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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业:生活服务 装修装饰 房屋检测
发布时间:2022-02-23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可分为安全性鉴定和正常使用性鉴定。在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过程中,若发现调查资料不足,应及时组织补充调查。民用建筑适修性评估,应按每种构件、每一子单元和鉴定单元分别进行,且评估结果应以不同的适修性等级表示。每一层次的适修性等级分为。
1、混凝土原材料方面
(1)水灰比、塌落度过大,或使用过量细砂。水灰比对混凝上强度的影响十分敏感,基本上是由于水泥胶凝材料等计量变动影响的叠加,因此,水、水泥、外掺混合材料外加剂溶液的计量偏差,将直接影响混凝土的强度;坍落度大混凝土,流动性好,易产生局部粗骨料少、砂浆多的现象,此时,混凝土凝结硬化后,就会产生表面裂缝;含泥量大的粉砂配制的混凝土收缩大,抗拉强度低,容易因塑性收缩而产生裂缝。
(2)砂、石含泥量过大。根据普通混凝土用砂、石含泥量的要求,砂子含泥量不大于5%,石子含泥量不大于2%。如果骨料中含泥量过多,粘聚力减小,随着混凝土的凝固,水分不断散失,容易产生干缩裂纹。
(3)外加剂应用不当。目前混凝土中外加剂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外加剂应用不当会直接引起混凝土出现质量问题,并且外加剂的使用也会混凝土的收缩。
(4)水化热及碱—骨料反应。水泥用量,水化热就越高,混凝土的收缩变形也越大,碱—骨料反应化学反应将产生一种房屋鉴定胶凝物质,而此种胶凝物质吸收水分会发生膨胀,都终将造成混凝土楼板的裂缝。
2、施工方面
(1)施工中未能及时测定混凝土强度,模板在拆除前应对相应部位混凝土的同条件试块进行抗压强度试验,混凝土强度达到28天设计值时才能拆除模板,而实际施工中,往往人为地规定混凝土的拆模时间,不对混凝土强度进行测试,还没有达到足够的强度,就急于上人操作和堆放材料,使其产生过的变形导致裂缝产生。
(2)规范要求混凝土浇筑完成12h以内必须进行加湿养护或覆盖养护,特别是在夏季高温季节施工更应注意。如果养护不及时,水泥水化热和高温气候使混凝土水分很快失去,如果水分得不到及时补充,因而在硬化过程中,现浇板受到支座的约束,势必产生温度应力而出现裂缝,这些裂缝也先产生在较薄弱的部位,即板角处。
(3)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有些板的负弯矩钢筋在板角处和敷设管线的地方交错重叠,使得钢筋的保护层非常薄,所以,易形成顺筋裂纹。同时负弯矩钢筋的位置不到位,保护层相当厚,使危房鉴定得板的有效截面缩小,在拆完模板后,楼板发生扰曲变形使得板的上表面在支座部位被拉裂形成微裂缝。
(4)混凝土施工过分振捣,模板、垫层过于干燥,混凝土浇筑振捣后,粗骨料沉落挤出水分、空气,表面呈现泌水而形成竖向体积缩小沉落,造成表面砂浆层,它比下层混凝土有较大的干缩性能,待水分蒸发后,易形成凝缩裂缝。而模板、垫层在浇筑混凝之前没有洒水充分湿润而过于干燥,则模板吸水量大,引起混凝土的塑性收缩,产生裂缝。
3、设计方面
(1)楼板配筋。设计计算的不合理使配筋偏少,如连续板按照单跨板计算,导致板支座负弯矩钢筋配筋偏少;此外,支座负弯矩钢筋采用分离式配筋;抗裂构造钢筋未设置;小配筋率不能满足要求;钢筋的规格选用不够合理;均会导致裂缝的产生。
(2)建筑平面。收缩裂缝往往出现在收缩应力集中的薄弱截面上,如结构的凹凸处和角部。建筑设计中,一般只重视建筑功能而忽视结构问题,建筑平面不规则,而结构设计时没有采取加强措施,在凹凸角处容易产生温度应力和施工质量鉴定收缩应力集中,而造成楼板裂缝。
(3)基础的不均匀沉降。在住宅工程建设中,有相当一部分的钢筋混凝土现浇板裂缝,是由于地基不均匀沉降的原因而造成的。如在软土地基下采用扩展基础,则对于那些相对较长房屋来说,要想保证它们沉降均匀是相当困难的,因此,当基础发生不均匀沉降时,房屋四角部份的基础应力将相互叠加,从而使房屋的楼板产生附加弯矩内力,其应力已大大超过板内设计负弯矩钢筋和板内按构造配置钢筋所能抵抗的内力,楼板在外力的作用下就会发生开裂并形成混凝土表面裂缝。
如果百姓发现自己的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如何处理?
