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危房屋鉴定报告 房屋安全鉴定技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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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襄阳危房屋鉴定报告
行 业:生活服务 装修装饰 房屋检测
发布时间:2022-02-17
危险构件是指构件已经达到其承载能力的限状态,并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
1、为确保住用安全,对危险房屋的鉴定有所依据,特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管理的房屋。对单位自有和私有房屋的鉴定,可参考本标准。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建筑、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及文物保护建筑。
3、本标准提及的构件,是指承重构件;提及的结构,是指由承重构件组成的体系。
4、对难以鉴定的重要房屋或复杂结构,应进行必要的测试和验算。
5、构成危险房屋的因素各地有较大差异时,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执行本标准时,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1、基础
(a)立柱基以一根柱的单个基础为单位;
(b)条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单面长度为单位;
(c)满堂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
2、墙以一层高、一个自然间的一面为单位;
3、柱以一层高、一根为单位;
4、梁、搁栅、檩条等以一个跨度、一根为单位。
5、预制板以块、捣制板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
6、屋架以一榀为单位。
地基、基础
1、地基因滑移,或因承载力严重不足,或因其他地质原因,导致不均匀沉降引起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
2、地基因毗邻建筑荷载,或因自身局部加层荷载,或因其他人为因素,导致不均匀沉降,引起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
3、基础老化、腐蚀、酥碎、折断,导致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
房屋是不是危房,变形量是考量的一个重要因素。不同的房屋结构,依据地基基础和上部结构的不同变形量,将危房鉴定为四个等级。以下为危房的判定情况:
(一)地基基础
当地基部分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评定为危险状态:
1、地基沉降速度连续2个月大于2mm/月,并且短期内无终止趋向;
2、地基生产不均匀沉降,其沉降量大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1)规定的允许值,上部墙体产生沉降裂缝宽度大于10mm,且房屋局部倾斜率大于1%;
3、地基不稳定产生滑移,水平位移量大于10mm,并对上部结构有显著影响,且仍有继续滑动迹象。
4、当房屋基础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评定为危险点:
(1)基础承载能力小于基础作用效应的85%(R/γOS<0.85);
(2)基础老化、腐蚀、酥碎、折断,导致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
(3)基础已有滑动,水平位移速度连续2个月大于2mm/月,并在短期内无终止趋向。
(二)砌体结构构件
砌体结构构件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评定为危险点:
1、受压构件承载力小于其作用效应的85%(R/γOS<0.85);
2、受压墙、柱沿受力方向产生缝宽大于2mm、缝长超过层高1/2的竖向裂缝,或产生缝长超过层高1/3的多条竖向裂缝;
3、受压墙、柱表面风华、剥落,砂浆粉化,有效截面削弱达1/4以上;
4、支承梁或屋架端部的墙体或柱截面因局部受压产生多条竖向裂缝,或裂缝宽度已超过1mm;
5、墙柱因偏心受压产生水平裂缝,缝宽大于0.5mm;
6、墙、柱产生倾斜,其倾斜率大于0.7%,或相邻墙体连接处断裂成通缝;
7、墙、柱刚度不足,出现挠曲鼓闪,且在挠曲部位出现水平或交叉裂缝;
8、砖过梁中部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或端部产生明显的斜裂缝,或支承过梁的墙体产生水平裂缝,或产生明显的弯曲、下沉变形;
9、砖筒拱、扁壳、波形筒拱、拱顶沿母线裂缝,或拱曲面明显变形,或拱脚明显位移,或拱体拉杆锈蚀严重,且拉杆体系失效;
10、石砌墙(或土墙)高厚比:单层大于14,二层大于12,且墙体自由长度大于150px。墙体的偏心距达墙厚的1/6。
(三)木结构构件
木结构构件应重点检查腐朽、虫蛀、木材缺陷、构造缺陷、结构构件变形、失稳状况,木屋架端节点受裁面裂缝状况,屋架出平面变形及屋盖支撑系统稳定状况。
(四)混凝土结构构件
混凝土构件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评定为危险点:
1、构件承载力小于作用效应的85%(R/γOS<0.85);
2、梁、板产生超过L/150的挠度,且受拉区的裂缝宽度大于1mm;
3、简支梁、连续梁跨中部受拉区产生竖向裂缝,其一侧向上延伸达梁高的2/3以上,且缝宽大于0.5mm,或在支座附近出现剪切斜裂缝,缝宽大于0.4mm;
4、梁、板受力主筋处产生横向水平裂缝和斜裂缝,缝宽大于1mm,板产生宽度大于0.4mm的受压裂缝;
5、梁、板因主筋锈蚀,产生沿主筋方向的裂缝,缝宽大于1mm,或构件混凝土严重缺损,或混凝土保护层严重脱落、露筋;
6、现浇板面周边产生裂缝,或板底产生交叉裂缝;
7、预应力梁、板产生竖向通长裂缝;或端部混凝土松散露筋,其长度达主筋直径的100倍以上;
8、受压柱产生竖向裂缝,保护层剥落,主筋外露锈蚀;或一侧产生水平裂缝,缝宽大于1mm,另一侧混凝土被压碎,主筋外露锈蚀;
9、墙中间部位产生交叉裂缝,缝宽大于0.4mm;
