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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车顶屏REACH认证办理条件
行 业:环保 环境检测服务 电磁辐射检测
发布时间:2021-12-29
REACH认证如何申请
大家都知道REACH认证是欧盟的法规标准,产品出口到欧盟成员国所需要的检测认证项目,表明产品是符合REACH法规标准,宗旨在于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保持和提高欧盟化学工业的竞争力,以及研发无毒无害化合物的创新能力,防止市场分裂,增加化学品使用透明度,促进非动物实验,追求社会可持续发展等。
REACH认证如何申请呢?流程是怎样的?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呢?
1. 填写REACH测试申请表寄送样品
2. 双方签订报价单,支付款项
3. 收到样品和款项安排测试
4. 测试合格出具报告(若不合格则需要对样品进行整改,更换原材料重测)
5. 电邮报告
看完以上流程,其实REACH测试至出报告都很简单,一点都不复杂,作为企业需要提供的资料也就只有样品,剩下的则是等待测试结果是否合格,合格亿博检测将出具合格的报告,如果不合格则出具不符合通知,企业再对产品进行整改,再重测即可。
2009 年6 月1
日欧盟关于限制物质旧的条例76/769/EEC 指令废除,所有相关条例被归入REACH
法规统一执行。任何物质,不管是其本身或含在配制品、物品中,只要该物质的使用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具有不可接受的风险,都必须在欧盟范围内进行限制,对于限制含量,附件17中有明确规定。
什麽是SVHC
根据REACH法规57条,具有以下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危险特性,而引起高度关注的物质:
(1) 第1类,第2类致癌,致畸,具有生殖毒性的物质,即CMR1/2类物质;
(2) 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的物质,即PBT物质;
(3) 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的物质,即vPvB物质;
(4) 具有干扰特性、或具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或具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但不符合2、3两项的标准,同时有科学证据对人类或环境引起严重影响的物质。
产品中含有SVHC时,企业需要履行责任和义务
◆ 作为物质进行销售时,需要向下游用户提供SDS(安全资料表)。
◆ 作为混合物(配制品)中的一种物质,当此物质含量≥0.1%时,需要向下游用户提供SDS。
◆ 在物品中SVHC品质百分比>0.1%时,必须向物品的接受者或者应消费者要求,在45日免费提供可获取的充足资讯,包括物质名称及其含量等。
◆2010年12月1日前被列入清单的SVHC,在物品中品质百分浓度超过0.1%且总量大于1吨/年,则必须在2011年6月1日完成向ECHA通报的义务。2010年12月1日后被列入清单的SVHC,满足通报条件的,必须在列入后的6个月内完成通报。
SVHC通报
2007年6月1日,欧盟REACH法规——“Registration,Evaluation,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规正式生效。REACH法规规定了化学品、下游物品的各项责任义务,是迄今为止影响广泛的法规。
REACH法规附件XIV候选清单即为SVHC清单,法规规定,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物品的制造商或进口商应向ECHA进行通报:
◆SVHC物质在物品中的总含量超过1t/y/生产商或进口商;
◆SVHC物质在物品中的总含量以品质分数计超过0.1%的浓度。
谁需要进行通报
◆ 欧盟制造商
◆ 欧盟进口商
◆ 非欧盟生产商(必须委托代表OR进行)
何时通报
◆2010年12月1日之前列入SVHC清单的物质,通报须在2011年6月1日起6个月内提交;
◆2010年12月1日之后列入SVHC清单的物质,通报须在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
REACH为什麽要通报
欧盟对境内流通产品执行REACH法规。欧盟境内产品必须履行REACH法规的各项义务,才能合法生产或进口。各国针对REACH法规立法通过了严厉的和惩罚措施,欧盟海关可进行REACH符合性审查,若违反REACH法规,将面临产品召回、罚款甚至监禁。
CPSIA检测加州65检测REACH检测生态纺织品检测纺织品服装检测皮革鞋类皮具检测电子电器检测饰品检测玩具检测运动器材检测家俱材料检测食品接触材料检测包装材料检测盐雾腐蚀试验金属成份分析配方成份分析。
REACH检测模式
REACH检测一般采用混测方式进行,即针对产品的所有金属材质混为一种材质,非金属材质混为一种材质,分开来测试。
SVHC清单不新满足条件的SVHC物质,以候选清单的形式连续发布。自2008年10月28日开始陆续由,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公布:
2008年10月28日,ECHA发布批SVHC清单,共15项;
2010年01月13日,ECHA发布第二批SVHC清单(14项),共计29项;
2010年03月30日,ECHA将丙烯酰胺列入第二批SVHC清单,共计30项;
2010年06月18日,ECHA发布第三批SVHC清单(8项),共38项;
2010年12月15日,ECHA发布第四批SVHC清单(8项),共计46项;
2011年06月20日,ECHA发布第五批SVHC清单(7项),共计53项;
2011年12月19日,ECHA发布第六批SVHC清单(20项),共计73项;
2012年06月18日,EHCA发布第七批SVHC清单(13项); 同时,将第二批中的硅酸铝耐火陶瓷纤维(Al-RCF)和氧化锆硅酸铝耐火陶瓷纤维(ZrAl-RCF)整合到第六批SVHC清单中,即,将第二批SVHC清单减少为13项,共计84项;
2012年12月19日,ECHA发布第八批SVHC清单(54项),共计138项;
2013年06月30日,ECHA发布第九批SVHC清单(6项),共计144项;
2013年12月16日,ECHA发布第十批SVHC清单(7项),共计151项;
2014年06月16日,ECHA发布第十一批SVHC清单(4项),共计155项;
2014年12月17日,ECHA发布第十二批SVHC清单(6项),共计161项;
2015年06月15日,ECHA发布第十三批SVHC清单(2项),共计163项;
2015年12月17日,ECHA发布第十四批SVHC清单(5项),共计168项;
2016年06月20日,ECHA发布第十五批SVHC清单(1项),共计169项;
非金属产品169项检测。
2016年6月20日,ECHA正式公布1种物质作为高关注度物质(SVHC)。至此REACH 法规授权候选清单上SVHC物质已增加至169种,合计15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