(一)达到房屋设计使用年限的;
(二)房屋有开裂、倾斜、下沉、软化等明显危险的;
(三)住宅房屋改变为餐饮、公共、洗浴及其它生产经营用房增加荷载的。
还需提醒一点,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在没有采取修缮加固维修措施之前,是不允许装修和出租的。
湖北维施工程质量鉴定检测有限公司是一家房屋鉴定、危房鉴定、施工质量鉴定、房屋质量鉴定、工程结构检测、房屋结构检测、工程质量检测、施工质量检测的高新科技企业。
根据实际情况,依据现行规范对现有房屋德安全状况给与评级。危房鉴定标准评级标准如下:
1、为确保住用安全,对危险房屋的鉴定有所依据, 特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管理的房屋。 对单位自有和私有房屋的鉴定,可参考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建筑、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及文物保护建筑。
3、本标准提及的构件,是指承重构件;提及的结构, 是指由承重构件组成的体系。
4、对难以鉴定的重要房屋或复杂结构, 应进行必要的测试和验算。
5、构成危险房屋的因素各地有较大差异时, 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执行本标准时,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危房,即危险房屋。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倒塌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一、鉴定方法:
1、危险房屋(简称"危房")是指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结构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随时有倒塌可能, 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
危房分为整幢危房和局部危房:
(a)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
(b)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
2、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a)整幢危房以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b)局部危房以危及倒塌部分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3、危房鉴定应以地基基础、结构构件的危险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4、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 应考虑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关联的。
(a)若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则不构成结构的危险;
(b)若构件的危险是相关的,则应联系结构判定危险范围。
5、在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上, 应考虑下列因素对地基基础:结构构件构成危险的影响。
(a)结构老化的程度;
(b)周围环境的影响;
(c)设计安全度的取值;
(d)有损结构的人为因素;
(e)危险的发展趋势。
房屋是不是危房,变形量是考量的一个重要因素。不同的房屋结构,依据地基基础和上部结构的不同变形量,将危房鉴定为四个等级。以下为危房的判定情况:
(一)地基基础
当地基部分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评定为危险状态:
1、地基沉降速度连续2个月大于2mm/月,并且短期内无终止趋向;
2、地基生产不均匀沉降,其沉降量大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1)规定的允许值,上部墙体产生沉降裂缝宽度大于10mm,且房屋局部倾斜率大于1%;
3、地基不稳定产生滑移,水平位移量大于10mm,并对上部结构有显著影响,且仍有继续滑动迹象。
4、当房屋基础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评定为危险点:
(1)基础承载能力小于基础作用效应的85%(R/γOS<0.85);
(2)基础老化、腐蚀、酥碎、折断,导致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
(3)基础已有滑动,水平位移速度连续2个月大于2mm/月,并在短期内无终止趋向。
(二)砌体结构构件
砌体结构构件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评定为危险点:
1、受压构件承载力小于其作用效应的85%(R/γOS<0.85);
2、受压墙、柱沿受力方向产生缝宽大于2mm、缝长超过层高1/2的竖向裂缝,或产生缝长超过层高1/3的多条竖向裂缝;
