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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灾后房屋质量检测
行 业:生活服务 装修装饰 房屋检测
发布时间:2021-11-18
危房普查的重要意义
农村危房普查的重要意义,为什么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测?
房屋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自然老化、拆改房屋、超重使用、相邻建筑工地施工等因素,会出现损坏,严重的可能倒塌。
因此,要定期对房屋进行检查,尤其在暴风雨、雷雨季节。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就像人生病后要及时、对症下一样。这样不仅可以延长房屋的使用寿命,更重要的是可以避免房屋安全事故的发生。
什么情况需要进屋质量安全检测?
1.房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有明显下沉、裂缝、变形、腐蚀等现象的;
2.房屋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继续使用的;
3.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等事故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4.需要拆改房屋主体或承重结构、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或者明显加大房屋荷载的;
5.其他可能危害房屋安全需要的情形。
存在上述情况的房屋,未经或者经过不符合房屋安全条件的,不得作为经营场所的使用。
我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
我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商品房交房时应该达到以下质量标准:
(一) 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规定的竣工条件;
(二) 工程质量符合规定的标准,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验收标准等;
(三) 符合工程建筑设计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内容;有完整的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的工程建设技术数据及档案图纸材料;
(四) 有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的质量合格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五) 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或优良等;
(六) 有工程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 已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
延伸点:房屋质量问题如何追究责任?
首先,购房者购买房屋都会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出现纠纷时判断的依据首先就是合同。所以在房屋买合同中购房者应该与开发商就住宅工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双方对工程质量争议的解决方式进行明确约定。
住宅工程质量出现问题,首先是开发商的责任,开发商是责任人,发生经济赔偿时开发商首先应该进行赔偿。开发商可以依据相关责任向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追讨,如果是施工企业造成的,追讨施工企业;如果是材料本身造成的,施工企业再去追讨材料生产商,如果是开发商自己采购的,由开发商自己负责,就是这样一层一层地追究到直接责任人或者企业。
房屋检测-关于房屋沉降监测中的要点沉降观测点布设前应对建筑物的形状、结构、地质条件、桩形等因素综合考虑,在能敏感反映建筑物沉降变化的地点进行布设。通常情况下,建筑物设计图纸上绘有的沉降观测点布置图;对于无设计沉降观测点的建筑,在布设观测点的时候应特别注意,观测点一定布设在结构物受力体上,以利于更准确的掌握沉降变化。
为了能够反映出建(构)筑物的准确沉降情况,沉降观测点要埋设在能反映沉降特征且便于观测的位置,一般要求建筑物上设置的沉降观测点纵横向对称,且相邻点之间间距以15-30米为宜,设置高度为高出室外地坪300mm,均匀地分布在构造物的周围。
根据《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的要求,沉降观测点宜选在下列位置:
A、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及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B、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不同地质条件、不同荷载分布、不同基础类型、不同基础埋深、不同上部结构、建筑裂缝、后浇带、沉降缝和伸缩缝的两侧,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C、宽度大于或等于15米,或宽度小于15米但地质条件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的承重内隔(纵)墙设内墙点,以及框架、框剪、框筒、筒中筒结构体系的楼、电梯井和中心筒处;
