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盐田港水果进口清关资料 进口水果清关
价格:5000.00起
进口前期准备工作:
1.一般水果都可以在深圳口岸进口,其他口岸需要咨询当地海关咨询。
2.水果进口之前,应办理检疫审批并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水果进口主要流程:
A、国外需要提供单证:主要为出口国的原产地证和卫生证书,动植物检验检疫证书,这三个证书没有,进口水果手续就无所说起了。其他的生产日期说明、生产商成分说明、自由销售而显得没有这么重要,当然该提供的单证资料还是不能缺少的。
B、国内办理手续:进口水果的企业,首先是要去到进口口岸商检局做企业进口水果的备案的;办理水果进口检验检疫证书,而对于新品种水果的进口,商检也是要求对于进口的水果做一个标签的备案审核的。这两个环节是商检部门对于水果进口之前的,而对于进口清关之后的食品,商检部门还有作出抽样检验的要求。由部门,检测出水果的成分,以确保水果的成分与国外生产商提供的成分比例是一致的。
C、水果进口清关:目前海关部门对于新进口的水果审价不一,因为对于而言,是分为四个等级的。所以在审价上的区别也是比较大,而且没有一个定量标准。故此,目前海关更多的是采取一种保证金的形式,以确保货物的快速通关运作。
D、水果进口抽样化验:进口水果都需要做抽样化验的,确定成分是否与申报的一致;确定是否符合国家进口水果的要求。
水果进口报关通关时效:
1、食品收发货人备案(发货前办理2-3工作日)
2、备货(贵司安排)
3、准备单证(贵司安排)
4、发货到港(贵司安排)
5、换单 (1个工作日)
6、报检(商检部门操作)(1-3工作日)
7、报关(审价、查货)(海关部门操作)(1-2工作日)
8、交税(1个工作日)
9、抽样检测(商检部门操作)(7个工作日)
10、出卫生证(3-5工作日)(新鲜水果不同于其他食品)
11、货物放行(1个工作日)
进境水果应当符合以下检验检疫要求:
1、不得混装或夹带植物检疫证书上未列明的其他水果;
2、包装箱上须用中文或英文水果名称、产地、包装厂名称或代码;
3、不带有中国禁止进境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土壤及枝、叶等植物残体;
4、有毒有害物质检出量不得超过中国相关安全卫生标准的规定;
5、输出国或地区与中国签订有协定或议定书的,还须符合协定或议定书的有关要求。
水果进口报关
进口水果品种必须要在国家允许进口的目录里面,否者无法进行报关手续。水果进口在目前主要口岸有:广州、北京、上海、大连、天津、海口、南京、深圳、宁波、乌鲁木齐、厦门、红其拉甫、秦皇岛等等,东南亚产水果:云南、广西进口为主。
水果进口报关注意事项:
1.水果进口报关应来自的产地、果园和包装厂。
2.水果包装箱上应标注或有标识水果名称、产地、包装厂名称或代码。
3.水果进口报关品种应与许可证许可的内容相符,数量不得超过许可的数量,不得夹带未经审批的水果种类。
4.水果应不带土壤、枝、叶以及中国关注的病、虫、杂草等危险性有害生物。
5.水果水果进口报关中的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中国标准。
6.办理输出国/地区植物检疫证书。注意:用集装箱装运的,应在证书上体现集装箱号;证书上的收货人和已办理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上的收货人和签订贸易合同者应三者一致;如果双边协议有要求在证书上体现声明的,应声明。
7.水果进口报关双边协议有要求的,按双边议定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