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评审培训_提供材料 协助顾问
价格:30000.00起
产品规格:
产品数量:
包装说明:
关 键 词:三明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评审培训
行 业:商务服务 教育培训 管理培训
发布时间:2022-01-22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人员)、机(机械)、料(材料)、法(工法)、环(环境)、测(测量)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为保障因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公司职工获得救治,促进公司预防和职业康复,防止或虚报(含职业病注,下同)事故,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广大员工应贯彻“安全,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积预防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有关部门和人员职责:
工程部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事故;牵头组织进行确认和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处理;办理确认手续。协同做好、办理终结、劳动能力和有关补偿事项。
人事部负责职工;办理终结、办理劳动能力手续和有关补偿事项
事故发生部门协同做好4.3.1、4.3.2和对伤者及家属的慰问工作。
工会组织负责对职工确认和实施监督,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工确认、和对伤者及其家属的慰问工作。
事故人和知情人应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过程。职工所在班组人员应协助保护事故现场。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认定为: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的注。
市级及以上保险部门规定应当认定为的其他情形的。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视同: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突发疾病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的。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在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到公司后旧伤复发的。
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在饭堂就餐造成的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并经县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公司指派前往疫区工作而感染疫病的。
1 维修人员必须了解作业全过程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2 维修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或器具。如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等;对化工设备内的介质要了解清楚,针对不同介质穿戴不同劳动防护用品。在可能存在有毒物质的场所作业,要戴。在传动机械及其附近进行维修时,严禁戴手套。
3 设备检修前,使用部门必须进行工艺处理合格。维修人员应进行详细检查并确认。
4 安全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指示灯及消防器材不准拆除或挪用。
5 非电工人员严禁修理电器设备、线路及开关;也禁止进入配电室。当由外来维修单位在维修电气设备设施时,应有本公司电工在场。
6 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按防火、防爆有关规定办理动火证,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氧气、乙炔气两瓶间距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水平距离不小于10m,且不准在烈日下曝晒。动火点周围易燃、易爆的物品,必须清理干净或采取隔离等安全措施。
7 高处作业
8 高处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要符合安全要求,身体有病或疲劳过度、精神不振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
9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穿软底防滑鞋,系好安全带,安全带高挂低用,安全绳长度小于2m;
10 高处作业操作人员要避免用力过猛,身体失稳;严禁在高处或向上抛物。
11 登梯作业时应有专人监护。
12 各种脚手架要牢固。当架子高度达到2m以上时,每层要绑两道护身栏。脚手架载荷不得超过270kg/m2
13 使用梯子时,单梯只许上1人操作,支设角度以60°至70°为宜,梯子下脚要采取防滑措施。使用人字梯时,两梯夹角应保持40°,同时两梯要牢固,移动梯子时梯子上不准站人。
14 登高作业前,必须检查脚踏物是否安全可靠,是否有承重能力;严禁在石棉瓦,刨花板、三合板顶棚上行走。在屋面上作业人员应穿软底防滑鞋;屋面坡度大于25°应采取防滑措施;在屋面作业不能背向檐口移动。
15 登高焊接、切割,除应遵守有关高空作业安全规定外,还应遵守:应根据作业高度和环境条件,定出危险区的范围,禁止在作业下方及危险区内存放可燃、易燃物品和停留人员;不准把电焊软线及氧气,乙炔气胶管绕在身上或背在肩上登高。
1 仓库建筑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仓库内禁止用可燃材料搭建阁楼。仓库门窗应完好。
2 仓库内禁止设办公室、工场、休息室和住人;与仓库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3 仓管员应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和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维护方法,做好仓库的安全作。
4 仓管员应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夜间应人员对仓库进行定时。
5 仓库内的物品存放要分类分堆,每堆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堆垛之间的通道不少于1米,堆与墙间间距不少于0.5米,堆与顶(梁)、柱的间距不少于0.3米
6 货物堆放要整齐、牢固。货物要依照规定的形式及高度堆放,禁止单栋堆放,提防物品倾泻或操作者从高处坠落。堆放的货物应无倾斜现象,如发现倾斜应翻堆叠好。淀粉叠高不能超过18袋(小包装)。有标志线的地方,存放的物品禁止超出标志线,以保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和通道。
7 各种横放的桶、钢管等易于滚动的物品,应有防止货物滚动的措施,如放三角木垫等。
8 仓库内禁止使用移动式照明灯具。固定照明灯具的铅垂线与储存物品的水平距离不得少于0.5米。使用日光灯照明时,禁止将镇流器放在库内。使用照明时,功率不准超过60瓦。
9 仓库内的配电线路,必须符合规范,应穿金属管或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10 仓库内一般不宜安装除照明外的其他电气设备、设施,确实需要时,应按照有关规范要求装设。电动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必须设置防护罩。库房内禁止使用电炉等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
11 仓库严禁烟火。仓库的防雷装置,应按规定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12 在淀粉仓空间飞扬的淀粉尘浓度不宜过浓,否则应停止作业。淀粉仓应定期清扫附于照明灯具、墙壁、门窗、天花等的粉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