D、筏基、箱基的四角和中部位置处;
E、多层砌体房屋纵墙间距6~10米横墙对应墙端处;
F、框架结构建筑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墙轴,以及可能产生较大不均匀沉降的相邻柱基处;
G、建筑横向和纵向两个方向对应尽端处;
H、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滨(沟)处;
I、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备基础的四角、基础形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
J、对于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构筑物,应设在沿周边在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点数不少于4个。
在控制点与沉降观测点之间建立固定的观测路线,并在架设仪器站点与转点处作好标记桩,保证各次观测均沿统一路线。
4沉降变形监测的精度要求及观测要求
4.1沉降观测的测量
优先采用精密水准仪DS05型(具有测微装置),使用DS1水准仪。
4.2观测时应注意问题
1记录时资料填写清楚,如日期、天气、观测者、立尺者等;
2控制点及架设水准仪位置,地面坚硬,不会出现缓慢下沉及塌方;
3观测点选定后,在旁边做明显标记;
4观测点平面清理干净,以免有尘土等影响数据;
5观测时天气,温度,都选择的时机;
6烈日下观测时,用伞遮挡阳光或停止观测;
7控制点经常复核,确保无误;
8视线模糊或有物体阻挡,不能进行读数记录,必须清晰、稳定时读数;
9原始数据,记录清楚、明确;
10随时观测、随时检测复核计算;
11水准气泡偏时,应及时停止作业,重新调整;
12每次观测水准路线应用闭合水准路线,不转站是也应闭合,起复核作用;
13仪器应避免安置在有空压机、搅拌机、卷扬机等振动影响的范围内,塔式起重机等施工机械附近不宜设站;
14观测视线长度宜为20~30米,视线高度不宜低于0.5米,宜采用闭合法消除误差;
完成变形观测工作,要先绘制好变形观测示意图,并观测点的位置和编、基准点的位置和标高及基准点与建筑物的距离,并在图上观测点所用材料、埋入墙体深度、离开墙体的距离。
5沉降观测的周期和时间
5.1初测
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否则整个观测得不到完整的观测意义。初测应增加观测量,以提高初始值的可靠性。
5.2施工阶段的沉降观测
应依据施测方案随施工进度及时进行。重要建筑,可在基础完工或地下室砌完后开始观测。大型、建筑,可在基础垫层或基础底部完成后开始观测。观测次数与时间应视地基与加荷情况而定。民用建筑可每加高1~2层观测一次;工业建筑可按不同施工阶段(如回填基坑、安装柱子和屋架、砌筑墙体和设备安装等)分别进行观测。如建筑物均匀增高,应至少在每增加荷载的25%时各测一次。施工过程中如暂时停工,在停工时及重新开工时应各观测一次。停工期间,可每隔2~3个月观测一次。封顶后1~2月观测一次,竣工后观测周期,根据建筑物的稳定情况确定。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沉降速度≥2.0mm/d应停止施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沉降速度≥1.0mm/d应减缓加载速度并增加观测次数。
各个阶段的复测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沉降情况或规律。
5.3建筑物使用阶段的沉降观测
观测次数应视地基土类型和沉降速度大小而定。一般在年观测3~4次,第二年2~3次,第三年后每年一次,直至稳定为止。观测的期限一般规定如下:砂土地基2年,膨胀土地基3年,粘土地基5年,软土地基10年。若沉降速度小于0.01 mm/d ,根据沉降曲线分析,认为已经稳定,可以停止观测。
要房子是否是危房要符合哪些条件?
危险房屋
1 、危险房屋(简称"危房")是指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结构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随时有倒塌可能, 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 危房分整幢危多和局部危房: a.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 b.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
2 、危房以幢为单位,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a.整幢危房以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b.局部危房以危及倒塌部分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3 、危房鉴定应以地基基础、结构构件的危险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4、 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 应考虑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关联的。 a.若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则不构成结构的危险; b.若构件的危险是相关的,则应联系结构判定危险范围。
