要注意:如果房屋被评为D级危房,切忌不要继续使用,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一般为房管局),拆除重建。
不管是城乡还是居民、村民,对房屋安全使用要求越来越被重视,危房鉴定逐渐成为自住房热点检测鉴定项目,本文将为您讲解危房相关知识。
一、危房概念
危房,即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二、危房鉴定程序
受理委托→调查勘测→分析验算→评级定论→处理建议→出具报告
三、危房鉴定等级划分
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四、房屋的组成部分(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维护结构)危险性鉴定等级划分
a级:无危险点
b级:有危险点
c级:局部危险
d级:整体危险
五、构件危险性鉴定等级划分
Td:危险构件
Fd:非危险构件
六、房屋结构类型划分
木结构
钢结构
砖木结构
砖石结构
砖混结构
钢混结构(含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筒体结构等)
混合结构(含有上述两类以上的结构)
在前面的文章中,我们介绍了很多关于危房鉴定的知识,本文将针对农村危房鉴定知识展开,讲解农村危房鉴定程序与等级评定。
一、危房鉴定程序
房屋危险性鉴定应按下图规定的程序进行。
1 受理委托:根据委托人要求,确定房屋危险性鉴定内容和范围;
2 初始调查:收集调查和分析房屋原始资料,并进行现场查勘;
3 场地危险性鉴定:收集调查和分析房屋所处场地地质情况,进行危险性鉴定;
4 检查检测:对房屋现状进行现场检测,必要时,宜采用仪器量测和进行结构验算;
5 鉴定评级:对调查、查勘、检测、验算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定,确定其危险等级,包括定性与定量鉴定;
6 处理建议:对被鉴定的房屋,提出原则性的处理建议;
7 出具报告:报告式样应符合本导则附录的规定。
二、评定方法
房屋危险性场地鉴定:按房屋所处场地,评定其是否为危险场地。
房屋危险性定性评定:在现场查勘的基础上,根据房屋损害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房屋危险性等级可分为A、B、C、D四个等级。
房屋危险性定量鉴定:采用综合评定,综合评定应按三层次进行:层次应为构件危险性鉴定,其等级评定可为危险构件(Td)和非危险构件(Fd)两类;第二层次应为房屋组成部分危险性鉴定,其等级可分为a、b、c、d四等级;第三层次应为房屋危险性鉴定,其等级可分为A、B、C、D四等级。
三、等级划分
房屋可分为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三个组成部分。
房屋各组成部分危险性鉴定,应按下列等级划分:
1 a级:无危险点;
2 b级:有危险点;
3 c级:局部危险;
4 d级:整体危险。
房屋危险性鉴定,应按下列等级划分:
1 A级:结构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2 B级: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3 C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4 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什么样的房屋才算危房呢?危房有哪些等级呢?怎么评比为危房的呢?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房屋危险性鉴定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C级和D级为危房,C级一般损坏,为局部危房,D级严重损坏,为整体危险,需要拆除。
一般损坏(C级)标准
1.结构部分
1.1 地基基础:局部承载能力不足,有超过允许范围的不均匀沉降,对上部结构稍有影响。
1.2 承重构件:有较多损坏,强度已有所减弱。
a. 钢筋混凝土构件有局部变形、裂缝,混凝土剥落露筋锈蚀、变形、裂缝值稍超过设计规范的规定,混凝土剥落面积占全部面积的10%以内,露筋锈蚀;
b. 钢屋架有轻微倾斜或变形,少数支撑部件损坏,锈蚀严重,钢筋混凝土屋架有剥落,露筋、钢杆有锈蚀;木屋架有局部腐朽、蛀蚀,个别节点连接松动,木质有裂缝、变形、倾斜等损坏,铁件锈蚀;
c. 承重墙体(柱)、砌块有部分裂缝、倾斜、弓凸、风化、腐蚀和灰缝酥松等损坏;
d. 木结构局部有倾斜、下垂、侧向变形、腐朽、裂缝、少数节点松动、脱榫,铁件锈蚀;
e. 竹构件个别节点松动,竹材有部分开裂、蛀蚀、腐朽、局部构件变形。
1.3 非承重墙:有较多损坏,强度减弱。
a. 预制墙板的边、角有裂缝,拼缝处嵌缝料部分脱落,有渗水,间隔墙层局部损坏;
b. 砖墙有裂缝、弓凸、倾斜、风化、腐蚀,灰缝有酥松,勒脚有部分侵蚀剥落;
c. 石墙部分开裂、弓凸、风化,砂浆酥松,个别石块脱落;
d. 木、竹、芦帘墙体部分严重破损,土墙稍有倾斜,硝碱。
1.4 屋面:局部漏雨,木基层局部腐朽、变形、损坏,钢筋混凝土屋板局部下滑,屋面高低不平,排水设施锈蚀、断裂。
a. 平屋面保温层、隔热层较多损坏,卷材防水层部分有空鼓、翘边和封口脱开,刚性防水层部分有裂缝、起壳,块体防水层部分有松动、风化、腐蚀;
