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1.1.1项目概况
简述项目建设位置、规模、设计标准、项目组成、项目占地壹叁移动土方量、取土(弃)场(排矸石、贮灰场、尾矿库)数量与规模、开竣工时间、总工期、总投资与土建工程投资等与水土保持有关的内容
1.1.2项目区概况
简述项目区地形地貌、气候类型和主要气象要素、主要土壤、植被类型和林草覆盖等内容。
1.1.3方案设计深度、设计水平年
设计深度为可研阶段,设计水平年为项目完工当年或年。
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
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占地,要分行政区划(以县为单位,线型项目也可以地、市为单位)列表说明占地类型、面积和占地性质。
2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确定的依据。
3防治责任范围结果,用文、表、图说明项目建设区、直接影响区的范围、面积等情况。
4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结果。
水土保持措施布设
水土保持措施布设应建立在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水土保持措施界定和定量评价的基础上,重点是对不符合《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的进行补充和完善,对缺失的进行措施布设。水土保持措施布设包括防治区划分、拟定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措施总体布局、分区措施布设和施工要求等四部分。
防治区划分
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应符合《技术标准》第4.4.2条相关规定,依据工程布局、施工扰动特点、建设时序、地貌特征、自然属性、水土流失影响等因子进行分区。
分区措施布设
分区措施布设的关键是结合各区特点和各类型措施适用条件,进行单项措施典型布设,初步确定各单项措施布设的位置、类型、结构、工程量。
单项措施主要包括表土保护措施、拦(挡)渣工程、边坡防护工程、截排水工程、土地整治措施、植物措施、临时防护措施、防风固沙措施等。
根据《设计规范》,确定工程的等级、设计标准,通过水文及水力计算、稳定性分析,确定断面设计尺寸,绘制平面布置图、纵横断面图、细部结构图,计算工程量。在工程措施设计中,重要的是做好弃渣场地形地质勘察和防护措施设计。
筑信规划设计研究院是一家的工程咨询公司。业务涉及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测、项目管理行业领域,项目范围涵盖农业、工业、交通、能源、信息科技、水利、城市基础建设等国民经济建设各个领域,工程业绩遍布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