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期刊发表 申报须知 江苏建筑工程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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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江苏建筑工程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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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0-16
天津优博启航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是天津市工商局下属的服务单位。我中心是以一站式服务为宗旨,现有化的人才团队。服务于各大中小企业综合机构,我中心主要业务(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变更、企业技术人员评审申报等工作)。
天津市技术职称管理信息系统:
自2020年起,凡通过“天津市技术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申报的系列和,须按照以下流程和时限开展申报工作。
(一)建立单位账户。各呈报单位通过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分配的账户登录信息系统,按逐级管理的原则,建立下一级单位账户并分配单位账号。
(二)单位推荐。各用人单位组织技术人员开展职称申报工作,负责审核申报人员提交的表格材料,召开推荐会,确定拟推荐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三)网上申报。对公示无异议确定推荐的人员,在信息系统注册、登录个人账户,按要求填报数据并上传相关附件,确认无误后向用人单位提交。单位通过上级单位分配的账户登录信息系统,对个人提交的材料及时进行复核,核对相关原件,审核无问题的提交上级单位;有问题的原因退回申报人员,更改后提交。
(四)网上呈报。呈报单位对下属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通过信息系统呈报相关评委会;有问题的原因退回申报人员,更改后提交。
(五)评委会审核。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对各单位呈报的材料审核,审核通过的确认接收;有问题的原因退回,更改后重新呈报。
(六)打印材料。申报人员通过系统查询申报状态,经评委会审核通过的,从系统打印《技术评审表》、《技术人员情况简表》(数量按评委会要求确定),在每份《技术评审表》上签署个人承诺后,按程序报单位盖章。
(七)报送材料。呈报单位持《委托评审函》,将申报人员的《技术评审表》、《技术人员情况简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报送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2020年天津职称改版升级了,实行电子化证书
2020年1月根据天津市市人社局通告,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实现了电子化,【书】有了新的变化。
全面启用技术职务任职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版证书,原纸质版证书遗失或损坏的不再补办。那么电子证书如何发放?原版纸质证书还具有效力吗?
经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核准备案组建的职称评审会(含职称自【主评审会】)评审通过,取得相应层级职称的;按照本市相关规定经用人单位【自主聘任】,取得相应层级职称的;参加市人社局和行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以考”职称考试并成绩合格,取得相应层级职称的。
申请时间:
各职称评审会(含职称自主评审会)组建单位在职称评审结果核准备案后工作日内,通过天津市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传评审通过人员信息;
用人单位将【自主聘任】取得职称人员信息报送业务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通过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传;各职称汇总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通过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传;市人社局核对上述人员信息,信息无误的,通过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电子证书。上述人员可登陆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证书效力:
电子证书与纸质版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书加盖“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子,表明持证人具备相应系列、、层级的技术职务任职,可作为本市技术职务聘任(聘用)、继续教育、执业注册等的有效凭证。电子证书的任何形式的电子再转换版本,不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原持有的纸质版天津市、中级、初级技术职务任职书继续有效,持证人无需更换。
自2020年1月1日起,原纸质版证书遗失或损坏的,不再补办,由相应职称评审会组建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或职称,根据档案资料开具职称评价结果查询单。
证书查询:
电子证书信息可通过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在线查询,并逐步实现通过天津市人力网上办事大厅和“天津人力”APP进行查询。
天津评职称将跟“条条框框”说再见:
据天津日报消息,《进一步完善职称评价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的通知》昨日发布,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鼓励企业开展职称自主聘任和自主评审,进一步打破企业人才职称评审的级别限制。同时各职称评审机构向职称申报人收取的职称评审费一律取消。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通知》打破了企业人才职称评审的论文限制,对企业已聘用的应用型人才,申报职称时可凭企业自主认定的专利、项目、案例、研究报告、试制总结、工作方案、设计文件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对经市人才办认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中的核心人才,可由企业董事长签署《业绩函》,用于替代论文。
1、博士、博士后或取得助理级职称2年以上的硕士,企业可自主聘任。
2、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青年人才,不论是否取得过职称,企业可根据其业绩水平直接申报相应级别职称。
3、企业已聘用的应用型人才,申报职称时可凭企业自主认定的专利、项目、案例、工作方案、设计文件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
4、继续教育学时,可凭企业认定的内部培训、同业交流、“”学习平台自学等学时替代。