10、柱、墙产生倾斜、位移,其倾斜率超过高度的 1%,其侧向位移量大于h/500;
11、柱、墙混凝土酥裂、碳化、起鼓,其破坏面大于全截面的1/3,且主筋外露,锈蚀严重,截面减小;
12、柱、墙侧向变形,其限值大于h/1250,或大于30mm;
13、屋架产生大于L/200的挠度,且下弦产生横断裂缝,缝宽大于1mm;
14、屋架支撑系统失效导致倾斜,其倾斜率大于屋架高度的2%;
15、压弯构件保护层剥落,主筋多处外露锈蚀;端节点连接松动,且伴有明显的变形裂缝;
16、梁、板有效搁置长度小于规定值的70%。
在以下情况下可仅进行安全性鉴定:
1、危房鉴定及各种应急鉴定;
2、临时性房屋需要延长使用期的检查;
3、使用性鉴定中发现的安全问题。
4、房屋改造前的安全检查;
在以下情况下应进行可靠性鉴定:
1、建筑物大修前的全面检查;
2、重要建筑物的定期检查;
3、建筑物改变用途或使用条件的鉴定;
4、建筑物超过设计基准期继续使用的鉴定;
5、为制订建筑群维修改造规划贰进行的普查。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的目的、范围和内容,应根据委托方提出的鉴定原因和要求,经初步调查后确定。初步调查宜包括下列基本工作内容:
1.图纸资料。如程勘察报告、设计计算书、设计变更记录、施工图、施工及施工变更记录、竣工图、竣工质检及验收文件(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定点观测记录、事故处理报告、维修记录、历次加固改造图纸等;
2.建筑物历史。如原始施工、历次修缮、改造、用途变更、使用条件改变以及受灾等情况;
3.考察现场。按资料核对实物,调查建筑物实际使用条件和内外环境、查看已发现的问题、听取有关人员的意见等;
4.填写初步调查表;
5.制定详细调查计划及检测、试验工作大纲并提出需有委托方完成的准备工作。
一般检测单位在具体检测实施中,具体做如下检测工作:
1、调查房屋的使用历史和结构体系。
2、测量房屋的倾斜和不均匀沉降情况。
3、采用文字、图纸、照片或录像等方法,记录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构件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
4、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的检测项目,应根据结构承载力验算的需要确定。
5、必要时应根据房屋结构特点,建立验算模型,按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和使用荷载的实际状况,根据现行规范验算房屋结构的安全储备。
6、分析房屋产生裂缝原因。
7、综合判断房屋结构损坏状况,确定房屋损坏程度。
8、给出可行性修缮建议
主要技术依据
[1]《房屋质量检测规程》(DG J08-79-2008);
[2]《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
[3]《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版);
[4]《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292-1999);
[5]《工程测量规范》(G026-2007);
[6]《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T8-2007);
[7]《房屋修缮工程技术规程》(DG/TJ08-207-2008 );
[8]《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007-2011);
[9]《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15-2011);
[10]《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003-2011);
[11] 工程设计、施工、检测等有关规范标准。
检测范围:
整幢
1、因地基、基础产生的危险, 可能危及主体结构,导致整幢房屋倒塌的。
2、因墙、柱、梁、混凝土板或框架产生的危险,可能构成结构破坏,导致整幢房屋倒塌的。
3、因屋架、檩条产生的危险, 可能导致整个屋盖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
4、因筒拱、扁壳、波形筒拱产生的危险, 可能导致整个拱体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
局部
1、因地基、基础产生的危险, 可能危及部分房屋,导致局部倒塌的。
2、因墙、柱、梁、混凝土板产生的危险, 可能构成部分结构破坏,导致局部房屋倒塌的。
3、因屋架、檩条产生的危险, 可能导致部分屋盖倒塌,或整个屋盖倒塌但不危及整幢房屋的。
4、因搁栅产生的危险, 可能导致整间楼盖倒塌的。
5、因悬挑构件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梁、 板倒塌的。
6、因筒拱、扁壳、波形筒拱产生的危险, 可能导致部分拱体倒塌但不危及整幢房屋的。
7、危险点是指单个承重构件,或围护构件, 或房屋设备,处于危险状态的。
处理
1、危房需由鉴定单位提出全面分析、 综合判断的依据,报请市一级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审定。
2、对危房,应按危险程度、影响范围, 根据具体条件,分别轻、重、缓、急,安排修建计划。
3、对危险点,应结合正常维修,及时排除险情。
4、对危房和危险点,在查清、确认后, 均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住用安全。
三、危房等级划分:
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腐朽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 六 · 出具报告 ——
1、《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由鉴定人员编写并签字,审核人审签,并经主管部门负责人审签同意后,加盖“房屋安全鉴定章”方可生效。
2、鉴定报告按市房产局统一的撰写要求,采用A4幅面,微机制作。
3、鉴定报告以栋为单位编写(即每一栋就应写一份鉴定报告),一式四份(鉴定单位及主管机关各一份,委托人或委托单位两份),涉及房屋损坏纠纷的鉴定报告应报市房产局备案。
4、从委托鉴定之日到鉴定报告送达委托人,一般不超过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