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房屋鉴定评级报告 房屋租金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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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业:生活服务 装修装饰 房屋检测
发布时间:2022-02-18
危险构件是指构件已经达到其承载能力的限状态,并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
1、为确保住用安全,对危险房屋的鉴定有所依据,特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管理的房屋。对单位自有和私有房屋的鉴定,可参考本标准。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建筑、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及文物保护建筑。
3、本标准提及的构件,是指承重构件;提及的结构,是指由承重构件组成的体系。
4、对难以鉴定的重要房屋或复杂结构,应进行必要的测试和验算。
5、构成危险房屋的因素各地有较大差异时,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执行本标准时,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1、基础
(a)立柱基以一根柱的单个基础为单位;
(b)条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单面长度为单位;
(c)满堂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
2、墙以一层高、一个自然间的一面为单位;
3、柱以一层高、一根为单位;
4、梁、搁栅、檩条等以一个跨度、一根为单位。
5、预制板以块、捣制板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
6、屋架以一榀为单位。
地基、基础
1、地基因滑移,或因承载力严重不足,或因其他地质原因,导致不均匀沉降引起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
2、地基因毗邻建筑荷载,或因自身局部加层荷载,或因其他人为因素,导致不均匀沉降,引起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
3、基础老化、腐蚀、酥碎、折断,导致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
1、房屋完损检测之完好房
(1)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各项完损程度符合完好标准;
(2)或者在装修、设备部分中有一、二项完损程度符合基本完好的标准,其余符合完好标准;此时,房屋可评为完好房。
2、房屋完损检测之基本完好房
(1)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各项完损程度符合基本完好标准;
(2)在装修、设备部分中有一、二项完损程度符合一般损坏的标准,其余符合基本完好以上的标准;
(3)结构部分除基础、承重构件、屋面外、可有一项和装修或设备部分中的一项符合一般损坏标准,其余符合基本完好以上标准;此时房屋可评为基本完好房。
3、房屋完损检测之一般损坏房
(1)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各项完损程度符合一般损坏的标准;
(2)在装修、设备部分中有一、二项完损程度符合严重损坏标准,其余符合一般损坏以上标准;
(3)结构部分除基础、承重构件、屋面外,可有一项和装修或设备部分中的一项完损程度符合严重损坏的标准,其余符合一般损坏以上的标准;此时,房屋可评为一般损坏房。
4、房屋完损检测之严重损坏房
(1)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各项完损程度符合严重损坏标准;
(2)在结构、装修、设备部分中有少数项目完损程度符合一般损坏标准,其余符合严重损坏的标准;此时,房屋可评为严重损坏房。
5、房屋完损检测之危险房(即危房)
当房屋承重的主要结构严重损坏,影响正常使用,不能确保住用安全时,应评定为危险房。评定标准按《危险房屋鉴定标准》进行评定。
一般检测单位在具体检测实施中,具体做如下检测工作:
1、调查房屋的使用历史和结构体系。
2、测量房屋的倾斜和不均匀沉降情况。
3、采用文字、图纸、照片或录像等方法,记录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构件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
4、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的检测项目,应根据结构承载力验算的需要确定。
5、必要时应根据房屋结构特点,建立验算模型,按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和使用荷载的实际状况,根据现行规范验算房屋结构的安全储备。
6、分析房屋产生裂缝原因。
7、综合判断房屋结构损坏状况,确定房屋损坏程度。
8、给出可行性修缮建议
主要技术依据
[1]《房屋质量检测规程》(DG J08-79-2008);
[2]《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
[3]《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版);
[4]《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292-1999);
[5]《工程测量规范》(G026-2007);
[6]《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T8-2007);
[7]《房屋修缮工程技术规程》(DG/TJ08-207-2008 );
[8]《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007-2011);
[9]《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15-2011);
[10]《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003-2011);
[11] 工程设计、施工、检测等有关规范标准。
—— 需要检测的情况 ——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按照相关规程对房屋进行检测鉴定:
1)房屋因使用不当、老化等原因,出现明显损伤、变形或其他功能退化;
2)处于安全使用要求,需要了解房屋的结构现状和安全性;
3)外部作用的影响使房屋产生损伤(相邻工程施工:深基坑开挖);
4)房屋拟改变使用用途、使用条件或使用要求;
5)房屋拟进行修缮、改建(包括不限于加层、插层等)、整体迁移等;
6)对房屋质量状况有异议;
7)出于建筑保护要求,需要了解房屋的工作现状和目标使用期内的可靠性;
8)房屋超过设计使用的年限;
9)或有其他需要。
—— 既有建筑物检测评定类型 ——
既有建筑物检测类型主要有:
① 房屋结构抗震性能鉴定与评估 ② 房屋结构安全性检测评估 ③ 房屋损坏趋势检测监测 ④ 房屋完损状况检测
⑤ 危险房屋的检测鉴定 ⑥ 灾后建筑物的安全检测与评估 ⑦ 历史建筑的综合检测评估 ⑧ 其他专项检测
房屋检测应根据实际情况及要求,选用不同类型的检测,检测内容、方法及要求应符合相应检测规范的具体规定。
—— 检测类型与检测内容 ——
01 房屋结构抗震性能鉴定与评估
1)房屋原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或抗震设防标准低,为了解其抗震性能而进行评估;
2)为提供房屋的抗震设防标准,对其抗震性能现状进行评估;
3)在抗震鉴定时,一般需对房屋的设防类别、后续使用年限进行确定;
4)需对结构抗震措施和抗震承载力进行评定;
5)结论一般需对房屋整体抗震性能进行综合评定。
根据实际情况,依据现行规范对现有房屋德安全状况给与评级。危房鉴定标准评级标准如下:
1、为确保住用安全,对危险房屋的鉴定有所依据, 特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管理的房屋。 对单位自有和私有房屋的鉴定,可参考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建筑、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及文物保护建筑。
3、本标准提及的构件,是指承重构件;提及的结构, 是指由承重构件组成的体系。
4、对难以鉴定的重要房屋或复杂结构, 应进行必要的测试和验算。
5、构成危险房屋的因素各地有较大差异时, 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执行本标准时,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危房,即危险房屋。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倒塌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一、鉴定方法:
1、危险房屋(简称"危房")是指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结构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随时有倒塌可能, 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
危房分为整幢危房和局部危房:
(a)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
(b)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
2、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a)整幢危房以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b)局部危房以危及倒塌部分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3、危房鉴定应以地基基础、结构构件的危险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4、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 应考虑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关联的。
(a)若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则不构成结构的危险;
(b)若构件的危险是相关的,则应联系结构判定危险范围。
5、在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上, 应考虑下列因素对地基基础:结构构件构成危险的影响。
(a)结构老化的程度;
(b)周围环境的影响;
(c)设计安全度的取值;
(d)有损结构的人为因素;
(e)危险的发展趋势。
—— 三 · 现场查勘 ——
1、查勘工作应本着先室外(包括地下设施,相邻建筑的相互关系)后室内,先下层后上层,按地基基础、墙、柱、梁、板、屋架、屋面逐层、逐间、逐项检查。
2、对鉴定委托中提出和初始调查中确定的重点检查项目,应仔细查勘。
3、绘制房屋平面图,并在平面图上标明各种损坏构件的部位、损坏程度及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