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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阳江项目补贴咨询资金奖励
行 业:商务服务 知识产权服务
发布时间:2021-11-19
技术改造项目支持范围
支持企业更新淘汰老旧设备。重点支持工业制造业企业进行智能化改造,引进和购置适用设备,提升装备水平,以及重点支持建筑陶瓷行业清洁能源改造工程。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除满足申报通知中申报条件以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项目申请单位属于工业企业,申报的项目须属于《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修正)》鼓励类、允许类,且属于《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目录》范围,并已取得各级工信和信息化部门备案或核准等手续;
(二)项目购置设备总金额不低于300万元。项目设备须在申报前已完成购置,项目设备购置时间为2018年5月1日-2019年3月31日(以时间为准)。如设备已通过其他项目形式获得市级财政资金同类性质扶持的,该设备不列入此次奖补范围,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之日起的前三年内,申报企业(单位)在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市级专项扶持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违反《佛山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和信息化局部分)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佛府办〔2017〕21号)》有关规定的,一律不得申报。
四、申报数量
各区要对项目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把关,择优推荐项目上报,各区推荐申报项目不超过12个。
广州市研发机构建设
一、申报条件
(一) 研发经费。核实标准:企业有持续稳定的研发经费投入机制并已开展研发活动,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或前三个会计年度年平均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200万元。
(二) 研发场所和研发固定资产。核实标准:企业研发机构已有固定的研发和办公场所、仪器设备及其它必需的科研条件,其中研发场所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总额(不含房产)原值不低于200万元,软件类、设计类和服务类企业研发机构要求不低于100万元。企业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共建的研发机构除满足前述条件外,需提供共建研发机构的合作协议,且企业为共建研发机构已提供不少于150万元的建设经费。
(三 )研发人员核实标准:企业研发机构已有的研发队伍,并配备管理负责人和技术带头人,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的人员不低于研发机构总人数的50%。
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一、工程中心认定范围
工程中心根据《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的管理办法》(佛科〔2014〕32号,见附件)等规定,主要依托市内行业、领域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以及高校、科研机构和等事业单位组建。
二、认定条件
企业类工程中心上一年度销售额不低于2000万元(其中软件、创意设计及研发服务类企业不低于1500万元);以企业为依托单位申报的工程中心研究方向须为该单位主营业务方向,每家企业限建有一个工程中心。
公益类工程中心依托单位为高校、科研机构和等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等社会组织,且申请的市工程中心研究方向须为该机构重点支持建设的技术领域(如重点学科、重点专科等,须提供材料),且同一技术领域宜集中资源建设一个工程中心、已建有工程中心的不能重复申报。
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立法人。
(二)申报单位应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有健全的科研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运营状态良好。
(三)项目负责人应是申报单位正式职工,除两院院士外年龄不超过60周岁(指195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项目实施期内在职,熟悉本领域国内技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在职公务员、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四)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过去5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