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养老院建设-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公司
价格:3000.00起
水土保持方案可以简单分为点状项目和线状项目,点状项目包括房地产、厂房、矿山等,水保方案一般采取周边控制的方式控制水土流失,如施工围墙、周边排水沟、沉砂池,出口设洗车池并配冲水设施。线状项目一般较经历不同地形,较为复杂,主要以公路、雨污水管网、地铁、铁路、燃气管道等为主,可简单分为路堑边坡和路堤边坡,对于道路来说,选址应尽可能避免大挖大填,随形造势的原则。水保方案也可分为房地产类、矿山类、公园类、公路类、管线类等。
实施保障措施
本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作管理,建设单位应明确水土保持管理机构或人员,专项负责水土保持方案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协调工作。
2水土保持投资,建设单位应将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投资列入主体工程概(预)算,明确防治资金来源。
3后续设计,方案批复后应由具有工程的单位完成水土保持工程初步设计。
4防治责任,发包标书中应明确水土保持要求,列入招标合同,明确承包商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外购土石料应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5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监理机构应具有水土保持工程或聘请注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相关人员从事水保监理工作
6水土保持监测,监测单位应具有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监测单位按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编制监测实施方案。监测成果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7监督管理,接受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业务。
8主体工程投入运行前应当验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内容、程序等应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规定》执行。
9资金来源及管理使用办法。
1)工程占地评价。
结合对建设方案的评价结论,依据节约用地和减少扰动的要求,尽可能优化建设布局,尤其是在满足施工要求的条件下,严格控制工程临时占地。
(2)土石方平衡评价。
依据《技术标准》第4.3.6条的规定,从有利于水土保持的角度,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工序进行调整,尽可能实现土石方挖填内部各标段之间调运、平衡利用,并对弃方给出处置建议。
(3)取土(料)场评价。
对违反《技术标准》第3.2.3条强制性规定的,应明确给予否定结论,并提出调整选址要求。合理设置的取土场,应对防治措施和土地利用方式进行复核,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防治措施不达标的应提出修改意见。对外购取土(料)场,应在报告中明确其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对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不明确的,应布设防治措施并纳入方案;对防治责任明确的,应将协议作为方案的附件,加以佐证。
分区措施布设
分区措施布设的关键是结合各区特点和各类型措施适用条件,进行单项措施典型布设,初步确定各单项措施布设的位置、类型、结构、工程量。
单项措施主要包括表土保护措施、拦(挡)渣工程、边坡防护工程、截排水工程、土地整治措施、植物措施、临时防护措施、防风固沙措施等。
根据《设计规范》,确定工程的等级、设计标准,通过水文及水力计算、稳定性分析,确定断面设计尺寸,绘制平面布置图、纵横断面图、细部结构图,计算工程量。在工程措施设计中,重要的是做好弃渣场地形地质勘察和防护措施设计。
对违反《技术标准》第3.2.5条强制性规定的,应明确给出否定结论,并提出调整选址要求。
对合理设置的弃渣场,应按照《设计规范》第5.7和12.2节的有关规定,对弃土场等级、排洪工程、堆置方式、与重要基础设施之间的安全防护距离、稳定性计算和防护措施总体布置等情况进行复核。尤其是对布设于山区、丘陵区的1、2、3级弃渣场,应重点复核地质详勘报告、稳定性分析评价结论和防洪排导工程设计标准,对不符合《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要求的,应提出调整和修改、补充建议。
对布设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或汇水面积和流量大、沟谷纵坡陡的沟道内的弃渣场,应进行选址论证,必要时进行防洪评价,并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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