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做软著评估的资产评估公司_评估收费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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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乐山做软著评估的资产评估公司
行 业:商务服务
发布时间:2021-12-16
苗圃地是指固定的林木、花卉育苗用地,不包括母树林、种子园、采穗圃、种质基地等种子、种条生产用地以及种子加工与储藏等设施用地。苗木和花卉是苗圃地经营的主体,是生态建设中环境绿化美化的载体。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步伐的加快和绿化事业的蓬勃发展,人工培育苗木、花卉的种类、品种越来越多,有很多的植物被驯化,被改良,市场价格昂贵,其表现深受人们的喜爱。当前苗木、花卉种植培育形成自己的特色,不仅种植广泛,而且设施。近年来,国家基本建设速度的加快,各地征、占地拆迁工程增多,由于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征、占苗圃地价格的评估认识不断增强,由此引起的司法案件和纠纷也越来越多。因此,搞好苗圃地和苗木、花卉价值评估工作显得十分必要。
绿化苗木资产评估方法 2.1 市场法 树体形态基本定型、枝叶生长已经恢复正常状态的绿化苗木资产评估,应优先采用市场法。一是由于绿化苗木生产已经高度市场化,市场交易活跃,其价值实现途径主要是通过市场交易,供求状况决定绿化苗木交易价格,不由部分经营者的经营成本及其他因素决定;二是经过截根、整形、移植、再培育经营及养护管理过程,如果绿化苗木的树体形态基本定型、枝叶生长已经恢复正常状态,不管年龄和规格大小,都可当作产成品出圃,只要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即可实现交易。 2.2 收益法 如果绿化苗木移植后树体形态尚未定型、枝叶生长尚未恢复正常,那么还不是产成品,需要经过一定时期的培育和养护管理,直到树体形态基本定型、成为产成品后,才进行交易。所以树体形态尚未定型、枝叶生长尚未恢复正常的绿化苗木资产评估,宜采用收益法。评估时需要预测树木生长情况。以单株树木为例。 2.3 成本法 如果市场法、收益法均不能实现绿化苗木资产评估,则只能采用成本法。评估时需要结合成本核算技术。
影响委估资产价值因素分析
(一)影响委估专利技术价值的技术因素分析
1.替代性:与评估对象类似或更好的替代技术出现,会对评估对象的使用在时间上和空间上造成威胁,会使评估对象的收益期限大打折扣。
委估技术资产具有创新性,技术研发投入较大,研发周期长,可替代性较低。
2.性:技术性是指委估技术无形资产和现有类似技术相比较的程度。
3.创新性:指委托评估委估技术和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的创造性和新颖性。
4.成熟度:技术成熟度是指技术与技术应用之间的距离。
5.实用性:是指技术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6.防御性:技术防御力是指潜在替代技术产生的壁垒程度,它主要由委托评估技术的复杂性及所需资金决定。
委估技术资产,技术研发周期长,投入资金大,具有较大的进入壁垒。
7.垄断性:垄断是影响技术价值的重要因素之一,一项技术的垄断,可能使得该技术的价格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价值规律,从而影响整个技术市场的发展。
该技术具有创新性,目前具有一定的垄断性。
(二)影响委估专利技术价值的经济因素分析
1.成本因素对技术资产价值的影响
发明人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研发出该专利技术,开发成本较高。
2.收益因素对技术资产价值的影响
委估专利技术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在技术方案、技术机制和应用效果上通过创新后能够极大的提高生产效率、易于规模化生产。经市场调研和综合分析,委估专利技术将为企业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影响委估专利技术价值的法律因素分析
我国先后了《中华共和国专利法》、《中华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华共和国专利产品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自2006年以来,我国连续多年发布《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在国内产生了广泛影响,对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宣传知识产权保护成就发挥了重要作用。2008年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自主知识产权水平大幅度提高,运用知识产权的效果明显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明显改善,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高。
(四)市场因素对知识产权资产价值的影响
委估专利技术迎合了经济建设对新技术的需求,提高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的性,在提高我国整体技术质量上有很大的启迪作用,为同行业进行技术研究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方法。由此看来,委估专利技术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苗木生产成本的确认 参照《生物资产准则》,苗圃苗木属于《生物资产准则》中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生物资产的评估应按实际成本人账,苗圃苗木成本核算设“消耗性生物资产——某苗龄树种苗木”科目,核算各树种苗龄期苗木发生的各项费用。 7.1苗木的初始计量。 7.1.1外购的苗木成本包括买价、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以及可直接归属于购买该苗木的其他支出。 7.1.2自行培育的苗木,其成本确定的一般原则是按照自行培育过程中发生的必要支出确定。包括种子费、消剂、材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费用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7.2苗木成本的计算期。 “消耗性生物资产——树种苗龄苗木”科目,核算从处理种子催芽、整地、作床、播种、插条、育苗、换床、育大苗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以及到苗木出圃阶段田间管理发生的人工费、物料费。