b. 平瓦屋面部分瓦片有破碎、风化,瓦出线严重裂缝、起壳、脊瓦局部松动、破损;
c. 青瓦屋面部分瓦片风化、破碎、翘角,瓦垄不顺直,节筒俯瓦破碎残缺,灰梗部分脱落,屋脊抹灰有脱落,瓦片松动;
d. 铁皮屋面部分咬口或嵌缝不严实,铁皮严重锈烂;
e. 石灰炉渣、表灰屋面,局部风化脱壳、剥落,油毡屋面有破洞。
1.5 楼地面:
a. 整体面层部分裂缝、空鼓、剥落,严重起砂;
b. 木楼地面部分有磨损、蛀蚀、翘裂、松动、稀缝,局部变形下沉,有颤动;
c. 砖、混凝土块料面磨损,部分破损、裂缝、脱落,高低不平;
d. 灰土地面坑洼不平。
房屋是不是危房,变形量是考量的一个重要因素。不同的房屋结构,依据地基基础和上部结构的不同变形量,将危房鉴定为四个等级。以下为危房的判定情况:
(一)地基基础
当地基部分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评定为危险状态:
1、地基沉降速度连续2个月大于2mm/月,并且短期内无终止趋向;
2、地基生产不均匀沉降,其沉降量大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1)规定的允许值,上部墙体产生沉降裂缝宽度大于10mm,且房屋局部倾斜率大于1%;
3、地基不稳定产生滑移,水平位移量大于10mm,并对上部结构有显著影响,且仍有继续滑动迹象。
4、当房屋基础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评定为危险点:
(1)基础承载能力小于基础作用效应的85%(R/γOS<0.85);
(2)基础老化、腐蚀、酥碎、折断,导致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
(3)基础已有滑动,水平位移速度连续2个月大于2mm/月,并在短期内无终止趋向。
(二)砌体结构构件
砌体结构构件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评定为危险点:
1、受压构件承载力小于其作用效应的85%(R/γOS<0.85);
2、受压墙、柱沿受力方向产生缝宽大于2mm、缝长超过层高1/2的竖向裂缝,或产生缝长超过层高1/3的多条竖向裂缝;
3、受压墙、柱表面风华、剥落,砂浆粉化,有效截面削弱达1/4以上;
4、支承梁或屋架端部的墙体或柱截面因局部受压产生多条竖向裂缝,或裂缝宽度已超过1mm;
5、墙柱因偏心受压产生水平裂缝,缝宽大于0.5mm;
6、墙、柱产生倾斜,其倾斜率大于0.7%,或相邻墙体连接处断裂成通缝;
7、墙、柱刚度不足,出现挠曲鼓闪,且在挠曲部位出现水平或交叉裂缝;
8、砖过梁中部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或端部产生明显的斜裂缝,或支承过梁的墙体产生水平裂缝,或产生明显的弯曲、下沉变形;
9、砖筒拱、扁壳、波形筒拱、拱顶沿母线裂缝,或拱曲面明显变形,或拱脚明显位移,或拱体拉杆锈蚀严重,且拉杆体系失效;
10、石砌墙(或土墙)高厚比:单层大于14,二层大于12,且墙体自由长度大于150px。墙体的偏心距达墙厚的1/6。
(三)木结构构件
木结构构件应重点检查腐朽、虫蛀、木材缺陷、构造缺陷、结构构件变形、失稳状况,木屋架端节点受裁面裂缝状况,屋架出平面变形及屋盖支撑系统稳定状况。
(四)混凝土结构构件
混凝土构件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评定为危险点:
1、构件承载力小于作用效应的85%(R/γOS<0.85);
2、梁、板产生超过L/150的挠度,且受拉区的裂缝宽度大于1mm;
3、简支梁、连续梁跨中部受拉区产生竖向裂缝,其一侧向上延伸达梁高的2/3以上,且缝宽大于0.5mm,或在支座附近出现剪切斜裂缝,缝宽大于0.4mm;
4、梁、板受力主筋处产生横向水平裂缝和斜裂缝,缝宽大于1mm,板产生宽度大于0.4mm的受压裂缝;
5、梁、板因主筋锈蚀,产生沿主筋方向的裂缝,缝宽大于1mm,或构件混凝土严重缺损,或混凝土保护层严重脱落、露筋;
6、现浇板面周边产生裂缝,或板底产生交叉裂缝;
7、预应力梁、板产生竖向通长裂缝;或端部混凝土松散露筋,其长度达主筋直径的100倍以上;
8、受压柱产生竖向裂缝,保护层剥落,主筋外露锈蚀;或一侧产生水平裂缝,缝宽大于1mm,另一侧混凝土被压碎,主筋外露锈蚀;
9、墙中间部位产生交叉裂缝,缝宽大于0.4mm;
10、柱、墙产生倾斜、位移,其倾斜率超过高度的 1%,其侧向位移量大于h/500;
11、柱、墙混凝土酥裂、碳化、起鼓,其破坏面大于全截面的1/3,且主筋外露,锈蚀严重,截面减小;
12、柱、墙侧向变形,其限值大于h/1250,或大于30mm;
13、屋架产生大于L/200的挠度,且下弦产生横断裂缝,缝宽大于1mm;
14、屋架支撑系统失效导致倾斜,其倾斜率大于屋架高度的2%;
15、压弯构件保护层剥落,主筋多处外露锈蚀;端节点连接松动,且伴有明显的变形裂缝;
16、梁、板有效搁置长度小于规定值的70%。
—— 二 · 初始调查 ——
1、按房屋规模大小、结构复杂程度选派相应数量持有《房屋安全鉴定作业证》的鉴定人员(不少于两名,其中应有一名)承担鉴定工作。
2、向委托人调查被鉴定房屋的历史和现状,使用、维修、改建及其他有关情况,收集和查阅房屋设计、施工、改建、加固的图纸、说明、照片及其他有关技术档案资料。
3、制定现场查勘方案(包括重点检查项目),准备必要的检测工具,仪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