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报告 河源电池检测CNAS认可检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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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业:咨询 技术咨询
发布时间:2021-10-07
概述
2019年12月5日,欧盟在其公报上发布法规(EU) 2019/2021,规定电子显示器的生态设计要求,同时修订了(EC) No 1275/2008法规关于家用电器和办公设备在联网待机、关机模式下的电能消耗要求。新法规涵盖能源效率和循环经济两大方面,对电子显示器的能效,环保,材料回收方面提出了生态设计要求。
新法规公布后第二十天起生效,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适用范围:电子显示器(包括电视、显示器及数码标志显示器)
新法规附录2关于材料效率要求:
1.镉标志
带有屏幕面板的电子显示器中,均质材料中按重量计算的镉(Cd)浓度超过2011/65/EU指令中关于限制在电气和电子设备中使用某些危险物质的规定的0.01%,应贴上“Cadmium inside”标志。标志应清晰可见,耐用,易读和不可磨灭。标志应采用下列图形形式:
“a”的尺寸应大于9毫米,所用的字体为“Gill Sans”。
“Cadmium inside”标志应牢固地连接在显示面板内部,或压模在一个明显的位置,一旦背面外壳被移除工人就可以看到这个标志。
如果显示器任何均匀材料中的镉(Cd)按重量计的浓度值不超过2011/65/EU指令中定义的0.01%,则应使用“Cadmium free”标志。
2. 卤化阻燃剂
电子显示屏的外壳和支架不允许使用卤化阻燃剂。
3. 拆解、再循环和回收设计
依据欧盟WEEE指令,制造商、进口商或其授权代表应确保连接、紧固或密封技术不妨碍使用通用工具拆分。依据和欧盟电池指令当存在电池、蓄电池、废弃蓄电池时,制造商、进口商或其授权代表应在免费访问网站上提品部件所需的拆分信息。
4. 塑料部件的标记
大于50克的塑料部件:
A.应标明聚合物的类型,标记须清晰易读。
B.含有阻燃剂的组件应在标识聚合物信息后面加上阻燃剂信息,外壳和支架组件上的标记应清楚可见和可读。
卤化阻燃剂的存在是电子显示器塑料回收中的一个主要问题。一些卤化合物因为它们的毒性很高受到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第2011/65/EU号指令的限制,但可能还能在旧显示器中找到,且其存在仍然是允许的。在再生塑料中不允许含有卤化物会导致这些材料被焚化,是不符合成本效益的。对于电子显示器中的大部分塑料部件,如外壳和支架,已有替代方案,为了提高塑料的回收率,应在这些部件限制使用卤化阻燃剂。
显示面板中的镉是一种剧毒和致物质,这是对废废弃物料进行有效管理的另一个障碍。在电气和电子设备中使用某些危险物质,包括镉,受第2011/65/EU号指令的限制。但是,在电子显示屏中使用镉,在RoHS附件三有限定时间内使用镉豁免。因此,制造商应在含有镉的显示器上作出具体标记,以便于在使用寿命结束时进行正确和无害环境的处理。
本条例不适用于下列情况:
(A)任何屏幕面积小于或等于100平方厘米的电子显示器;
(B)放映机;
(C)一体机视频会议系统;
(D)显示器;
(E)虚拟现实(VR)耳机;
(F)第2012/19/EU号指令第2条第3(A)和第4点所列产品的显示器;
(G)第2009/125/EC号指令涵盖的产品的显示器。
1 概述
欧盟RoHS制定了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有害物质的规定,以此来保护人体健康和环境,绿色环保地回收和处理废弃电子电气产品。随着人类社会对环境保护和人体健康的日益关注,世界各国纷纷或修订各种环保法规和指令,以保障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电子电器产品一方面给人类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另一方面也给环境和人体健康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环保压力。企业面临众多的环保法规以及客户管控要求更是倍感压力。
本文结合电子电器企业有害物质管控情况,总结了对于电子电器行业具有较大影响的环保法规管控要求,以供企业参考,降低企业有害物质违规风险。
2 重点关注法规解读
2.1 欧盟RoHS指令
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2011年6月8日发布第2011/65/EU号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修订指令,即RoHS2.0,并于2011年7月21日开始生效。要求欧盟各成国应在18个月内,即2013年1月2日前完成本国法律的转化。RoHS2.0指令规定,所管控产品按照“均质”材料计算(Homogenous material) ,所含铅(Pb)、汞(Hg)、六价铬(Cr(VI))、(PBBs)和醚(PBDEs)的含量分别不得超过1000ppm,镉(Cd)的含量不得超过100ppm。2015年6月4日,欧盟会在公报上发布(EU)2015/863指令,将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和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列入RoHS2.0附件II受限物质清单中。使得RoHS 2.0 的限制物质达到10种。
