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境物品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
办理货物、物品或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过程,包括向海关申报、交验单据,并接受海
关的和检查等。
中国海关历史悠久,早在西周和春秋战国时期,古籍中已有关于“关和关税之征”的记载。秦汉时期对外贸易发展,西汉在合浦等地设关。宋、元、明时期,先后在广州、泉州等地设立市舶司。清于1684-1685年以“海关”命名,先后设置粤(广州)、闽(厦门)、浙(宁波)、江(上海)四海关。直至1949年后,中华共和国对原海关机构和业务进行彻底变革,逐步完善海关建制。
根据《海关法》的有关规定,进出口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均应征收关税。关税由海关依照海关进出口税则征收。需要征税费的货物,自接受申报1日内开出税单,并于缴核税单2小时内办结通关手续。
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装船出运前,向海关申报的手续。按照我国海关法的规定:凡是进出国境的货物,必须经由设有海关的港口、车站、国际航空站,并由货物所有人向海关申报,经过海关放行后,货物才可提取或者装船出口。
凡货物的出口或进口,应由货物输出者或输入者向海关申报,办理进、出口手续,称为报关。
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在货物进出口时,应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随附有关的货运、商业单据,同时提供批准货物进出口的,向海关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