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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吉林ISO14001
行 业:商务服务 认证服务
发布时间:2021-11-14
根据《中华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 境防治法》,特制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现予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1998年1月4日原国家环 境保护局、国家经济贸易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1998〕89号)同时废止。
环境保护部部长 *
发展改革委 张 平
二○○八年六月六日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条 根据《中华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
(一)具有腐蚀性、毒 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 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第三条 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废物分类目录》 根据《废物管理条例》另行制定和公布。
第四条 未列入本名录和《废物分类目录》的固体 废物和液态废物,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根据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具有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 废物,适时增补进本名录。
第五条 危险废物和非危险废物混合物的性质判定,按照国家危险废物鉴 别标准执行。
第六条 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 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像纸、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镍镉电池和电池以及 电子类危险废物等,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将前款所列废弃物从生活垃圾中分类收集后,其 运输、贮存、利用或者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第七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需要,对本名录进行适时调整并公布。
第八条 本名录中有关术语的含义如下:
(一)“废物类别”是按照《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划定的类别进行的 归类。
(二)“行业来源”是某种危险废物的产生源。
(三)“废物代码”是 危险废物的代码,为8位数字。其中,第1-3位为危险废物产生行业代码,第4-6位为废物顺序代码,第7-8位为废物类别代码。
(四)“危险特性”是指腐蚀性(Corrosivity, C)、毒性(Toxicity, T)、易燃性(Ignitability, I )、反应性(Reactivity, R)和感染性(Infectivity, In)
第九条 本名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1998年1月4日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经济贸易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1998 〕89号)同时废止。
这是ISO管理体系标准附件SL给出的一个通用的术语和核心定义(3.3)。
修改了原始定义注2。
3.3.3 生命周期 life cycle
产品(或服务)系统中前后衔接的一系列阶段,从自然界或从自然资源中获取原材料,直至终处置。
注 1:生命周期阶段包括原材料获取、设计、生产、运输和(或)交付、使用、寿命结束后处理和终处置。
[修订自:GB/T24044 中的 3.1——“(或服务)”已加入该定义,并增加了“注 1”]
新版标准主要的变化如下:
1、了原有的程序、环境指标、预防措施、记录等4个术语,体现了新管理体系倡导理念的变化,如文件的管理、风险的思想与整合的统一等;
2、根据ISO指令附件SL提供的通用术语与核心定义,经过适当修改后增加的术语有管理体系、高管理者、目标、要求、风险、能力、文件化信息、外包、过程、符合、有效性、监视、测量、绩效等14个术语,其中的高管理者、风险、外包与绩效体现了新版的基本变化;
在ISO14001:2004中的以下术语没有出现:
ISO14001:2004中的术语
ISO14001:2015的变化
3.19 程序 procedure
为进行某项活动或过程所规定的途径。
注1:程序可以形成文件,也可以不形成文件。
注2:根据GB/T 9000:2000,中 3.4.5条改写。
在附件SL中的“文件化信息”取代了程序与记录
3.12 环境指标environmental target
由环境目标产生,为实现环境目标所须规定并满足的具体的绩效要求,它们可适用于整个组织或其局部。
涵盖在附件SL中目标的注中。
3.17 预防措施preventive action
为消除潜在不符合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体现在现有“预防”调整行动的一部分
3.20 记录 record
阐明所取得的结果或提供所从事活动的证据的文件。
在附件SL中的“文件化信息”取代了程序与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