因此,苗木成本账设土地费、种苗费、人工费、材料费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7.3苗木成本的评估与分配 苗木作为一种存货,在未出圃前始终处于在产品状态,日常的田间管理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及其他杂费很大,如果按月进行苗木成本费用的分配势必会增加核算工作量。根据苗木生产及管理的季节性特点,按季度分配费用比较适合。以树种为对象,采取直接计入和分配计人相结合的方法,将生产费用计入各树种的生产费用明细账,凡是能够区分核算对象的费用应采取直接计入的方法,凡是能够采取适当分配标准进行分配的费用应尽可能采取正确的分配标准进行分配。 可供选择的分配方法有: 7.3.1整地、作床、播种、起苗等费用,按实际人工工日数作为分配标准; 7.3.2覆盖材料、肥料、药料等,按消耗定额作为分配标准; 7.3.3新播苗、换床苗的浇水费按受益系数作为分配标准; 7.3.4按苗床的面积平均分配,如受益程度接近的费用。 计算方法:某品种苗龄苗木成本=某品种苗龄种苗费+可直接计入的成本费用+分配计人的间接费用。 材料费按消耗定额作为分配标准,其他费用按苗木面积分配。 7.4苗木出圃销售成本的确认 由于苗木生产成本的持续发生性,难以按一般企业所采用的存货发生方式结转成本。为了保证收入与费用的合理配比,同时又不增加太多工作量,可考虑平时按当初该苗木品种成本(定额成本)结转,在苗木成本分配的那个会计期末进行成本调整,即每季度末根据已分配的苗木成本与定额成本之间的差额调整苗木销售成本。
商标评估程序
1.明确评估对象和范围;
2.鉴定评估合同;
3.企业清查、填报资产,搜集准备资料;
4.现场检查核实、验证资料;
5.编制评估报告书;
6.评估机构内部审核检验评估报告书;
7.评估机构将审定后正式的商标价值评估报告书送交被评企业。
商标评估需要客户提供的资料清单
1.企业概况:企业发展历史沿革、经营现状及预期状况。经营业绩(特别是近五年),度与美誉度;
2.企业生产经营概况:包括企要产品质量、产量、工艺流程、产品和企业所获荣誉、经济效益;
3.企业体制、构成、管理水平、文化素质;
4.商标概况:商标注册的时间,商标的注册地点、注册号、保护内容、使用范围及商标的种类。有无其他商标(包括名称),商标的法律诉讼情况,商标的度,商标有无参加有关的国际性公约、协定(附件说明)等。商标的文化、内涵(汉字、拼音、图形)及有无国际注册;
5.商标注册有关的法律性,包括注册证书、营业执照;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企业前五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8.企业产品质量、产量、工艺流程、出口历史及展望;
9.客户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技术改造计划、固定资产预计残值;
10.客户的经营战略(长期规划)。特别是今后五年至十年的长期规划;
11.客户今后五年至十年财务数据预测,资料包括:
(1)销售、生产预测;
(2)生产成本(制造成本、期间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预测;
(3)折旧及税金;
(4)损益预测。
12.国内、国外同行也投资收益、平均成本利润率、资金利润率;
13.销售(营业)税金、销售(经营)成本、销售(经营)费用和支付(财务费用)占销售(营业)收入的比列,现状及变化趋势;折旧占销售(经营)成本的不列;
1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的项目及变化趋势;
15.企业使用的税种、税率;享受哪些税收优惠;上缴利润情况;
16.今后五年各年新增投资,各年固定资产净追加;
17.企业发展受相关行业的影响;
18.企业进出口许可证、专营权、生产许可证;
19.企业的商标、专利权证书;
20.购销合同、合作协议、租约等;
21.企业所持有无形资产的内容、概况。
无形资产的评估: 鉴于许多企业缺乏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理念的情况,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除重视有形资产外,还应加强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意识,做到心中有数。从而在日常经营中自觉保护无形资产,使之,避免估价损失。 它体现了一个企业在产品质量、商标、信誉、盈利能力等方面的综合实力,是一个企业的宝贵财富。无形资产的评估在国外早已存在。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创造,然后保护好,重视的无形资产价值,维护企业权益。防止无形资产流失,将无形资产作为一项重要资产进行经营管理,是企业发展的当务之急。 无形资产的概念和分类: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非性可识别、无实物形态的资产。根据无形资产的作用范围可分为:促销型无形资产、造型无形资产、金融型无形资产;根据无形资产性质可分为知识无形资产、权益型无形资产、关系型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根据无形资产取得方式可分为自创无形资产、外购无形资产;根据可识别性可分为可识别性无形资产、不可识别性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包括商标、技术、企业名称、经营策略、管理能力、产品质量、服务信誉、企业精神、企业文化、企业形象、员工素质等。 它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可分割性,即同一无形资产通过合法的程序,可以同时为不同的权利主体共享,可以多次转让使用;二是增值性,即能够为企业带来强大的增值功能,并且不会因增值而产生损失;三是市场透明度,知识技术性,即知识无形资产具有较强的保密性和垄断性。 与有形资产相比,无形资产的评估具有性:首先,需要确认无形资产,确定无形资产的权属关系,确定无形资产的性能和功能,确定其使用空间和使用条件;第二,无形资产评估的前提,一般是以产权变动为前提。 [例]神州饮品公司是中外合资企业,经营了十年,质量稳定,物美价廉,在市场上树立了神州牌饮品的信誉,销量日增,部分产品还进入国际市场,深受国外用户的信赖。为进一步拓展业务,占领国际市场,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应变能力,神州公司于2008年底对股权结构进行了调整,除原股东增加投资、吸收美国一家食品企业为新股东投资外,还对原股东拥有的“神州”商标进行了评估作价,以原股东拥有的无形资产出资,组建新公司。 经股东同意,聘请国际评估机构“神州”商标进行评估,其商标价值达三千万美元。以评估价值将商标投入新公司,国外新股东接受,新股东增资3300万元,占新公司股权51%,现增资扩股工作已完成,新的合资企业已正式开业。因资金实力较前强,新公司扩大生产规模,增加三条生产线,“神州”商标的度和美誉度也有所提高,引起更多投资者的关注和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