从市局发布《进一步完善职称评价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的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鼓励企业开展职称自主聘任和自主评审,进一步打破企业人才职称评审的级别限制。同时各职称评审机构向职称申报人收取的职称评审费一律取消。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按照《通知》规定,在全面开展初级职称自主聘任的基础上,对博士、博士后或取得助理级职称2年以上的硕士,企业可自主聘任(以考评的除外),有关要求参照《天津市用人单位聘任初级职称办法(试行)》执行;鼓励企业按照《天津市技术职称自主评审工作办法(试行)》申请开展自主评审。
对我市各类企业引进和培养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青年人才,不论是否取得过职称,企业可根据其业绩水平直接申报相应级别职称。其中,与我市企业签订工作协议1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在津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柔性引进人才,可在我市按规定申报职称。
《通知》打破了企业人才职称评审的论文限制,对企业已聘用的应用型人才,申报职称时可凭企业自主认定的专利、项目、案例、研究报告、试制总结、工作方案、设计文件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对经市人才办认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中的核心人才,可由企业董事长签署《业绩函》,用于替代论文。
同时,灵活认定企业人才的继续教育学时,对科目的继续教育学时,可凭企业认定的内部培训、同业交流、“”学习平台自学等学时替代;对公需科目的继续教育学时,经市人才办认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可从市局公布的年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目录中选取主题,自主组织培训并可认定学时。“《通知》体现了强化‘产业、企业家老大’的理念,突出品德、能力、业绩,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形成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树立良好的职称评价导向。”市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们将在网站和手机APP的‘政策一点通’栏目中,及时发布职称评价政策、各职称评审机构和服务机构的联系方式,方便企业和人才查询。同时通过完善‘天津市职称管理信息系统’,推动全市各、各级别职称评审全覆盖,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反馈、网上查询’,做到‘信息多跑路’‘人才少跑腿’。”
关于开展2021年技术职称评定工作的办法 :
实施办法如下:
一、适用范围
我市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的技术人员,以及在本市从事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
二、评价方法
1、初级职称。
除会计、审计、统计等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职称系列需通过考试取得职称外,其他各系列由用人单位业绩考核后自主聘任。
2、。
除会计、审计、统计等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职称系列需通过考试取得职称外,其他各系列均可通过我市相关评定会评定取得职称。
3、。
各职称系列均可经我市评定会评定取得职称。其中,会计、审计、统计等系列需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并成绩合格后,方可申报。
三、报评方式
申报人既可按照原有渠道,通过单位推荐申报,也可自行向受理机构直接申报。
个人直接申报方式为:
1、个人申报。
凡有申报意愿的人员,均可直接申报相应和级别的技术职称。
2、定点受理。
中国天津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为受理机构,开设窗口,随时接收申报人的申报材料。
3、定期评定。
评定工作纳入全市职称评定计划,一般每年开展一次。对当年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加评一次。
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下列人员:
(1)来津担任企业技术或经营管理职务的;
(2)近3年内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个人证书的;
(3)完成博士后科研工作,考核合格的;
(4)获得博士学wei,并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
(5)在国际、国内技能大赛中获得奖牌的;
(6)其他贡献突出、且为我市急需的。
四、报评程序
1、报送。申报人按照相应职称系列()的申报要求,将申报材料准备齐全后,可直接报送人力中心受理窗口。
2、审核。人力中心按照相应职称系列()的评定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人力中心报送相应职称评定会。
3、评定。各职称系列()评定会组织评定工作,并对评定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4、发证。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局颁发书。
五、申报材料申报人应按照所申报职称系列()要求,提交经单位审核的相应材料,主要包括:
1、相关表格:《技术评定表》和《申报技术人员情况简表》
2、相关:居民、学历学wei、职称、继续教育证、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其中,港澳台就业人员需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复印件;外籍人员需外国人居留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复印件。
3、业绩材料:本人业绩综述,专利和奖励证书,项目立结项材料,论文著作,各类方案、文案、报告、作品影像等资料,以及其他能够本人能力水平的业绩材料复印件。
六、相关政策
1、非公经济组织人员申报职称不受数额限制。
2、对长期从事技术或管理工作但未参评过技术职称的人员,打破技术任职年限和逐级申报的限制,可根据自身的业绩情况,直接申报参评相应级别的职称。
3、除有要求外,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均不作为申报职称的限制性条件。
七、相关要求
1、做好政策宣传。市、区人力局采取媒体宣传、网上公开、政策培训、上门服务等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到企业、到个人,做到政策全覆盖、无死角。
2、加强业务。市人力局机构,做好政策解答咨询。各区人力局专人,切实做好政策咨询和申报等配套工作。
3、服务。各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高质量做好审核、信息比对、材料核实等相关工作。
关于2021年天津市技术人员职称岗位,申办职称评审、职称自主聘任的企业及员工,我们报以诚挚的欢迎您一起探讨行业问题,及相关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