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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苏州HACCP认证资料
行 业:商务服务 认证服务
发布时间:2021-12-20
1、目的
确保每类产品和(或)过程合理预期发生的食品安全危害得到全面识别和适当评估,并确定有效的控制措施或控制措施组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产品危害分析过程,包括食品安全危害的识别、评价和控制措施的识别和评价过程。
3、职责
3.1食品安全小组负责实施食品安全危害和控制措施的识别和评价。
3.2管理者代表负责食品安全危害和控制措施的识别和评价输出的批准。
3.3各部门参与和配合食品安全危害和控制措施的识别和评价。
4、程序
4.1危害的识别
4.1.1危害识别的输入:
a)危害分析预备步骤的输出:产品描述表、布置图和流程图、过程步骤和控制措施的描述等;
b)经验;
c)外部信息,尽可能包括与所论该类产品有关的流行病学和其他历史数据;
d)来自食品链中,与终产品、半成品和食品链终端(消费阶段)食品的安全可能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信息。
4.1.2危害识别的步骤:
a)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各部门都应参加食品安全危害的识别,并提交初步的《食品安全危害初步清单》(初稿),明确每一个产品或过程流程图上的每一个步骤的所有危害发生的可能性。
b)食品安全小组将各部门识别的安全危害初步清单(初稿)进行汇总形成《食品安全危害初步清单》(讨论稿)。
c)必要时,食品安全小组组织各部门对《食品安全危害初步清单》(讨论稿)进行会审,并食品针对会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后经理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定稿。
4.1.3危害识别的规范:
a)应明确危害的种类和产生的原因。危害应当以适当的术语表达,如生物种类(例如大肠埃希氏菌)、物体种类(例如玻璃、骨头渣、毛发)、化学构成(例如铅,或通常化学分类如)。
b)在识别危害时,应考虑特定操作的前后步骤、生产设备、生产服务和周围环境、以及食品链的前后联系。
c)食品安全危害初步清单应列出了在所有产品类型(如家禽、奶、鱼)、过程类型(如挤奶、屠宰、发酵、烘干、贮藏、运输等)和加工设备类型(如关闭/打开的电路、干燥/潮湿的环境等)潜在可能(即理论上的)发生的危害;
d)当下一环节是实际消费时,只要可能,应针对每个已确定的食品安全危害确定终产品中食品安全危害的可接受水平。并将确定的结果和依据记录入《食品安全危害初步清单》。
4.1.4终产品的可接受水平应通过以下一个或多个来源获得的信息进行确定:
a)法律法规要求:由销售国部门制定的目标、指标或终产品准则;
b)顾客食品安全要求:与食品链下一环节组织(经常是顾客)沟通的规范,特别是针对用于进一步加工或非直接消费的终产品;
c)产品的预期用途要求:考虑与顾客达成一致的可接受水平和/或法律规定的标准,食品安全小组制定的可接受的水平;
d)经验:缺乏法律规定的标准时,通过科学文献和经验获得。
4.1.5如下方面的信息有助于危害的识别:
a)原料、配料或与食物接触材料中危害的流行状况;
b)来自设备、加工环境和生产人员的污染;
c)来自设备、加工环境和生产人员的间接污染;
d)残留的微生物或物理药剂;
e)微生物代谢物的增长或化学药剂的累积/形成;
f)厂区出现的危害(危害的未知传播途径)。
1 产品监视和测量的技术依据:各项原辅料验收标准和产品标准
2 采购品的监视和测量
2.1采购员与质量技术部对采购商品按相关的检测规程进行验收,合格的,由仓库负责查验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装情况等与原料采购合同符合后放行入库,否则应标识为不合格。
2.2采购品的验收应填写原料检验记录。原料、辅料、与食品接触材料的验收应要求供方提供生产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检疫合格证等,作为记录的一部分。
2.3采购原料、辅料、与食品接触材料的验收按《产品检测规范》要求执行
2.4原料、辅料、与食品接触材料不得紧急放行和让步放行。其他采购品紧急放行和让步放行时,应:
a) 由使用部门填写《紧急放行申请单》,经仓库及品检负责人确认,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但必须抽取样品封存或送检。
b) 任何紧急放行的产品必须具备可靠的可追溯性,以便发现问题后能有效地追回。应在放行的产品上或后续的记录上加上“紧急放行”标识。
c) 在紧急放行的同时,检验员应继续完成该批产品的检验;不合格时应负责对该批紧急放行产品进行追踪处理。
是否有对记录进行管理的程序 是否与保存期限的规定?保存期限是否符合法规要求
记录管理的实况 是否对记录进行了清理,并列出了清单
对记录的标识、储存、检索、保护是否与书面程序的要求相一致
记录是否填写正确、字迹清楚
储存是否便于存取和检索
储存环境如温度、湿度是否适宜,防尘、防蛀等保护措施是否得当
过期记录是否按要求进行处置
现行记录是否完整?能否提供足够信息?信息是否可靠、可见证
记录能否做到对相关活动、菜品或服务的可追溯性
员工在需要时能否从组织的记录/信息管理系统获取相应信息
是否制定了沟通的程序 组织是否有沟通的程序?程序中是否对沟通的方式、内容做了规定?程序制定过程中是否听取了员工意见
内部沟通的内容
是否就影响食品安全的事项进行内部沟通
食品安全小组是否及时获得了变更的信息?这些变更的信息是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菜品或新菜品
原料、辅料和服务
生产系统和设备
生产场所,设备位置,周边环境
清洁和卫生方案
包装、储存和分销系统
人员水平和(或)职责及权限分配
法律法规要求
与食品安全危害和控制措施有关的知识
组织遵守的顾客、行业和其他要求
内部沟通的内容 来自外部的相关方的有关问询
表明与菜品有关的食品安全危害的抱怨
影响食品安全的其他条件
内部沟通的要求
食品安全小组是否在内部沟通中,扮演着关键的角色?能否确保食品安全小组得到其所需要的任何信息
食品安全小组是否将信息体现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更新上
管理者是否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更新情况形成报告,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
a. 内审、外审的结果
b. 数据分析和验证分析结果
c. 对质量安全目标的测量分析
d. 过程和服务的监视和测量中发现的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外协商的重大不合格
e. 培训效果的评价