邻苯二甲酸酯是一类化合物的总称,主要用作塑料增塑剂,能大大增加塑料等高分子材料的可塑性和柔软性,降低脆性,使塑料易于加工成型和制得各种软质塑料产品。邻苯二甲酸酯的分布很广,在众多的材料中都有发现此类物质的踪迹,在电子电器产品中存在可能性也很大,比如在电子电器产品的线缆、橡胶、油墨、涂料、胶黏剂等材料中都有很大的风险,尤其在PVC材料中更是会达到很高的比例。对于电子电器企业目前仍有一段时间的过渡期,这段时间企业可以加强供应链的调查,明确产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含有情况,采取进一步的管控措施。如果在经济上和技术上确实无法替代的情况,也可以向欧盟申请豁免。
RoHS要求产品中的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管控限值,但是如果从科技的角度看有害物质的替代或消除是不可能的,或者替代对环境、健康和消费者安全所造成的影响可能超过其对环境、健康和消费者安全的利益,或者替代的可靠性得不到保证,对于这些材料也会给予豁免。即产品中有害物质超过RoHS指令的一般限值,但所涉及材料满足豁免条款的限值和用途时,则依然可以判定产品符合RoHS的有害物质限制要求。RoHS2.0指令的豁免清单分别列在附件III和附件IV,其中附件III适用于所有电子电气设备,附件IV针对设备以及监视和控制设备。豁免清单中部分条款明确列出了豁免有效期。
根据RoHS2.0对于豁免条款的规定,对于豁免清单中未给出具体豁免有效期的条款,根据不同的产品类型有规定5年或者7年的长有效期。对于即将到期的豁免条款,企业可以提前申请豁免条款的延期,如果无企业申请,相应的豁免条款将被取消。因此,豁免条款的更新信息对电子电气相关企业具有很大的影响。针对在电子电气中经常会使用的豁免条款,比如高温焊锡中的铅、合金材料中的铅等豁免条款,欧盟发布了豁免PACK 9评议报告,欧盟会将根据报告建议做出条款延期或者取消的决定,相关内容将发布在欧盟公报上。目前欧盟尚未发布关于这些豁免的修订指令,这就意味着当前这些豁免条款仍然是有效的。企业需密切关注RoHS豁免相关动态,在研发、供应链管控等方面做好准备,以便应对豁免变化给企业带来的影响。
根据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的数据,2004年一季度,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在我国出口中所占比重达55%。而欧盟已经成为中国机电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由于中国厂商环保理念和工艺水平的落后,RoHS指令使得将近270亿美元的中国机电产品面临欧盟的环保壁垒。
中国一直在给以密切关注和研究对策,责成负责针对欧盟环保指令的研究和应对工作。根据《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规制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已经完成,并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列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重点防治目录中的电子信息产品中不得含有铅、汞、镉、六价铬、聚合溴化联苯和聚合溴化联苯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对于2006年7月1日以前的一段时间,中国要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商们实行有毒有害物质的减量化生产措施,并积极寻找可替代品。
同时,一个名为“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标准工作组”的机构也已经开始筹备成立,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和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标准,开展与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有关的标准研究和制定工作,特别是加快制定急需的材料、工艺、测试方法和实验方法的基础标准。
RoHS检测服务
技术与优势 本检测实验室拥有价值近1亿的高科技,并且拥有一批在化学品常规分析检测和RoHS检测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实验室分析人员。承担国家科研课题及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使得实验室能时间准确掌握国际标准检测方法,为客户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帮助企业突破国际贸易壁垒,顺利进入国际市场。
不锈钢质检报告需要检测的项目有哪些?不锈钢是不锈耐酸钢的简称,耐空气、蒸汽、水等弱腐蚀介质或具有不锈性的钢种称为不锈钢;而将耐化学介质腐蚀(酸、碱、盐等化学浸蚀)的钢种称为耐酸钢。
不锈钢质检报告检测产品:
按组织状态分为:马氏体钢、铁素体钢、奥氏体钢、奥氏体-铁素体(双相)不锈钢及沉淀硬化不锈钢等。
按成分分为:和铬锰氮不锈钢等。
不锈钢质检报告检测项目:
物理性能:磁性能、电性能、热性能、抗氧化性能、耐磨、盐雾、腐蚀、密度、热膨胀系数、弹性模量、硬度;
化学性能:大气腐蚀、晶间腐蚀、应力腐蚀、点蚀、腐蚀疲劳、人造气氛腐蚀;
力学性能:拉伸、弯曲、屈服、疲劳、扭转、应力、应力松弛、冲击、磨损、硬度、耐液压、拉伸蠕变、扩口、压扁、压缩、剪切强度等
工艺性能:细丝拉伸、断口检验、反复弯曲、双向扭转、液压试验、扩口、弯曲、卷边、压扁、环扩张、环拉伸、显微组织、金相分析;
无损检验:X射线无损探伤、电磁超声、超声波、涡流探伤、漏磁探伤、渗透探伤、磁粉探伤;
失效分析:断口分析、腐蚀分析等;
金相检验:宏观金相、微观金相;