5、 在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上, 应考虑下列因素对地基基础:结构构件构成危险的影响。 a.结构老化的程度; b.周围环境的影响; c.设计安全度的取值; d.有损结构的人为因素; e.危险的发展趋势。
6、 危险范围的判定
整幢危房
6.1.1 因地基、基础产生的危险, 可能危及主体结构,导致整幢房屋倒塌的。
6.1.2 因墙、柱、梁、混凝土板或框架产生的危险,可能构成结构破坏,导致整幢房屋倒塌的。
6.1.3 因屋架、檩条产生的危险, 可能导致整个屋盖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
6.1.4 因筒拱、扁壳、波形筒拱产生的危险, 可能导致整个拱体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 局部危房
6.2.1 因地基、基础产生的危险, 可能危及部分房屋,导致局部倒塌的。
6.2.2 因墙、柱、梁、混凝土板产生的危险, 可能构成部分结构破坏,导致局部房屋倒塌的。
6.2.3 因屋架、檩条产生的危险, 可能导致部分屋盖倒塌,或整个屋盖倒塌但不危及整幢房屋的。
6.2.4 因搁栅产生的危险, 可能导致整间楼盖倒塌的。
6.2.5 因悬挑构件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梁、 板倒塌的。
6.2.6 因筒拱、扁壳、波形筒拱产生的危险, 可能导致部分拱体倒塌但不危及整幢房屋的。 6.2.7 危险点是指单个承重构件,或围护构件, 或房屋设备,处于危险状态的。
危房及危险点处理
1、危房需由单位提出全面分析、 综合判断的依据,报请市一级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审定。
2、对危房,应按危险程度、影响范围, 根据具体条件,分别轻、重、缓、急,安排修建计划。 3、对危险点,应结合正常维修,及时排除险情。
4、对危房和危险点,在查清、确认后, 均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住用安全。
房屋质量安全性检测分析:
一、房屋结构类型
房屋安全工作中常遇到的房屋结构主要类型:混凝土结构、砌体(混合)结构。
01 混凝土结构:混凝土结构是素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等以混凝土为主制成的结构的统称。房屋安全中常遇到的为现浇混凝土框架(剪力墙)承重,现浇混凝土梁、板或预应力混凝土多孔板(局部现浇混凝土板)楼(屋)盖的混凝土结构。由于混凝土施工和本身变形、约束等一系列问题,硬化成型的混凝土中存在着众多的微孔隙、气穴和微裂缝,正是由于这些初始缺陷的存在才使混凝土呈现出一些非均质的特性。微裂缝通常是一种无害裂缝。但是在混凝土受到荷载、温差等作用之后,微裂缝就会不断的扩展和连通,终形成我们肉眼可见的宏观裂缝,也就是混凝土工程中常说的裂缝。
02 砌体(混合)结构:房屋安全中常遇到的为砖墙或(砖墙及现浇混凝土柱、梁)承重,预应力混凝土多孔板(局部为混凝土现浇板)楼(屋)盖或采用混凝土(木)檩条的屋盖。由于砌体结构主要由块体和砂浆砌筑而成的墙、柱作为主要承重构件,整体性较差,抗拉、抗剪强度较低,比较容易产生裂缝。
二、房屋裂缝检测
01 混凝土结构裂缝:混凝土裂缝产生的原因很多,有应力裂缝、温度裂缝、干缩裂缝、沉降裂缝、施工裂缝、构造不合理等原因引起的裂缝;有外载作用引起的裂缝;有养护环境不当和化学作用引起的裂缝等等。在实际工程中要区别对待,根据实际情况判别裂缝。02 砌体(混合)结构裂缝:砌体(混合)结构产生裂缝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由外荷载变化引起的裂缝;二是由变形引起的裂缝(主要有温度变化,不均匀沉陷或膨胀等变形)。
三、结构基本构件裂缝分析
裂缝分析:1)裂缝定性:结构性裂缝或是非结构性裂缝。结构性裂缝 多由于结构应力达到限值,造成承载力不足引起的,是结构破坏开始的特征,或是结构强度不足的征兆,是比较危险的,必须进一步对裂缝进行分析。非结构性裂缝 往往是自身应力形成的,如温度裂缝、收缩裂缝,对结构承载力的影响不大,可根据结构耐久性、抗渗、抗震、使用等方面要求采取修补措施。
2)结构性裂缝定性:可能引起的破坏形式为脆性破坏或是塑性破坏。
3)裂缝定量:查明裂缝的宽度、长度、深度、形态等量化数据。
4)裂缝趋势:判明裂缝是否稳定或是有发展趋势。
基本构件常见裂缝分析
01 受弯构件:常见受弯构件有混凝土梁、板,其裂缝形式主要有垂直裂缝、斜裂缝和顺筋裂缝。1)垂直裂缝:主要由弯矩引起,多出现在梁、板构件跨中底部,垂直梁、板侧面发展。
2)斜裂缝:一种由剪力引起,一般出现在梁底支座附近(裂缝多数是剪力与弯矩共同作用)由下部开始,沿45°方向向跨中上方发展;另一种由负弯矩和剪力引起,出现在梁、板支座顶面附近,形态为上口大下口小。另外在主次梁交接部位,由于主梁受次梁集中力影响,也出现沿次梁两侧向下斜裂缝。当发基不均匀下沉时,混凝土圈梁、框架梁、基础梁皆会出现走向与地基不均匀沉降方向一致的斜向裂缝。
3)顺筋裂缝:主要由钢筋锈蚀、氧化铁膨胀所致,出现与梁下部侧面或是底面钢筋部位。
以上裂缝引起的破坏形式属于塑性破坏。其特点是事先有明显的变形和裂缝预兆,出现裂缝后人们可以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补救,危险性相对稍小。此种裂缝是否影响结构的安全,应根据裂缝的位置、长度、深度以及发展情况而定。如果裂缝已趋于稳定,且裂缝未超过规定的容许值,则属于允许出现的裂缝,可不必加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