f. 相关人员/部门的改进建议或合理化建议
g. 管理评审的结果
h. 纠正/预防措施实施及统计分析结果
i. 客户投诉/客户满意度调查分析结果
j. 其他情况,如安全专项检查等
一、目的
为确保公司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不断地满足顾客或相关方的要求,根据信息反馈和数据分析的真实结果,作进一步改进,并维持这一活动,达到持续改进的终目的。本程序对持续改进的各项活动实施规范化管理。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的发现的不合格/潜在不合格的改进过程。
三、职责权限
3.1食品安全小组负责组织对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产品持续改进的策划,对出现或潜在的安全问题发出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并跟踪验证实施效果。
3.2各部门负责实施相应的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
3.3食品安全小组组长负责监督、协调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
四、程序
4.1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的发现与识别:
a)内审、外审发现不合格时;
b)顾客对产品安全性有重大投诉时;
c)过程、产品安全、CCP点出现重大问题时
d)培训效果的评价;
e)相关人员/部门的改进建议或合理化建议;
f)管理评审发现不合格时;
g)纠正/预防措施实施及统计分析结果;
h) 供方产品或服务出现严重不合格;
i) 其他不符合安全方针、目标或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的情况
j)其他情况,如安全专项检查等。
4.2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的处理
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一经发现,由发现人/部门建立《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经食品安全
小组组长审批(审核中发现的由审核组长审批)后,由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的部门主管确认并负责分析原因、制订和执行纠正或预防措施,直到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的原因被消除。后由《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验证通过后,资料由食品安全小组保存。
4.3原因分析、制订措施并执行
a.相关责任部门根据收到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针对不符合/潜在不符合情况深入分析原因,必要时组织相关一起讨论确定原因,分析结果记录于《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原因栏;
b.责任部门针对上述确定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以确保防止不符合的再次发生或潜在不符合的发生,并记录于《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措施栏;
c.责任部门根据确定的措施,确定完成日期,并在规定期限内有效实施完成,实施完毕后,反馈给《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编发部门进行验证;
d.对于措施的实施引起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更改的情况,依据《文件控制程序》规定实施。
4.4措施的验证与跟踪:
a.《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发出部门对纠正部门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实施情况;
b.《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发出部门员收到责任部门反馈实施改进完毕的信息后,及时对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验证评价,评价结果记录于《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效果验证栏;
c.对于在验证过程中,发现措施无效或未全面实施,由验证部门要求责任部门重新按照5.3的要求处理;
d.对于连续两次验证发现同一不符合/潜在不符合的措施无效时,由验证部门报告食品安全小组组长依据4.2规定进行处理。
4.5《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记录的管理:
a.《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关闭后,,其复印件由责任部门保存,原件交食品安全小组存档。
b.为消除实际或潜在不合格原因所采取的任何纠正或预防措施,应按问题的重要性及本公司所承受的风险程度相适应,根据实际情况满足公司内外的需要;
c.重要的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相关记录应作为下次管理评审的输入之一。
ISO22000与HACCP有何区别
HACCP 是世界性的食品质量控制管理的有效办法。其原理1999年经国际食品法典会(CAC)确定,由7个基本原理组成。
HACCP原理在生产管理实践中发现它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缺陷。即强调在管理中进行事前危害分析,引入数据和对关键过程进行的同时,忽视了它应置身于一个完善的、系统的和严密的管理体系中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以HACCP原理为基础而制订的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正是为了弥补以上的不足,在广泛吸收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原则和过程方法的基础上而产生的,它是对HACCP原理的丰富和完善。所以可以说ISO22000是HACCP原理在食品安全管理问题上由原理向体系标准的升级,更有利于企业在食品安全上进行管理。
现在只有ISO 22000为基础的认证了,人们习惯叫HACCP认证或22000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