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酸危废处理单位 危险废弃物回收 一企一策一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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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藤环保集方案设计、技术研发、生产、环保验收、环保运营为一体,拥有一支10年以上环保经验的环保团队,团队成员拥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和技术经验。针对企业实际工况深入分析,坚持一企一策一方案,量身定制适合企业特的解决方案。与多家有影响力的单位建立良好关系,为客户提供危废处理方案。 未来,沃藤环保将不断创新三废技术,完善环境治理各流程节点、提升意识、构建更完整的环保管理体系。提供、经济的危废处理、废气废水处理、环保咨询等方面的整体解决方案,为中国环保事业贡献一份力量。沃藤环保致力于成为中国危废处理、环保咨询、环境治理行业的。
根据《中华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的固体废物。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定义危险废物为:
具有下列情形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
(一)具有腐蚀、毒、易燃、反应或者感染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沃藤环保是一家专注于中小型企业危废处理、环保工程、环保咨询的环保公司。业务范围涵盖各行业危废处理、废气处理工程、废水处理工程、环保批文、环境应急预案、排污许可证申报、环保竣工验收、环保管家、危废打包分拣等。 未来,沃藤环保将不断创新三废技术,完善环境治理各流程节点、提升意识、构建更完整的环保管理体系。提供、经济的危废处理、废气废水处理、环保咨询等方面的整体解决方案,为中国环保事业贡献一份力量。沃藤环保致力于成为中国危废处理、环保咨询、环境治理行业的。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的不断发展,工业生产过程排放的危险废物日益增多。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200个大、中城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4010.1万吨,2018年达到43.0万吨,同比增长15.78%。由于危险废物带来长期的环境污染和潜在的环境影响,社会公众对危险废物问题十分关注。新《固废法》回应社会公众的关切,对危险废物制度进行了完善:
一是建立信息化体系。第七十五条规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危险废物的危害特和产生数量,科学评估其环境风险,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信息化体系,并通过信息化手段管理、共享危险废物转移数据和信息。同时,在第七十八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二是调整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第七十五条规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统一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鉴别方法、识别标志和鉴别单位管理要求,并且应当调整。
三是强化危废处置设施建设。第七十六条规定,省级应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危废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建设规划,科学评估危废处置需求,合理布局危废集中处置设施、场所。并强调,相邻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可以开展区域合作,统筹建设区域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
四是规范危险废物贮存。第八十一条明确规定,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处置的危废;贮存危废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防护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应当报经颁发许可证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是危废跨省转移管理。
第八十二条规定,转移危废应填写、运行危废电子转移联单;跨省转移危废的,应向危废移出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应当全程管控、提率,具体办法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