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上 企业培育奖励 广州市规上企业培育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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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广州市规上企业培育奖励
行 业:商务服务 知识产权服务
发布时间:2022-01-22
建立并滚动修编各区小升规后备企业库。
1.各区按市下达的2019 年净增规模以上企业预期目标的要求,分解下达预期目标任务指标到各镇(街道),并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各区)
2.定期更新后备工业企业名单。市有关要加强联系和信息沟通,高度关注小升规企业培育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通报后备工业企业的数量变化。市市场、和市税务局分别负责定期收集全市及各区工业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小升规后备工业企业名单等资料,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整理并及时反馈给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市税务局)
3.各区要全面梳理2019 年小升规工业企业培育对象,建立并滚动修编本区内小升规后备企业库。通过动态跟踪库内后备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准确掌握新升规和有退库意向的企业名单,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各区)
第四条 扶持标准
(一)对“类”机构的奖励方式如下:进入名录库的首年奖励15+X万元;如第二年仍在名录库奖励15+X万元;如第三年仍在名录库奖励X万元。其中:X为企业当年区内纳税额(特指与企业所得税之和,下同)较进入名录库前一年的增量。单家企业每年奖励60万元。
(二)对“第二类”机构的奖励方式如下:进入名录库的首年奖励3万元;如第二年仍在名录库奖励3万元;如第三年仍在名录库奖励4万元。
对“第三类”机构的奖励方式如下:每服务1家南海区工业企业进入名录库奖励1万元。单家工业企业不能同时由两个或以上机构提供服务。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仍在名录库”,指的是企业次年度审批时新增在库,至下一年度审批完成时仍在库,期间为一个完整年度。
关于组织申报 2019 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
2019 年 3 月,我市启动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项目扶持资金的申报工作,批共有 427 家新升规工业企业申报成功, 完成率为 56 %。为让更多的新升规工业企业受惠,现决定开展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尚未申报省扶持资金的 2018 年度新升规工业企业。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办法到期后,对于仍未享受本办法相关奖励的企业或商(协)会,其申报奖励的自然作废。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生效后,《佛山市南海区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四上”企业培育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南府办〔2018〕11号)同时废止。但2017年、2018年进入名录库的“四上”企业如未享受完南府办〔2018〕11号文相关奖励的,仍可继续按南府办〔2018〕11号文相关条款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区经济促进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