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认证 三明ISO22000认证咨询 证书可查 顾问可信
价格:30000.0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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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三明ISO22000认证咨询
行 业:商务服务 教育培训 管理培训
发布时间:2021-11-09
基本资料
申请方和拟认证组织的法律地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资质许可类复印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资质许可的行业);
有效的管理体系文件(手册、程序文件等);
生产工艺流程图/服务流程图/经营过程流程图;
组织机构图及部门职责说明;
施工建设或勘测设计组织还应按《在建清单》和《完工清单》要求填写正在实施和已完工的工程项目名称及地址;
计量器具的采购
1 计量器具的采购由设备部负责。
2 使用部门提出采购申请,经采购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后,采购计划交由采购部实施。
计量器具的使用
1 计量器具必须经过检定合格,并且在有效期范围内才能使用。
2 计量器具必须有明确检定合格的标志才能使用。
3 在使用计量器具前,必须熟知相关计量器具操作规程或仪器使用说明书。
4 对使用环境有要求的计量器具,按照要求配备,达到使用条件。
5 对于量块、砝码等易腐蚀的计量器具,使用前戴好隔离手套。
6 对于灵敏度较高的计量器具,使用时轻拿轻放,不破坏其准确度。
7 对有金属导轨或金属工作面的计量器具,使用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其导轨或工面,使用后用稠布擦拭干净,涂上防锈油。
8 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立即停止使用,并迅速通知计量管理部门,计量管理部门通知计量维修人员进行故障检查、故障排除工作。使用者不得自作主张对计量器具进行拆卸或其它有损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行为。
计量器具的检定
1 公司所有计量器具都应进行检定,对于新购的计量器具在使用以前必须经过检定。
2 公司计量器具和强制校验的计量器具由设备部统一组织,按计量器具的校验周期,委托有资质的校验单位进行校验;各部门应积配合设备部做好送检工作。
3 未经周期校验或经校验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投入使用,使用的车间、班组或个人有权拒绝使用未校验或校验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4 各部门不准使用未经过检定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
计量器具的维修保养
1 计量器具的维修由设备部计量管理员负责。
一阶段审核后,前提计划的任何变更
是否与组织在食品安全方面的需求相适宜
与组织运行的规模,类型。制造和(或)处置的产品性质相适宜
基础设施的任何变更
一阶段审核后,哪部分重新进行了危害分析
修改或完善了原料产品特性的描述
辅料产品特性的描述
包装材料产品特性的描述
终产品特性描述包括预期用途
流程图及其说明的修改和完善
是否对未识别的或识别不完善的危害进行补充辨识
可接受水平是如何确定的
设备档案目录
1设备卡片
2设备开箱验收记录
3设备单机安装记录
4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
5管道压力试验记录
6管道系统吹洗记录
7过滤器检漏记录
8设备检修计划
9设备检修记录
10计量器具台帐
11仪器仪表送检检定记录
12设备事故记录
13设备报废申请表
14压力容器检查修理记录
15低压配电日运行记录
档案管理
1档案应有档案目录和编号,按使用部门(车间)进行分类分袋保存。
2外单位需要借阅档案资料时,需持单位介绍信,明确借阅目的,要求和范围,经本公司分管审批后方可查阅。
3借阅资料者,必须爱护资料,不得涂改,撕拆、折叠,污损资料,违者追究责任。
4有关人员借阅档案时,必须履行登记,退还时管理人员应详细检查,复存原位。
5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好保密工作,机密、绝密档案必须由厂长或总经理批准方可借阅。
施工单位应在竣工验收时提供下列文件:
设计文件或设计变更文件和竣工图;
主要材料、设备、调节仪表的出厂合格证书和检验文件;
单位工程、分类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各类隐蔽工程系统封闭记录,设备开箱检验记录,管道压力试验记录,管道系统吹洗(脱脂)记录,风管漏风检查记录,竣工验收单;
各单机试运转、系统联合试运转的调试检测记录。
综合性能全面评定
综合性能全面评定检测前,应按洁净室的清洁规程将洁净室和净化空调系统彻底清洗,合格后再进行检测。
综合性能全面评定项目按附表顺序进行:不能颠倒,所要求的检测项目也不能省略。
综合性能全面检测的方法及评定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即《洁净室施工和验收规范》,并按规定提交检测报告。
组织应:
a) 建立和应用对外部供方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或服务进行评价、选择、绩效监测和重新
评价的准则;
b) 确保与外部供方充分沟通要求;
c) 确保外部提供的过程、产品或服务不会对 组织持续满足食品安全体系要求的能力产生影响;
d) 保留这些评价活动以及评价和重新评价后采取的任何所需措施的成文信息。
组织应: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以进行验证组织应:建立来料接收、贮存、分销、运输和产品的处理的相关制度、并进行验证组织应有能力的人员授权其启动和执行撤回/召回,以确保及时地撤回/召回被确定为不安全批次的终产品。
组织应建立和保持成文信息,以便:
a) 通知相关方(如:立法和执法部门,顾客和(或)终消费者);
b) 处置撤回/召回产品及库存中受影响的产品;
c) 安排采取措施的顺序。
撤回/召回产品及库存中受影响的产品应应被封存或在组织的控制下予以保留,直到按照8.9.4.3 进行管理。
撤回/召回的原因、范围和结果应保留成文信息,并向管理者报告,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见9.3)。
组织应通过应用适宜技术验证撤回/召回的实施和有效性(如模拟撤回/召回或实际撤回/召回),并保留成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