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方案是指生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初步设计报告书。根据《水土保持法》规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施行。
临时防护措施(包括表土保护)。
这部分内容是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时,容易被忽视的,也是防治施工期水土流失的关键。施工期产生的区域,及时采取拦挡、苫盖、排水、沉沙池和植草等措施进行防护,将区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降到程度。
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组织安排
重点是明确各项措施的施工方法和进度安排,尤其是临时措施的施工要及时,尽可能减少土地时间。取土场、弃土场、截排水工程等施工,要与主体工程施工进度相协调,不能影响主体工期,否则难以落实。
水土保持监测是生产建设项目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的关键一环,监测成果是落实防治责任的具体衡量标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核心是确定监测范围、时段、内容、方法、频次和布设监测点位,估算所需的人工和物耗。
即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措施总体布局
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应结合前期的调查与勘测情况,以及项目区水土流失特点,在主体工程水土保持措施评价的基础上,提出综合防治措施体系,做到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的有机结合,措施等级、设计标准要逐项明确。要尽可能以柔性治理为主,植物措施优先,各项措施既要能有效防治水土流失,又要便于施工,还要技术经济合理、可行。
在进行措施布局时,要重点做好对表土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特别注意防洪排导工程与原地面的衔接,做好弃渣场、取土场等防护措施设计和稳定性分析,加强对施工期临时堆土、地表的防护。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完成以后,绘制水土保持措施体系框图。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确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是确定水土保持措施设计等级的关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目标等级,应结合项目所处地区水土保持敏感程度和水土流失影响程度确定。先根据项目区水土保持敏感程度和水土流失影响程度,确定项目执行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等级。
在此基础上,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 50434—2018)表4.0.2-1至4.0.2-8等一级区的防治指标值,初步确定项目施工期、设计水平年、生产期的指标设计值,再参考干旱程度和陆地地貌类型进行调整,合理确定防治目标。
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本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资估算的编制原则、依据、方法。
2水土保持投资概述,并附投资估算汇总表、分年度投资表、工程单价汇总表、材料用时汇总表。
3防治效果预测,应对照制定的目标,验算各项目标的达到情况。
4水土保持损益分析,从水、土资源、生态与环境等方面进行损益分析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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