3、受压墙、柱表面风华、剥落,砂浆粉化,有效截面削弱达1/4以上;
4、支承梁或屋架端部的墙体或柱截面因局部受压产生多条竖向裂缝,或裂缝宽度已超过1mm;
5、墙柱因偏心受压产生水平裂缝,缝宽大于0.5mm;
6、墙、柱产生倾斜,其倾斜率大于0.7%,或相邻墙体连接处断裂成通缝;
7、墙、柱刚度不足,出现挠曲鼓闪,且在挠曲部位出现水平或交叉裂缝;
8、砖过梁中部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或端部产生明显的斜裂缝,或支承过梁的墙体产生水平裂缝,或产生明显的弯曲、下沉变形;
9、砖筒拱、扁壳、波形筒拱、拱顶沿母线裂缝,或拱曲面明显变形,或拱脚明显位移,或拱体拉杆锈蚀严重,且拉杆体系失效;
10、石砌墙(或土墙)高厚比:单层大于14,二层大于12,且墙体自由长度大于150px。墙体的偏心距达墙厚的1/6。
(三)木结构构件
木结构构件应重点检查腐朽、虫蛀、木材缺陷、构造缺陷、结构构件变形、失稳状况,木屋架端节点受裁面裂缝状况,屋架出平面变形及屋盖支撑系统稳定状况。
(四)混凝土结构构件
混凝土构件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评定为危险点:
1、构件承载力小于作用效应的85%(R/γOS<0.85);
2、梁、板产生超过L/150的挠度,且受拉区的裂缝宽度大于1mm;
3、简支梁、连续梁跨中部受拉区产生竖向裂缝,其一侧向上延伸达梁高的2/3以上,且缝宽大于0.5mm,或在支座附近出现剪切斜裂缝,缝宽大于0.4mm;
4、梁、板受力主筋处产生横向水平裂缝和斜裂缝,缝宽大于1mm,板产生宽度大于0.4mm的受压裂缝;
5、梁、板因主筋锈蚀,产生沿主筋方向的裂缝,缝宽大于1mm,或构件混凝土严重缺损,或混凝土保护层严重脱落、露筋;
6、现浇板面周边产生裂缝,或板底产生交叉裂缝;
7、预应力梁、板产生竖向通长裂缝;或端部混凝土松散露筋,其长度达主筋直径的100倍以上;
8、受压柱产生竖向裂缝,保护层剥落,主筋外露锈蚀;或一侧产生水平裂缝,缝宽大于1mm,另一侧混凝土被压碎,主筋外露锈蚀;
9、墙中间部位产生交叉裂缝,缝宽大于0.4mm;
10、柱、墙产生倾斜、位移,其倾斜率超过高度的 1%,其侧向位移量大于h/500;
11、柱、墙混凝土酥裂、碳化、起鼓,其破坏面大于全截面的1/3,且主筋外露,锈蚀严重,截面减小;
12、柱、墙侧向变形,其限值大于h/1250,或大于30mm;
13、屋架产生大于L/200的挠度,且下弦产生横断裂缝,缝宽大于1mm;
14、屋架支撑系统失效导致倾斜,其倾斜率大于屋架高度的2%;
15、压弯构件保护层剥落,主筋多处外露锈蚀;端节点连接松动,且伴有明显的变形裂缝;
16、梁、板有效搁置长度小于规定值的70%。
检测范围:
整幢
1、因地基、基础产生的危险, 可能危及主体结构,导致整幢房屋倒塌的。
2、因墙、柱、梁、混凝土板或框架产生的危险,可能构成结构破坏,导致整幢房屋倒塌的。
3、因屋架、檩条产生的危险, 可能导致整个屋盖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
4、因筒拱、扁壳、波形筒拱产生的危险, 可能导致整个拱体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
局部
1、因地基、基础产生的危险, 可能危及部分房屋,导致局部倒塌的。
2、因墙、柱、梁、混凝土板产生的危险, 可能构成部分结构破坏,导致局部房屋倒塌的。
3、因屋架、檩条产生的危险, 可能导致部分屋盖倒塌,或整个屋盖倒塌但不危及整幢房屋的。
4、因搁栅产生的危险, 可能导致整间楼盖倒塌的。
5、因悬挑构件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梁、 板倒塌的。
6、因筒拱、扁壳、波形筒拱产生的危险, 可能导致部分拱体倒塌但不危及整幢房屋的。
7、危险点是指单个承重构件,或围护构件, 或房屋设备,处于危险状态的。
处理
1、危房需由鉴定单位提出全面分析、 综合判断的依据,报请市一级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审定。
2、对危房,应按危险程度、影响范围, 根据具体条件,分别轻、重、缓、急,安排修建计划。
3、对危险点,应结合正常维修,及时排除险情。
4、对危房和危险点,在查清、确认后, 均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住用安全。
三、危房等级划分:
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腐朽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 五 · 鉴定评级 ——
1、对初始调查、现场查勘、检测、验算获得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定,对照颁《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或《房屋完损等级标准(试行本)》及有关规范、标准,确定房屋的危险程度或损坏等级。
2、危险房屋的鉴定结论,要抓住地基基础及结构构件两方面并结合房屋的历史状态、环境影响以及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3、按判定的鉴定结论,提出原则性的处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