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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开展能源审计,组织实施能源绩效评价,开展达标对标和节能自愿活动,采取企业节能自愿承诺和适当引导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提升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水平。严格执行能源统计、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管理岗位和能源管理负责人等制度。
推动企业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公告企业能源利用状况,启动重点耗能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积极推广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绿色建筑,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5亿平方米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任务分解到了各地区,企业能源计量,在24个省市启动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试点工作。继续完善和严格执行机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中央开展了空调、照明、锅炉系统节能诊断和改造,完成了办公区所有非节能灯具的改造。
在化工、水泥、钢铁、电解铝等行业遴选能效“”,树立节能,开展对标达标。开展能源审计活动,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对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能源审计,帮助用能单位提高能源利用水平。实施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严格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目标考核,压实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责任。充分应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做好能源宏观分析和战略规划;建设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实现能源精细化管理。
地方各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按照节能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节能管理,落实各项节能措施。主要包括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建立健源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管理岗位和能源管理负责人等制度,建立健源管理体系,加强能源计量统计,开展能源审计,开展能效达标对标活动,推动能耗在线监测,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等。
地方各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节能监察等机构对重点用能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未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未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报告质量不符合要求,单位产品能耗超过国家和地方限额标准,未按要求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违规使用明令淘汰用能设备等的重点用能单位,按照节能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并纳入企业的社会信用记录系统。
能源审计流程-现场诊断
深入生产车间、动力车及配电房,按审计工作要求了解企业各用能设备及生产工艺的基本情况。如设备配置及运行状况、能耗与物耗水平、管理状况,调取设备资料、运行记录,并对相关数据进行验证,进行物资盘存。
(1)工艺流程诊断根据企业生产工艺流程进行审计及诊断,掌握生产工艺中重点用能区域低能效点情况,并了解企业生产工艺细节及各用能环节,评估是否存在优化空间。
(2)重点用能设备诊断分系统对各重点用能设备的当前运行工况进行式诊断,并辅以必要的能效测试,调阅历史运行数据,就可能存在的节能技改空间进行分析、核算、评价。
(3)现场用能管理走访了解企业现场能源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如各项能源管理制度的制定与落实,现场设备管理现状,企业计量仪表的配备、完好情况,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节能奖惩机制、资金预算、人员能力和意识、宣传培训和内部沟通等情况。
(4)关键员工座谈采用现场沟通的方式与设备管理人员就设备管理及经济性运行问题进行交流。了解企业能源管理工作现状及具体执行情况,必要时采用座谈会的形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