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水土保持报告表-格式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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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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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28
我国是世界上水土流失情况较为严重的国家,因此需要实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以此来实现水土的有效保护, 进一步对生态环境进行改善。
临时防护措施(包括表土保护)。
这部分内容是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时,容易被忽视的,也是防治施工期水土流失的关键。施工期产生的区域,及时采取拦挡、苫盖、排水、沉沙池和植草等措施进行防护,将区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降到程度。
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组织安排
重点是明确各项措施的施工方法和进度安排,尤其是临时措施的施工要及时,尽可能减少土地时间。取土场、弃土场、截排水工程等施工,要与主体工程施工进度相协调,不能影响主体工期,否则难以落实。
水土保持监测是生产建设项目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的关键一环,监测成果是落实防治责任的具体衡量标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核心是确定监测范围、时段、内容、方法、频次和布设监测点位,估算所需的人工和物耗。
即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1)工程占地评价。
结合对建设方案的评价结论,依据节约用地和减少扰动的要求,尽可能优化建设布局,尤其是在满足施工要求的条件下,严格控制工程临时占地。
(2)土石方平衡评价。
依据《技术标准》第4.3.6条的规定,从有利于水土保持的角度,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工序进行调整,尽可能实现土石方挖填内部各标段之间调运、平衡利用,并对弃方给出处置建议。
(3)取土(料)场评价。
对违反《技术标准》第3.2.3条强制性规定的,应明确给予否定结论,并提出调整选址要求。合理设置的取土场,应对防治措施和土地利用方式进行复核,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防治措施不达标的应提出修改意见。对外购取土(料)场,应在报告中明确其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对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不明确的,应布设防治措施并纳入方案;对防治责任明确的,应将协议作为方案的附件,加以佐证。
防治目标及防治措施布设
本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防治目标,提出定与定量的防治目标。
2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原则
3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与总体总体布局,并附防治体系框
4不同类型防治工程的典型设计。
5防治措施及工程量,应按分区,分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列表说明各项防治措施工程的工作量。
6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7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安排。
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其生产建设活动中排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应当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确需废弃的,应当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存放地,并采取措施保证不产生新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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